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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抓到了!李義祥今年2月早被判關半年 高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抓到了!李義祥今年2月早被判關半年 高作者
ulycess
(ulycess)
時間推噓79 推:111 噓:32 →:199

※ 引述《asd1122888 (LONGN)》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ETtoday新聞雲
: 2.記者署名:
: 記者徐政璿/台北報導
: 3.完整新聞標題:
: 抓到了!李義祥今年2月早被判關半年 高虹安轟林佳龍:還要我給資料?
: 「義祥工業社」的工程車2日從邊坡滑落,被太魯閣號迎面撞上,50名乘客喪命。民眾

: 立委高虹安揭露,「義祥工業社」負責人李義祥屢遭開罰,甚至在今年2月三審被判有
: 徒刑6個月定讞,依據政府採購法第103條,3年內要被列為政府採購案的拒絕往來對象
: 交通部長林佳龍與台灣鐵路管理局代理局長祁文中卻不知情,「還跟我要資料?」
: 太魯閣號意外事故發生至今已6日,國人除了驚愕與哀痛,對於台鐵的工安管理及鐵道

: 鄰之工地安全防護仍有許多疑慮。高虹安今(7)日就引發事故之承包商「義祥工業社
: ,與負責人同為李義祥的「義程營造有限公司」,有諸多不良紀錄仍持續得標,是否鑽
: 政府採購法上之漏洞的爭議提出質詢。
: 高虹安表示,李義祥過去就有諸多不良紀錄,包括2007年涉嫌圍標自強外役監鋪設琉璃

: 瓦標案、2008年違反政府採購法被花蓮地院判刑6個月易科罰金、2014年員工駕駛疑似
: 障的工程車而跌落山谷身亡,尤其是2014年偽造承包工程當中用以維護工安的圍堰照片
: 施工日誌,2018年一審即判刑有罪,今(110)年2月三審被判有期徒刑6個月定讞,依
: 政府採購法第103條,應3年內要被列為政府採購案的拒絕往來對象,也不能成為分包廠
: 。
: 高虹安指出,李義祥卻在5年來透過不同公司名稱拿了許多政府標案,且此次事故發生

: 承包商義祥工業社在近5年來更有15筆違規開罰紀錄。但根據台灣採購公報網資料庫顯
: ,義程營造在2020年時還有得標兩件花蓮縣政府標案,以及一件交通部公路總局標案,
: 質疑,為什麼明顯應公告拒絕往來的公司,還能繼續投標政府標案並得標?


認真來講,應該是高虹安沒有把法律條文看清楚,資料沒有認真去查

依照政府採購法103條,會因為判刑而需要被停權三年只有犯政府採購法87~92條之罪,一審被判決有罪者

依照臺灣花蓮地方法院 106 年訴字第 126 號刑事判決
李義祥一審是被判業務登載不實罪,並非政府採購法87~92之罪
二審判決撤銷一審見解,依照貪污治罪條例第四條第一項第三款未遂判刑
也不是因為政府採購法被判刑

到三審更是二審判決撤銷,被發還花蓮高等法院重審(最高法院 109 年台上字第 1883 號刑事判決)
所以到現在還是沒有判決確定
我不知道高虹安立委所謂判決「定讞」是怎麼來的,是不認識中文嗎?


總之不管怎麼樣,依法李義祥是不用被登陸在黑名單裡面
如果高虹安立委有任何意見,我建議她可以推動修法


: 對此,交通部長林佳龍與台灣鐵路管理局代理局長祁文中卻一問三不知,僅回應以「98
: 的義祥工業社曾被拒絕往來,但只有停權一年。」高虹安直批,「我今天問的是『義程
: 造』在2018年的判決,不是「義祥」工業社!」
: 高虹安接著追問,查詢政府電子採購網拒絕往來廠商的名單,搜尋2018年遭判有罪、今

: 定讞的義程營造,竟顯示「無符合條件資料」?交通部表示這是公共工程委員會業務範
: ,絕非鐵路局與交通部主辦的案件,而公共工程委員會則表示要看主辦機關是否有提報
: 經過程序才會公告。
: 高虹安痛斥,事故已經發生6天,關係人與名下公司惡名昭彰,媒體也已大幅報導,現

