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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Dcard二度遭搜索!律師陳宗元批「學臉書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Dcard二度遭搜索!律師陳宗元批「學臉書作者
wowisgood
(尋)
時間推噓 2 推:3 噓:1 →:31

※ 引述《longbow2 (踮起腳尖的親吻)》之銘言:
: 我想在看板回應一下~雖然我已經卸任了。
: 雖然寫這樣也不一定會讓多數閱聽者看到。
: 如果板主覺得不適合,再麻煩板主處理。
: --------------------------
: 哪裡來的勇氣?
: 報載陳宗元律師在臉書上對於DCARD網站遭到搜索一事,
: 質疑平台「哪裡來的勇氣拒絕檢警的要求」,
: 並表示「不曉得這家公司的法務到底是幹什麼吃的?」。
: 身為曾經擔任PTT法務站長的我,
: 曾經用PTT顧問身分出席公聽會、反對數位中介服務法的我,
: 身為曾與 DCARD 法務站在一起捍衛網路言論自由的我,
: 身為在PTT站長任內多年來也一直拒絕檢警調閱資料、
: 要求法院令狀的我,
: 身為一個沒有擔任過檢察官的純律師的我。
: 必須回應。
: 這個勇氣,應該就在於捍衛使用者的言論自由等權利,
: 在捍衛人權,在爭取必要的正當法律程序,
: 也在於這數年來平台與檢警不斷對話、討論,
: 才漸漸取得的成果…。
: 又,我印象中DCARD的法務長,
: 她也是律師,
: 以我認識與猜測,
: 她的勇氣可能還來自於律師與公權力抗爭的天職,
: 這個勇氣是必須要有的,天職賦予的勇氣。
: 陳大律師不曉得 DCARD 法務到底是幹甚麼吃的?我知道。
: 因為我過去用律師身分擔任 PTT 法務站長時,
: 就是拿上面那些勇氣,吃飯、呼吸。
: 跟大律師報告我個人經驗,
: 就我所知,
: PTT一向重視兒少權益,
: 也與 165 長期合作反詐騙。
: 但除了與兒少相關案件是法律明文規範所以PTT依法提供資料外,
: 其他刑事案件,當檢警辦案要求提供資料,
: PTT就要求法院令狀。
: 即使與165合作先行凍結疑似詐騙者的帳號功能時,
: 也一定要法院令狀才會提供資料。
: (我過去是傳真、寄發檔案都可以)
: 這樣的作法,
: 是經過數年,甚至十年的努力跟溝通,
: 我個人就經過非常多的電話聯繫,跟檢警溝通、討論,
: 甚至當時也曾以PTT站長身分與高檢署的長官報告過,
: 如此才慢慢爭取到的成果。
: 在過去討論假訊息的防堵等各種議題,
: PTT與DCARD一起主張馬尼拉中介者原則時,
: 也仍然如此主張、進行。
: 這背後的原因在哪裡?
: 在於我們認識到還是有相當的使用者擔心,
: 如果平台都因為警察一紙函文就輕易把使用者資料奉上,
: 言論自由等人權會不會被公權力恣意壓迫?
: 並且,這樣的擔心不是沒有過去的歷史脈絡當基礎,
: 這樣的擔心甚至刻在台灣人的基因裡。
: 而我的經驗,
: 現在的檢警雖然有時需要花時間溝通,
: 但大多數時候體諒憲法保障人權的概念,
: 會出示法院令狀,無論是調取票還是搜索票,
: 出示以讓平台來配合提供,
: 我個人就看過許多張法院令狀。
: 不管其中的法律依據為何?
: (PTT性質上還有學術自由問題,與DCARD有些微不同)
: 身為曾經為網路平台無償付出多年的我,
: 都很感謝檢警願意提供法院令狀。
: 勇氣,就在這裡。
: 甚至這樣的勇氣,
: 已經為我們爭取來相當多的默契。
: 這樣的勇氣會在我們法務律師的身上,
: 繼續跟我們一起吃飯、穿衣。
: 就算大律師不知道這勇氣的來源,
: 我們還是會繼續秉持這樣勇氣。
: 最後,就我所知,
: DCARD不是見到法院搜索票還拒絕,
: 我有看見幾個報導有做相當的澄清。
: 但有法院令狀後的作法不在我這篇文章討論內,
: 併予說明。


