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TT推薦

Re: [新聞] 快訊/高虹安助理費案浮報重判7年4月 高院今首度開庭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快訊/高虹安助理費案浮報重判7年4月 高院今首度開庭作者
posen2012
(posen)
時間推噓 2 推:6 噓:4 →:11

※ 引述《paladin90974 (芭樂丁パラディン)》之銘言
: ※ 引述《macbook12 (12吋蘋果)》之銘言:
: : 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 : 1.媒體來源:
: : ※ 例如蘋果日報、自由時報(請參考版規下方的核准媒體名單)
: : ※ Yahoo、MSN、LINE等非直接官方新聞連結不被允許
: : TVBS
: : 2.記者署名:
: : ※ 若新聞沒有記者名字或編輯名字,請勿張貼,否則會被水桶14天
: : ※ 外電至少要有來源或編輯 如:法新社
: : 潘千詩 報導
: : 3.完整新聞標題:
: : ※ 標題沒有完整寫出來 ---> 依照板規刪除文章
: : 快訊/高虹安助理費案浮報重判7年4月 高院今首度開庭
: : 4.完整新聞內文:
: : ※ 社論特稿都不能貼!違者刪除(政治類水桶3個月),貼廣告也會被刪除喔!可詳看: 版規
: : 停職中的新竹市長高虹安因前年九合一選戰期間,遭爆涉浮報立法院公費助理酬金、加

: : 費共46萬30元。經台北地院審理後,認定高虹安的不法所得為11萬6514元,判處7年4月
: : 褫奪公權4年。她當時表明要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4)日上午首度開庭審理。
: : 高虹安國會辦公室的4名助理,僅前法務主任陳昱愷無罪。
: : 前行政主任「小兔」黃惠玟判2年,褫奪公權2年,緩刑5年,提供240小時義務勞務,

: : 收5642元犯罪所得。
: : 前辦公室主任陳奐宇1年,褫奪公權1年,緩刑3年,提供100小時義務勞務, 沒收506元

: : 罪所得。前公關主任王郁文2年,褫奪公權2年,緩刑5年,提供附加240小時義務勞務,
: : 收466元犯罪所得。
: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 : ※ 當新聞連結過長時,需提供短網址方便網友點擊
: : https://news.tvbs.com.tw/local/2673685
: : 6.備註:
: :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以天為單位),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 ,請注意
: : ※ 備註請勿張貼三日內新聞(包含連結、標題等)
: : https://cc.tvbs.com.tw/img/upload/2024/11/04/20241104092533-51943474.jpg

圖 快訊/高虹安助理費案浮報重判7年4月 高院今首度開庭
: : TVBS的照片拍攝有追上蘋果日報的等級。
: 不是啊
: 我認同貪1元也是貪
: 可是台灣明顯有比這案更嚴重的都沒事
: 台灣司法資源不是無限大欸
: 難道不該有輕重緩急?
: 這個金額不覺得很好笑嗎?
: 放任幾千萬幾億的不去處理
: 抓這幾百幾千塊??????
: 幾百幾千塊??????
: 浪費多少人力去查這個?
: 這些人的薪水都不只這些錢
: 然後你願意相信這些人是故意要貪這幾百幾千塊嗎??
: 他們一個月領多少錢
: 要貪這個幾百幾千塊??
: 我覺得台灣真的瘋了
: 放任一個掏空11億的烙跑
: 然後花一堆人力去追這幾百幾千塊
: 可嘆
: 可悲

我覺得現在最大的問題就是

法官可以自由心證的範圍太大了

包含裁罰

我同意貪1元也是貪 抓到該罰

但是總有個比例原則和價目表

例如貪多少元以下 關幾天

並且建議要考慮這個人在這個職務上的貢獻

功過可以減免

例如幫國家多賺一兆 然後貪一百萬

這種就可以微罪論處

總之價目標準要訂好

現在的問題就是沒有標準

隨便想怎麼判就怎麼判

包含裁罰

我同意貪1元也是貪 抓到該罰

但是總有個比例原則和價目表

例如貪多少元以下 關幾天

並且建議要考慮這個人在這個職務上的貢獻

功過可以減免

例如幫國家多賺一兆 然後貪一百萬

這種就可以微罪論處

總之價目標準要訂好

現在的問題就是沒有標準

隨便想怎麼判就怎麼判

----
Sent from BePTT on my Samsung SM-A5460

--

※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0.61.206 (臺灣)
PTT 網址

saisai34 11/04 14:33貪汙就是貪汙 哪有什麼比例原則

罪本來就有程度之分 你如果要這麼極端 那四下無人闖紅燈 跟連續殺人 也是同罪論處

Amara 11/04 14:34那為什麼陳啟昱不用關?

yes920101 11/04 14:36現在有吧,黨政?

dinosd2 11/04 14:37你搞錯一個問題,高的案子根本沒進口袋欸

reaturn 11/04 14:37現在問題是跟本沒貪啊,完全是法官心證XD

※ 編輯: posen2012 (101.10.61.206 臺灣), 11/04/2024 14:39:50

ahb0711 11/04 14:40現在就有這個制度阿~為黨A多少錢可以放生

cisyong 11/04 14:41沒金流也判貪污

saisai34 11/04 14:41你這就胡亂類比了 , 高並不是貪的少

saisai34 11/04 14:42是太早被抓到 來不及貪更多 , 還好11萬

carkyoing 11/04 14:42怎樣 獨裁就是這麼做,不爽滾去民主國

saisai34 11/04 14:42就先抓到 , 不然要等她貪11億在抓嗎

Freeven 11/04 14:57好像有點道理

photoless 11/04 15:20幹 貪污定義是什麼啦

photoless 11/04 15:21貪污是法官覺得你有就有 根本垃圾

touchbird 11/04 15:39你可以叫立法院立法啊

smallplug 11/04 15:49還敢立法啊,想被判違憲嗎?

yo841204 11/04 16:12Saisai 你才在胡亂類比,所以我現在覺得

yo841204 11/04 16:12你未來看起來有可能殺人,所以先把你抓

yo841204 11/04 16:12起來槍斃,這樣合理?

jack5210 11/04 16:46小草的邏輯是卡提諾教的嗎?

airyptt 11/04 16:53一樓真好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