: 官員居然還在狀況外,只會說不是自己的案子,或是還只能掌握10幾年前的舊案?其他
: 資訊,全部一問三不知,實在太誇張。
: 林佳龍在答詢的最後表示,請立委以後有這些數據的資料要先提供給他,他才能做功課

: 才不會浪費委員質詢的時間。
: 對此,高虹安無奈表示,事故已發生這麼多天,該做的功課不是來立法院前就應該做好

: ?行政單位竟將立法委員當作幕僚,還要立法委員質詢前,先替行政單位做功課?顯見
: 從部長,下至鐵路局,很明顯地已螺絲鬆滿地。
: https://reurl.cc/NX9QQ5
: —————————————————————
: 厲害了 我的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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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oss98011504/07 21:57這篇正確

cross98011504/07 21:58不過要指正一下

感謝,看完了,判決本文是上訴均駁回 那麼就回到一審判決的結果 李義祥只被判業務登載不實罪 沒有貪污治罪條例的問題

madity04/07 21:58正解

cross98011504/07 21:58https://i.imgur.com/6dQ3hKk.jpg

圖https://i.imgur.com/6dQ3hKk.jpg, Re: [新聞] 抓到了!李義祥今年2月早被判關半年 高

aries32904/07 21:58你這樣打臉優質民眾黨立委就不對惹

cross98011504/07 21:58https://reurl.cc/AgY2n8

Sinful04/07 21:59讓子彈飛一會不好嗎?

tomandnico04/07 21:59你這樣打臉五毛怎噓

cross98011504/07 22:00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刑事判決    109年度上更一

cross98011504/07 22:00字第18號

BBQ259104/07 22:00高調推

xx60824xx04/07 22:00tmd沒有法律專業的來指導一下?

bkyu04/07 22:01政府改革都是假,螺絲掉滿地

scott010404/07 22:01所以二審判他的法官真的很棒,反正50條命關個5年就出

scott010404/07 22:01

butten98604/07 22:01是拉最多也就是國民黨那套沒有改革而已

cross98011504/07 22:02目前更審結果已經出來了 但還沒定讞

ILALY04/07 22:04終於看到有人寫正解了。想學國昌老師還不到位,理組呵呵。

scott010404/07 22:05法律人很棒啊!所以李義祥最重是不是過失致死

tony12101004/07 22:06民眾黨就一羣烏合之眾

heavensun04/07 22:07感謝原PO 看起來 台灣法律真寬 那麼多錯都能招標

hiroki0304/07 22:07早就說4%黨就是半桶水了,就不是法學專業的,很容易細節

scott010404/07 22:07民眾黨就烏合之眾啊!不過民進黨是什麼?好像沒看到民

hiroki0304/07 22:07沒看到就鬧笑話

scott010404/07 22:07進黨立委質詢林佳龍耶

STi201104/07 22:09不是 我們看條文有第一百零一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五款

medama04/07 22:10笑死

cross98011504/07 22:10新聞開串那串 推文貼法條也沒幾個人看 根本失智列車

STi201104/07 22:10你的條文是87~92 ???

※ 編輯: ulycess (223.138.54.104 臺灣), 04/07/2021 22:12:58

cross98011504/07 22:11https://i.imgur.com/edcLHa2.jpg

圖https://i.imgur.com/edcLHa2.jpg, Re: [新聞] 抓到了!李義祥今年2月早被判關半年 高

cross98011504/07 22:11回Sti

chuchichan04/07 22:12笑死 作秀被打臉

STi201104/07 22:12我說的是103 你說101?

instarleo04/07 22:12比較驚訝某人質詢林佳龍 問說看到現場心情如何

chuchichan04/07 22:13真的廢到笑這個爛黨

kilof04/07 22:13不要為難理組

cross98011504/07 22:13https://i.imgur.com/cgppb4F.jpg

圖https://i.imgur.com/cgppb4F.jpg, Re: [新聞] 抓到了!李義祥今年2月早被判關半年 高

cross98011504/07 22:13103就是看101啊

STi201104/07 22:14這篇內文也寫103阿 我看錯嗎?

madity04/07 22:14可是工程是理組搞的,工程人員也是要懂採購法的

nnyy556604/07 22:15C大人真好

Whitening04/07 22:15本篇正解,畢竟法規高的專業

STi201104/07 22:151~5款不是嗎? 登載不實 你只看第六款?

cross98011504/07 22:18你要說適用101-4嗎?

