Re: [新聞] 逮捕柯文哲、聲押彭振聲 北檢:有事實
※ 引述《acln0816 ()》之銘言:
: 先講結論
: 今天的爭議點會在
: 刑事訴訟法第228條第4項但書的「逮捕」
: 是不是能作為被告拒絕夜間訊問而要拘束人身自由的手段?
: 首先
: 先不討論在廉政署問了12小時
: 有沒有問出東西
: 還有檢察官手上到底有多少證據資料
: 這些就沒人知道也不會有人能證實
: 小草說沒有 柯黑說很多
: 也都是純粹瞎猜
: 而單論訴訟程序來看
: 檢察官確實就是可以夜間訊問
: 刑事訴訟法第100條之3只規定了警察才不行
: 這就是法律容許檢察官可以使用的偵查手段
: 只能說
: 不爽去修法囉
: 再來是逮捕的部分
: 從早上搜索完後還讓柯文哲跟媒體講話
: 甚至是讓他坐自己的車去廉政署
: 確實柯就是沒有被拘提或逮捕的情形
: 至於訊問中柯說好累想走
: 因為上面已經講過了檢察官確實是可以夜間訊問的
: 他沒問完當然不會讓你走
: 原本沒要拘束人身自由也得拘束了
: 那該怎麼拘束呢?
: 今天既然爭議在逮捕
: 就不討論其他的了
: 而逮捕有三種情形
: 刑事訴訟法第87條、第88條、第228條第4項但書
: 反正柯肯定不是現行犯或通緝犯就不討論前兩條了
: 而依聲明稿北檢適用的也確實第228條
: 這就是所謂的「逮捕前置原則」
: 也就是在想羈押被告前一定要先做「逮捕」的動作
: 當然這是為了配合第93條的24小時限制
: 不能讓被告的人身自由在還沒被法院裁准前有過久的侵害
: 所以我個人認為這個逮捕挺形式的
: 問完了想羈押
: 所以再做個逮捕的動作然後馬上聲請羈押
: 蠻脫褲子放屁的
: 但規定就是規定
: 檢察官想羈押就只能照做
: 因為今天柯是晚上12點半走進地檢的
: 再快我猜也是1點開始訊問
: 2點多柯就不想再給問了
: 除非加上廉政署的訊問
: 以及這段一個多小時北檢的訊問
: 就足以讓檢察官有聲請柯羈押的必要
: 不然只是為了不讓柯離開而適用刑事訴訟法第228條第4項但書的逮捕確實很有的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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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法不一樣
刑訴法93條5項:
法院於受理前三項羈押之聲請,付予被告及其辯護人聲請書之繕本後,應即時訊問。但至深夜仍未訊問完畢,被告、辯護人及得為被告輔佐人之人得請求法院於翌日日間訊問,法院非有正當理由,不得拒絕。深夜始受理聲請者,應於翌日日間訊問。
雖只約束法官沒明講檢察官,但舉重以明輕,所以檢察官非有正當理由仍不得夜間偵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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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城的選擇賴功德
土城的選擇 柯文哲
柯文哲就是貪汙垃圾
復讀機有了生命,剩下重複一生
09年修過施行法了啦
想升官當然要努力啊
正當理由:綠共頭子要我這麼做
國文都不國文了,正不正當只看拳頭說話
不得夜間訊問不適用自行到場的被告
民進黨也貪污,
一起貪污
同流合污
法條引用有誤,本件柯P是自行到場。
該條第一項開宗明義就寫「拘提或逮捕
」到場者
沒事實犯罪證據,夜間還不給休息誇張
柯自己已經要走了,就不算自願到場啦,法條
當警察疲勞轟炸犯人逼供嗎
沒錯誤
自願到場當然可以自願離開,這不難懂吧
搞笑,誰會自願去,都黨帶人去
X
通常檢調要辦這種圖利罪的流程 第一步會先把曾在京華城容積案公文上蓋過章、簽過名的所有人全部傳喚過一遍 那因為都市計畫委員會是合議制,所以合理推測當時簽過名的所有都計委員都被傳喚過,已經有具結過的證詞了 又這種案件一般是從下辦到上,就是證據到哪就辦到哪 本來按照新聞報導,彭振聲說京華城案是阿北交辦3
有貪污對價關係就抓起來 柯就到此為止了 現如今果然是圖利辦柯 圖利的心證空間太大 說你圖利就圖利3
