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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涉食安影響重大就可抓人?「綠雞蛋」發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涉食安影響重大就可抓人?「綠雞蛋」發作者
powderzhon
(半夜12點的400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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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涉食安影響重大就可抓人?「綠雞蛋」發

刑事訴訟法

第 71-1 條
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因調查犯罪嫌疑人犯罪情形及蒐集證據之必要,得使用通知書,通知犯罪嫌疑人到場詢問。經合法通知,無正當理由不到場者,得報請檢察官核發拘票。前項通知書,由司法警察機關主管長官簽名,其應記載事項,準用前條第二項第一款至第三款之規定。


第71-1條規定警察要調查犯罪嫌疑人 要用「通知書」通知嫌疑人到場詢問

請問 這件警察有對「妨害名譽」案件的嫌疑人先發通知書嗎? 還是直接凌晨11點查水表破門?警察發通知書無故不到場 才能報請檢察官發拘票 這件有通知書嗎? 警察記者會有出示嗎?


如果沒有通知書的話,你這件有什麼逕行拘提的事由?

第 76 條
被告犯罪嫌疑重大,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必要時,得不經傳喚逕行拘提:
一、無一定之住、居所者。
二、逃亡或有事實足認為有逃亡之虞者。
三、有事實足認為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者。
四、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

嫌疑人有逃亡嗎?是無家可歸的人嗎? 有什麼事實足認他有銷毀證據嗎? 妨害名譽是最重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嗎?

食安法

第 46-1 條
散播有關食品安全之謠言或不實訊息,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是三年以下之罪,你憑什麼逕行拘提?


怎樣 我們是警察國家了是不是?走向獨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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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8.82.87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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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uslin 09/28 18:24副總統說要清查假消息

billy56 09/28 18:25意圖顛覆國安政權阿

repuslin 09/28 18:26https://tinyurl.com/5euwztey

TBOC 09/28 18:26得罪了黨

letyouselfgo 09/28 18:27台灣是完全就是警察國家威權未了

ab761004 09/28 18:30黨說要查就說要查,你敢嘴?

shinewind 09/28 18:38現在有沒有人去問黨的回應嗎

ikaros5566 09/28 18:38民進黨真他嗎垃圾 幹

kule 09/28 18:39黨可能會掉票,製造寒蟬效應讓人民知道厲害

luche 09/28 18:42這就是我們政府的行政效率 各位可

luche 09/28 18:42以回想一下黃國倉昌他家違建的案子

shadow92021 09/28 18:44現在執政黨比法律還大啊真垃圾

ashjkn5586 09/28 19:07只有幫政府做事時特別厲害積極

necrophagist 09/28 19:12副總統都講話了 法條很重要?

bluetom7 09/28 19:33綠共滅台滅種計畫大成功,臥底安插40年

bluetom7 09/28 19:33,終於把台灣掏空搞爛。綠共操控媒體,

bluetom7 09/28 19:33造成台灣國力內耗衰弱,社會經濟司法混

bluetom7 09/28 19:33亂失能,導向台灣滅亡。

swgun 09/28 19:33他這個就到對方門口給通知書再帶回

swgun 09/28 19:33的啦

swgun 09/28 19:35然後已經報檢察官表示當場告知不來

swgun 09/28 19:35就發拘票 要不要打賭一切合法

pool3690 09/28 19:35可能法律也是要分能跟不能了吧

aaaaspasia 09/28 20:48垃圾民進黨操

Freeven 09/29 10:10沒有拘提 是當事人自己去警局的

Freeven 09/29 10:10這樣解釋怎麼都能凹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