Whitening04/07 22:18STi你根本看不懂法條對吧??

fedona04/07 22:181-5條阿

gavin190304/07 22:19推,你說明的非常好,希望4%們能看的懂

kind5412de04/07 22:19您好,我想請問103的判處有期徒刑有需要定讞嗎(101)

uyrmb4704/07 22:19101條第4款剛好應對虛偽不實文件履約吧

STi201104/07 22:19只會喊正解的不用講我了

STi201104/07 22:20124款感覺都是阿

orfan04/07 22:20她當然不是不知道 政治人物就是算計知道她在唬爛的永遠小

minlochen04/07 22:20這無法改變這家包商多次違規的事實啊 台鐵讓他得標很怪

kind5412de04/07 22:20或是如第六項特別列出一審判決有罪這種才是不用定讞

orfan04/07 22:20於覺得她是清流的

kind5412de04/07 22:21採購法最低標除非103宣告,不然你是必須要給他得標的

madity04/07 22:21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第6款第一審有罪判決即可,只是限採購

jojomickey204/07 22:21綠畜出來護航囉

cross98011504/07 22:21機關審酌第一項所定情節重大,應考量機關所受損害之

cross98011504/07 22:21輕重、廠商可歸責

cross98011504/07 22:22之程度、廠商之實際補救或賠償措施等情形。

minlochen04/07 22:22如果他是借牌得標的話 台鐵會不知道嗎?

STi201104/07 22:22而且當初他是因為偽造文書被判 符合第四款吧

madity04/07 22:23法第87至92條之罪(義程營造是業務登載不實,不適用該款)

uyrmb4704/07 22:23偽造有施工維護還不重大嗎...

Whitening04/07 22:23STi看不懂法條就老實說,我可以教你阿

cross98011504/07 22:231跟2在108年當下 而非現在被爆出來

STi201104/07 22:23你打一篇 來 別只出嘴

cross98011504/07 22:23所以不符合

cross98011504/07 22:23第4的話有情節重大的認定

cross98011504/07 22:24從判決書內看 他登載不實的是施工日誌

echomica04/07 22:24法律不是你感覺是就是.....

STi201104/07 22:24所以108年的 +3年不是嗎?

Whitening04/07 22:24看不懂還要一直裝懂,很可憐

kind5412de04/07 22:24所以101的第一項第六款外都是要定讞才適用嗎

STi201104/07 22:24快打啦

cross98011504/07 22:24偽造文書那案更早 已經過黑名單期了

uyrmb4704/07 22:25不用定讞

cross98011504/07 22:25偽造文書是2014年

uyrmb4704/07 22:25問題不是黑名單期 是根本沒有

echomica04/07 22:25108年只是一審判決

STi201104/07 22:25偽造文書那個不是2018一審 2021三審嗎?

uyrmb4704/07 22:252018才一審終結

madity04/07 22:25採構法第101條1項其他款不需要法院判決,更不用定讞

uyrmb4704/07 22:26所以是2018+3 ...

richard4204/07 22:26立法委員自己看不懂法律的機率有多小

cross98011504/07 22:27而且2014偽造文書可易科罰金

angeltear1504/07 22:27高可以當立委也是 頗呵

cross98011504/07 22:27之前有黑名單的是2009跟2010 當時有黑名單一年

kind5412de04/07 22:27了解 謝謝ˊ

uyrmb4704/07 22:27說別人不懂法律 我覺得你看起來更不懂

uyrmb4704/07 22:27他就說2018年一審 你一直跳針2014年做啥...

darkborder04/07 22:28義程營造的業務登載不實案,好像沒被刊登在採購公報?

kind5412de04/07 22:28所以其實如果承辦人願意是可以依照101往上報對吧

david19004/07 22:28 po文的說打臉別人 然後被推文反打臉了嗎?

uyrmb4704/07 22:29不是願意 你一定要 法律沒讓你有選擇的機會

kind5412de04/07 22:29因為其他條沒有判刑也是可以往上報?

cross98011504/07 22:29101-1~101-5無關於定讞 是主管機關審查小組認定

uyrmb4704/07 22:29有罪就要報

cross98011504/07 22:29101-6 是要違反採購法87~92條 一審宣判即可黑單

david19004/07 22:30 ulycess現在是你打臉別人 還是被推文打臉阿? 疑問中~

STi201104/07 22:30所以沒被列黑名單是主管機關覺得李OK?