曾經我也是站在原PO的立場,高喊著人權、正義、勇氣的口號
但因緣際會進入司法實務界後
有了一些新的想法,也在這邊分享一下,這沒有誰對誰錯,就是價值選擇而已
隨著時間的推移檢警的權力一直逐漸被限縮,不是被直接拔掉,
或是設計出一堆程序要遵守,
從人權角度當然是非常好,但苦果就是,偵查程序變得極為冗長,
尤其現在詐騙案件暴增,直接就是癱瘓給妳看,
很多證據是有時效性,就拿對話紀錄來說,很多案子是花了一堆時間申請
結果最後往往都是,太久囉,紀錄已經沒有留存了
現在犯罪集團這麼猖獗不是沒原因的
因為檢調的武器又舊又不斷被NERF
每當要強化的時候,就會有人高舉人權的大旗開始揮舞
立委也非常樂意修法削弱檢調的能力(至於為什麼,答案很明顯)
但妳把貓的爪子都磨平了要怎麼抓老鼠?
很多人被民粹帶風向,就會忽略這個道理,只會怪貓太爛
別忘了,罪犯也是人,他也享有人權大幅提升的利益
站在道德至高點講的話總是最漂亮
所以檢調的弱化,誰才是最大贏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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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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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ulkk 12/19 21:33認同推 保護罪犯真的很瞎

trywish 12/19 21:36通常刑事部分,很多平台還是願意合作。大

trywish 12/19 21:36多拿不到都是民事。而且說真的,詐欺一直

trywish 12/19 21:37都不是"難以偵查",而是"犯罪成本過低",

trywish 12/19 21:37畢竟詐欺根本不可能只會騙一件。10件裡面

trywish 12/19 21:37有一件對方有保存對話,直接判刑10年+,

trywish 12/19 21:38考量成本,詐欺犯說不定又變回小偷了。

trywish 12/19 21:39當然如果你是認為10年還不夠重,希望能讓

trywish 12/19 21:3910件裡面,成案5件,合併50年,執行25年

wowisgood 12/19 21:39經驗談跟妳說 難以偵查一定包含在內

trywish 12/19 21:40,這個在來談。但目前光一件都不夠重,對

trywish 12/19 21:40方當然肯拚下去。

trywish 12/19 21:40一定在內,但並不是"主因"。

trywish 12/19 21:40我當然知道隱私會增加蒐證難度。但是詐欺

trywish 12/19 21:41目前最大問題就是"太好撈了"。幾百、幾千

wowisgood 12/19 21:41現在九成根本都抓不到上游 妳刑期再重

wowisgood 12/19 21:41也沒用

sincocosin 12/19 21:41那種平台亂桶別人都不用負責任更何況

sincocosin 12/19 21:41是事關要緊的詐騙案

trywish 12/19 21:41、幾億,換三年、五年,連要10年都難。今

trywish 12/19 21:42天18歲進去,23歲修煉出關,片進去30歲出

trywish 12/19 21:42來當大魔王。說不定對方三輪賺的比你這輩

trywish 12/19 21:43子更多。至於沒用?今天一個18歲青年,和

trywish 12/19 21:43他說,你當車手,下次出來可能就30歲了。

trywish 12/19 21:43你覺得沒用嗎?

trywish 12/19 21:44退一步說,就算真沒用,關起來也當不了車

trywish 12/19 21:45手不是?下次出來,想到只是分個十幾萬就

trywish 12/19 21:45要被關10幾年,對方還會想當車手?勉強下

trywish 12/19 21:45次當主謀,直接關到50歲。50歲出來,整個

trywish 12/19 21:46世界都不同了,到處都AI。他要如何深造?

freeclouds 12/19 22:09案由拿出來啊

nakayamayyt 12/19 22:33詐騙這麼嚴重那應該是立特別法處理

nakayamayyt 12/19 22:34而不是把現在的法定程序當空氣

orzb1740510 12/19 22:44自古以來永遠都是暴衝的國家機器比

orzb1740510 12/19 22:45重罪犯還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