不是,京華城獎勵容積率500多%的時候, 郝龍斌時代就擋下來的, 為什麼柯文哲第二任, 獎勵容積率可以通過800多%? 不覺得哪裡怪怪的?![Re: [新聞] 逮捕柯文哲、聲押彭振聲 北檢:有事實 Re: [新聞] 逮捕柯文哲、聲押彭振聲 北檢:有事實](https://img.youtube.com/vi/8eLAq3ZLsDQ/mqdefault.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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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講結論 今天的爭議點會在 刑事訴訟法第228條第4項但書的「逮捕」 是不是能作為被告拒絕夜間訊問而要拘束人身自由的手段? 首先![Re: [新聞] 逮捕柯文哲、聲押彭振聲 北檢:有事實 Re: [新聞] 逮捕柯文哲、聲押彭振聲 北檢:有事實](https://i.imgur.com/RhZef3xb.jpeg)
這整件案子就是政治鬥爭,沒有之一 DPP是台灣最會選舉的政黨,可以說從選上的那一刻起,就在布局下一次選舉 2023總統大選"清德宗"沒繼承到英上皇的票,都在柯師傅那邊 民進黨應該已經開始做2028年民調 KMT盧媽+韓總能量應該很強![Re: [新聞] 逮捕柯文哲、聲押彭振聲 北檢:有事實 Re: [新聞] 逮捕柯文哲、聲押彭振聲 北檢:有事實](https://i.imgur.com/wEEyQF8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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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補充一下今天檢察官搜索完柯家後約談柯 並沒有限制人身自由的情形 檢察官能限制人身自由的就兩種 「拘提」跟「逮捕」 而先做了這兩個動作後![Re: [新聞] 逮捕柯文哲、聲押彭振聲 北檢:有事實 Re: [新聞] 逮捕柯文哲、聲押彭振聲 北檢:有事實](https://i.imgur.com/ZVKSW9m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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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卦最可悲的點就是這種 這案子最早藍營鍾小平去地檢署按鈴告發柯跟彭 後來一路也是藍營蔣市長協助給地檢署資料那些 最後咬柯的也是不想當余文的彭振聲 結果結論又是民進黨控制司法![Re: [新聞] 逮捕柯文哲、聲押彭振聲 北檢:有事實 Re: [新聞] 逮捕柯文哲、聲押彭振聲 北檢:有事實](https://i.imgur.com/tFKAh6G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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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對吧,你有沒有發現你說的點的問題 2024年就是因為沒有藍白合,所以頼清德才贏了 這是藍白的共同說法 所以如果頼要連任,最符合邏輯的方式就是維持目前的兩大一小 而不是把一小給搞掉10
有直接一刀斃命證據 檢方趕快起訴 直接送柯文哲民眾黨打入地獄 我樂見其成 但其實起訴柯文哲是一定要的啦爆
這邊就說過 就算監聽聽不出所以然 就算金流查不出不明款項 就算大陣仗找了一堆媒體到柯p家 檢調一堆人在柯p家搜查了4.5小時 也沒辦法像鄭文燦家中搜出不明鉅款 沒辦法用貪汙收賄的理由去辦 還有圖利罪 圖利罪是什麼? 為什麼我說他爭議很大 因為它充滿著太多心證空間![Re: [新聞] 逮捕柯文哲、聲押彭振聲 北檢:有事實 Re: [新聞] 逮捕柯文哲、聲押彭振聲 北檢:有事實](https://www.mac.gov.tw/CSETHICS/images/logo_fb.jpg)
爆