kind5412de04/07 22:30所以比較有可能的情形為主管機關認為情節不重大

STi201104/07 22:30所以主管機關哪位?

uyrmb4704/07 22:30偽造施工維護情節還不重大 那沒有啥是重大了

david19004/07 22:31 樓上 這樣台鐵又被你多追加一罪了~

js25507604/07 22:31第 9 條

js25507604/07 22:31本法所稱主管機關,為行政院採購暨公共工程委員會,以

js25507604/07 22:31政務委員一人兼

js25507604/07 22:32任主任委員。

lucifiel161804/07 22:32看不懂的是你

ssmm556604/07 22:32被打臉啦

STi201104/07 22:32本法所稱主管機關,為行政院採購暨公共工程委員會..

kind5412de04/07 22:32沒,101的機關是辦理採購的那邊,那邊發現後要向上報

STi201104/07 22:32所以行政院這單位覺得李OK.....

madity04/07 22:32業務登載不實是花蓮縣政府的購案,干台鐵甚麼事?

ssmm556604/07 22:32自以為卻讓綠共坑越大

kind5412de04/07 22:33這樣看起來可能是花蓮縣政府沒有向上報吧

js25507604/07 22:33是否要黑單,不甘主管機關的事,是承辦採購機關

cross98011504/07 22:332018 一審是

STi201104/07 22:33我建議交通部長用這篇文來回立委好了 主關機關覺得OK

cross98011504/07 22:33刑法第215 條業務上文書登載不實罪

GN556604/07 22:33爽耶 一切都依法行政 下次繼續撞死人

lucifiel161804/07 22:34這法條規定一審判決有罪就直接停權

uyrmb4704/07 22:34有登載不實就一定有第4款適用啦

kind5412de04/07 22:34101第三項機關通知前要成立審查小組,這裡是花蓮縣府

lucifiel161804/07 22:34沒看懂是不是

kind5412de04/07 22:34哪裡規定一審判有罪就停權? 來你說

uyrmb4704/07 22:34只要有罪2018就要停權

STi201104/07 22:34正在白 是寫完了沒 我等你教法律耶

FenderJBass04/07 22:34正確

Leon081004/07 22:35民眾黨徒的法制水準低落不是第一天啦,看不懂法條望文生

Leon081004/07 22:35義的白痴一堆。

kind5412de04/07 22:35STi 機關跟主管機關不一樣,這裡看起來是花蓮縣府問題

cross98011504/07 22:351審有罪停權的條款 採購法87~92他不符合啊

madity04/07 22:36一審判決有罪停權僅限採購法第87至92條之罪,其他罪沒有

STi201104/07 22:36抓問題不就討論的目的? 不然你以為專門來嗆人嗎?

kind5412de04/07 22:36劉成為花蓮縣府發現缺失->開會->通報

nosheep04/07 22:36民進黨裡一大堆罪犯啊

kind5412de04/07 22:37如果公共工程委員會沒刊登,很大可能是縣府沒通報

STi201104/07 22:37這情形也不只花蓮吧我看

madity04/07 22:37這裡有幾個有工程會採購專業人員證照呀?

womf04/07 22:37笑到肚子痛 4%太多法盲

madity04/07 22:38STi2011有採購專業人員證照嗎?

STi201104/07 22:38又惹到一個了 笑死

audy11204/07 22:39法律仔自己只會文字遊戲耍低能說人法盲,結果收回扣最行

audy11204/07 22:39少在那邊笑死人了

STi201104/07 22:39採購專業人員證照又怎樣? 50條命 起作用了嗎?

