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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賴清德中常會後翻100年新北法規澄清:母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賴清德中常會後翻100年新北法規澄清:母作者
nk10
(築夢踏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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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核發合法房屋證明處理要點第二點規定

二、本要點所稱合法房屋,係指下列各地區於下列日期前即已存在,且無擅自新建、修建、改建或興闢公共設施拆除剩餘建築基地內建築物改建增建行為之舊有建築物。
(一)實施都市計畫地區:以當地都市計畫發布日為準。但有發布實施禁建者,以禁建日期為準。
(二)實施區域計畫地區:以北部區域計畫中華民國七十年二月十五日公告日期為準。
(三)內政部指定地區:
1、內政部依實施都市計畫以外地區建築物管理辦法指定之原臺北縣全縣行政區域內一至十二等則田地目土地及原淡水鎮、三芝鄉、板橋市、新莊市、新店市、樹林市、三峽鎮、土城市、金山鄉內
各類則土地:以中華民國六十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為準。中華民國六十五年一月一日指定十三至二十六等則「田」地目地土,應依實施都市計畫以外地區建築管理辦法規定實施建築管理。
2、原瑞芳鎮:依內政部臺內營字第七六五○四八號函,以中華民國六十六年十一月二十五日為準。
(四)原板橋市、三重市、泰山鄉、五股鄉、新莊市、蘆洲市等部份區域:依臺灣省政府建水字第四三四八四號函發布實施淡水河洪水平原管制辦法,以中華民國五十七年五月二十九日發布實施日期為準。

按照民進黨議員所說,該屋於92年有修建,則縱然該屋係於上開日期前即已存在,亦顯然不符合上開得以申請核發合法房屋證明之規定
該屋既不是合法之房屋,那當然是不合法之房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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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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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nanno1 09/06 17:16現在要割蛋阿仲還是割違建老家

disk249 09/06 17:17這法不是100年頒布的嗎 可溯及既往?

jim543000 09/06 17:19臺北縣政府核發合法房屋證明處理要點

design0606 09/06 17:19通常就是為了幫助老舊建物合法化

jim543000 09/06 17:20依照92年當時法條來說 賴清德祖厝也是1

design0606 09/06 17:20但前提是你要符合 如果有改建行為

jim543000 09/06 17:2000%違建

design0606 09/06 17:20就無法依此法認定為合法建築

jim543000 09/06 17:21放到現在 也依然是違建

d8751102 09/06 17:21補一下漏水叫修建?

jim543000 09/06 17:24補漏水不是修建 法規有啊

jim543000 09/06 17:25建築法自己看一下 當然有些東西能吵

ggtest 09/06 17:38那個外觀你相信他說的只補一下漏水?把70

ggtest 09/06 17:38年的照片翻出來比對就知道了

ggtest 09/06 17:39那一堆增建都可以說補漏水了…

o5566o 09/06 17:40lie神不認為有違法一直硬拗

o5566o 09/06 17:42一句"該怎麼辦就怎麼辦!"很難?

cxiop 09/06 17:57該怎麼辦就怎麼辦,由新北市政府認定這些

cxiop 09/06 17:57礦區上房子的去留,就這麼簡單。侯文誼可

cxiop 09/06 17:57不要袒護啊。

Ahhhhaaaa 09/06 18:18臺北縣政府核發合法房屋證明處理要點

Ahhhhaaaa 09/06 18:18發布日期是90.05.31~100.06.02

Ahhhhaaaa 09/06 18:19賴清德92年改建 屬於規範期間內

RiverMan1 09/06 18:39合法啦,不合法就修法!民進黨說了算

qm21 09/06 18:55補漏水順便改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