[討論] 北檢凌晨提供媒體最新聲明本署檢察官31日凌晨對柯文哲訊問過程中,柯文哲表示不願繼續接受訊問,逕欲離開偵查 庭,檢察官曉諭得先行休息後再接受訊問,惟仍遭柯拒絕,經審酌柯涉犯圖利罪嫌重大, 且有事實足認有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倘若未完成訊問程序,即任其自由離去,將使案情 晦暗不明、風險驟升而有妨害偵查目的,故檢察官依刑事訴訟法規定,當庭諭知逮捕柯, 並告知相關權利、交付逮捕通知書。![[討論] 北檢凌晨提供媒體最新聲明 [討論] 北檢凌晨提供媒體最新聲明](https://i.imgur.com/Qa2YGXG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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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北檢凌晨提供媒體最新聲明逮捕就開始算了 所以檢察官是鐵了心要聲請羈押了 不會再問他了 KP還想用提審拖延時間 根本就是請鬼拿藥單![Re: [討論] 北檢凌晨提供媒體最新聲明 Re: [討論] 北檢凌晨提供媒體最新聲明](https://pgw.udn.com.tw/gw/photo.php?u=https://uc.udn.com.tw/photo/2024/08/31/realtime/30383610.jpg&s=Y&x=0&y=28&sw=2692&sh=1794&exp=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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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阿北拒絕夜間偵訊、逮捕,提審第 100-3 條 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詢問犯罪嫌疑人,不得於夜間行之。但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 限︰ 一、經受詢問人明示同意者。 二、於夜間經拘提或逮捕到場而查驗其人有無錯誤者。13
Re: [爆卦] 柯拒夜間偵訊 檢諭知逮捕滯留知 : 逮捕,使其留滯。 : 法律表示明早向法院提出提審,確認逮捕的合法性。 : (早上柯是自行接受徵詢,需宣告逮捕程序,後續才可以將被告滯留和以及後續申請羈 押![Re: [爆卦] 柯拒夜間偵訊 檢諭知逮捕滯留 Re: [爆卦] 柯拒夜間偵訊 檢諭知逮捕滯留](https://i.imgur.com/Rns9TBK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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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益] 請教一題刑訴完整題目如下 「甲於偵查中檢察官訊問時自白犯罪,但審判中則矢口否認犯行,檢察官欲直接訊問甲為 何翻供,甲之辯護人抗辯稱甲係被告而非證人,依法不得對其詰問。試問甲之辯護人之抗 辯是否合法,依據何在?」 【98警特 行政警察人員(四等)】![[請益] 請教一題刑訴 [請益] 請教一題刑訴](https://i.imgur.com/6jVFziM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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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彭文正律師張靜被聲押 法院當庭釋放:無凌晨兩點? 刑事訴訟法 第 93 條 5. 法院於受理前三項羈押之聲請,付予被告及其辯護人聲請書之繕本後,應即時訊問。但至9
Re: [爆卦] 柯拒夜間偵訊 檢諭知逮捕想請教一下大大,您都把法條寫出來了怎麼不順便PO法條內容 刑事訴訟法第228條第4項規定: 被告經傳喚、自首或自行到場者,檢察官於訊問後,認有第一百零一條第一項各款或第一 百零一條之一第一項各款所定情形之一而無聲請羈押之必要者,得命具保、責付或限制住 居。但認有羈押之必要者,得予逮捕,並將逮捕所依據之事實告知被告後,聲請法院羈押5
[黑特] 大家早點睡,今天應該不會有結果如題,阿北今天已經被疲勞訊問了一整天,剛剛鮭魚才離開北檢,等阿北問完應該已經超過 十一點了 按刑事訴訟法規定,深夜十一點過後法院才受理聲請羈押案,被告及律師可以請求法院於隔 日日間再行訊問。況且值班法官看卷證資料也需要時間消化,上次肥燦還這次應曉薇都是隔 天才開法院羈押庭,沒意外的阿北也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