audy11204/07 22:40翁茂鐘這種貪汙仔法律人員就是最佳寫照啦,叫民眾相信法

audy11204/07 22:41我呸 冷良卡好啦操

cross98011504/07 22:4150條命跟當初得標資格也是兩回事

cross98011504/07 22:42就依照採購法來啊 沒有被公告黑單還不給標的話 有圖

cross98011504/07 22:42利問題

audy11204/07 22:42開公司如同開分身帳號迴避,你又要怎麼說 過去藍綠狗官

madity04/07 22:43採購法有其極限,落實公安才是王道

audy11204/07 22:43怎麼都不想處理這問題

darkborder04/07 22:43假設辦理採購機關發現廠商有101條1項4款->101條3項審

cross98011504/07 22:4450條命需要落實工安 改革台鐵結構性問題

Fantasylolz04/07 22:44正確資料 給推

darkborder04/07 22:45抱歉,更正是101條"4項"審酌,情節重大者->通知廠商->如

cross98011504/07 22:46覺得採購法目前這樣不ok 那就只能像這篇原po所述 提

cross98011504/07 22:46修法

darkborder04/07 22:47未異議,將刊登政府公報。 不知道這樣看條文對不對[email protected]@

asidy04/07 22:48喔喔,法律高人出來啦

madity04/07 22:52在2019年採購法修法之前,偽造履約文件不需情節重大即可

aaaaluenaaa04/07 22:53

madity04/07 22:53宣告停權;修法後要情節重大財可以(所以修法不會解決問題)

j3207204/07 22:54還是民進黨好 其他都不認真

slimak04/07 22:55修法囉TMD黨

philmaru04/07 22:56阿北可愛

yarnt04/07 22:56現在流行監督在野黨喔

cross98011504/07 22:57我指提案修嚴啊 雖然難溯及既往 但至少是對往後標準

cross98011504/07 22:57變嚴格

darkborder04/07 22:58感謝mad大~

lukehong04/07 23:01要由採購機關認定是否情節重大才決定要不要刊登,工程會

tenshouw04/07 23:01綠共是準備護航義祥?

lukehong04/07 23:01不能越俎代庖。

lukehong04/07 23:01這件的採購機關是花蓮縣政府

cross98011504/07 23:06是啊 2018一案

cross98011504/07 23:06是「花蓮縣103 年度天然災害復建及道路橋樑工程委託

cross98011504/07 23:06設計技術服務工作(開口契約)」招標

YoyoC5904/07 23:06

hotfeer04/07 23:06看推文是2019法條被修的更寬鬆,讓他變成可以不被停權?

darkborder04/07 23:08李義祥的業務登載不實案是在108年修法前就查到,採購機

madity04/07 23:08也不是。義程營造2014年就已經有偽造履約文件事實,如當時

hotfeer04/07 23:08所以2019年後不被停權是合法的,但是以前不是

madity04/07 23:09花蓮縣政府及時提報,至少可以留紀錄

rudchin04/07 23:09真的爛

hotfeer04/07 23:09了解感謝

U923403004/07 23:10101條第1項第4款再看一遍 拿小畫家履約算不算情節重大

lukehong04/07 23:10修法是因為過往有發生不分輕重一律停權,引發過爭議。

darkborder04/07 23:10關是否能適用修法前的採購法101條? @@

perytech04/07 23:10推,比立委還專業

madity04/07 23:10另外依據行政罰法,停權要在事實發生3年內才能行使

s09439204/07 23:11嘻嘻

madity04/07 23:12所以義程營造即使在2017年前停權,停權3年過後,還是可以

js25507604/07 23:12推一下,一般民眾要全般了解這幾個法條太難了

js25507604/07 23:13但立委身為立法機關人員,還看不懂,真的無言以對

madity04/07 23:13參與東新營造之分包(所以用採購法能避免事故,有點想太多)

hotfeer04/07 23:13感謝您的說明

darkborder04/07 23:13再次感謝mad大,也感謝推文各位大大的說明

nalthax04/07 23:16意思就是即使判六個月也還可以標,只要情節不夠重大?

darkborder04/07 23:16也感謝原po發文讓板友參與討論:)

echomica04/07 23:202019年的修法也不會影響2018年的標案吧?

cross98011504/07 23:20現在的話(109修法後)

cross98011504/07 23:20要違反採購法87~92 一審判有罪(採購法101-6)

cross98011504/07 23:20另外的101-1~101-5 是機關認定 而且

cross98011504/07 23:20機關為第一項通知前,應給予廠商口頭或書面陳述意見

cross98011504/07 23:21之機會,機關並應

cross98011504/07 23:21成立採購工作及審查小組認定廠商是否該當第一項各款

cross98011504/07 23:21情形之一。

cross98011504/07 23:21機關審酌第一項所定情節重大,應考量機關所受損害之

cross98011504/07 23:21輕重、廠商可歸責

cross98011504/07 23:21之程度、廠商之實際補救或賠償措施等情形。

sigmaooxx2904/07 23:23裁處權3年期間適用舊法,刊登停權權限在機關,101-1

sigmaooxx2904/07 23:23-1或101-1-4都可適用

sigmaooxx2904/07 23:25不實施工日誌送至機關時點為104.12,起算裁處權時效

nolimits04/07 23:28這就是柯學

flybirdy04/07 23:28原來風向不對難怪這麼少人看

shelizi04/07 23:29一堆失智列車跟法盲,唉

david19004/07 23:29有立委 會修法越修越寬鬆

lukehong04/07 23:31義程從2015年以來,只有2019沒有得標紀錄,不像是有被停

lukehong04/07 23:31權三年。

markwei92504/07 23:31雙標黨都用道德高標對付別人;用法條低標來護航自己

markwei92504/07 23:31,噁心

david19004/07 23:33看cross980115解釋得知 舊法可直接擋下 修法後擋不住

david19004/07 23:34這些立委可神了 竟然知道義祥兄的 需要~

jiayuan04/07 23:35推 一切依法行政 憑什麼不讓人投標 難怪4趴沒票

lukehong04/07 23:35不管能不能擋,是否提報刊登是採購機關的權責,不是工程

lukehong04/07 23:35會。

freedomwing504/07 23:37所以現行法規面無法防範現有風險的問題,又變4%在野

freedomwing504/07 23:37黨的責任了對吧

tobu04/07 23:38DPP什麼時候才要補這些法律漏洞?

cross98011504/07 23:38等等 這不是民眾黨的責任啊?

cross98011504/07 23:38只是民眾黨認為這法不OK 可以提修法 這是立委的權力

cross98011504/07 23:38不過她說本案定讞是錯的 只有更一審 然後檢方上訴

Whitening04/07 23:384%別崩潰了,高委員也點出盲點,推動修法也是美事

david19004/07 23:39 很棒 台灣就是需要一群 懂得包商需求的立法院

marble04/07 23:46

david19004/07 23:47真的很棒 等死人了 才來說2019修法不可以喔~ 真的很棒

shelizi04/07 23:52有些人都未來人阿,放馬後砲最會了

Dovahkiin04/07 23:56民眾党見獵心喜 高虹安!民眾党見獵心喜 高虹安!

bill0302704/07 23:59一切合法啦 謝謝指教

ds36100704/08 00:02CD中 高調推

eason81011704/08 00:07正解

ben101304/08 00:08

inewnew04/08 00:10想殺球也要好好準備,不然又變餵球實在很糗

nene8072604/08 00:10

WellyT04/08 00:11立法委員不懂法 不意外

ez098004/08 00:12在野立委只需要一個國昌就夠了

SWS798304/08 00:13哇結果是連定讞都還沒啊XD這質詢根本笑話一場還寫成新聞

SWS798304/08 00:14傻眼

AStigma04/08 00:16被打臉了XDD

BASEGO04/08 00:16認真欸

xox567804/08 00:23綠共真好笑

asuka9904/08 00:30自以為

jack761461404/08 00:38歐 原來法律是這樣子的玩的歐 不好意思 我只看到50條

jack761461404/08 00:38人命 在那 他翻舊帳 只是要檢討到底上下哪個環節出問

jack761461404/08 00:38題 我都不知道這間廠商這麼惡名昭彰 好啦你就算抓這

jack761461404/08 00:38條啊其他條勒? 他們現在做的事蹟勒? 原來台灣人的

jack761461404/08 00:38命這麼不值錢歐 要被種廠商踐踏 可悲啊

jack761461404/08 00:43法律人的文字遊戲 我懂啊 問題你解釋這麼多有辦法平

jack761461404/08 00:43息民怨嗎? 台灣是沒有陪審團制度啦 如果有我看一定

jack761461404/08 00:43會很精彩

abc555599004/08 00:45 推打臉柯韓粉

YamagiN04/08 00:51搞錯人家質詢法條 是整群文盲在挺還是?

sharkimage04/08 00:55https://i.imgur.com/NS8xHuB.jpg

圖https://i.imgur.com/NS8xHuB.jpg, Re: [新聞] 抓到了!李義祥今年2月早被判關半年 高

apollon099004/08 00:59C大人真好 還幫忙列法條

swgun04/08 01:00你這樣不可能當律師的 笑死人家戰ABC你在甲乙丙

exceedMyself04/08 01:01https://reurl.cc/NX9Yjp

aidraz04/08 01:09原來如此,支持修法

auogs04/08 01:12義程要看當時有沒有人提報101到採購公報上吧

auogs04/08 01:13沒提報應該就沒上黑名單啊

aidraz04/08 01:13若定讞才需排除在招標名單?

cross98011504/08 01:15該案要依照101-4 提報的話

cross98011504/08 01:15機關是花蓮縣政府

cross98011504/08 01:15「花蓮縣103年度 天然災害復建及道路橋樑工程委託設

cross98011504/08 01:15計技術服務工作(開口契約)」招標

aidraz04/08 01:16那已經標到正在施工的案子呢?

auogs04/08 01:20得標後才發現是101可以解除契約,但若撤銷不符公共利益,

auogs04/08 01:21經上級機關核準 不在此限

Gaujing04/08 01:32八卦回來了

suPerFlyK04/08 01:35背後的相關公司是不是肉粽串?

cxz1230004/08 01:48垃圾綠蛆現在護航護到底就是了?

chungb04/08 02:08你每次上來都發那麼長的文,是來上班嗎

st86188go04/08 02:13

MasCat04/08 02:13南部不意外

st86188go04/08 02:16

oliverroli04/08 02:16推 認真文深夜很容被跳板噓下去

oliverroli04/08 02:17像上面jack開頭的 彷彿沒看前文跟這篇文一樣 上面chu

oliverroli04/08 02:17像上面jack開頭的 彷彿沒看前文跟這篇文一樣 上面chu

oliverroli04/08 02:17也是 好像超過20字就是長文

cross98011504/08 02:27義程上黑單也不影響義祥去跟東新接案子就是了

cross98011504/08 02:27黑單是針對廠商 不是針對個人

ll111111111104/08 02:39採購法是什麼啦 政府的錯啦

hank79122104/08 03:07

vicious66604/08 03:34哇,我好驚訝喔,民進黨執政下放這種包商進去搞出50條

vicious66604/08 03:34人命,在野立委抓出這個爛包商本來有機會被擋住,所以

vicious66604/08 03:34質詢了主管機關,沒被擋也是因為2019把101條修成給營

vicious66604/08 03:34造太大方便,然後主管機關完全自己不熟被質詢的事情。

vicious66604/08 03:35然後這篇跟民進黨支持者是喜孜孜的在訕笑自己找到在野

vicious66604/08 03:35立委的瑕疵?讓子彈飛ㄧ會?民眾黨本來就不會?小黨自

vicious66604/08 03:35己提修法但不叫執政過半的負責通過?奇怪了你們這種羞

vicious66604/08 03:35恥心跟李義祥差不多的怎麼就沒搭上那台列車。

tttkkk04/08 03:53推文感謝的用意是?感謝救援了主子?高虹安講錯又如何?

tttkkk04/08 03:53怎就沒看到民進黨立委出來針對嚴重傷亡事件質詢呢?你們

tttkkk04/08 03:53到底是站在人民這邊還是拿公糧的政府這邊啊?執政黨不檢

tttkkk04/08 03:53討只會顧著維穩,虧民眾黨還是站在弱勢(對,就是你們這

tttkkk04/08 03:53些甘願領1450的)這邊說話。

airyptt04/08 04:57這篇文章才是標準扯後腿,跟台鐵心態差不多,今天這個事

airyptt04/08 04:57件如果在任何一個階段有主管機關主動發現,結果很可能根

airyptt04/08 04:57本不一樣

poisonshing04/08 07:02然後50個人就死了,你也要承擔

flow516804/08 07:08這種廠商會過內部廠商評鑑就有問題

shadow7772704/08 07:27還在護航耶

shinkiro04/08 07:45被推文打臉的打臉文

cooldogy197304/08 07:49一切都是法條漏洞政府沒責任

kkman204/08 08:05高調

bruce224804/08 08:074%黨水準不意外

newsyho04/08 08:16這文體換一下風格吧

zzzxxxqqq04/08 08:20這推文不知道蟑螂有多少

zzzxxxqqq04/08 08:21台鐵出這種事 還做這蟑螂工作? 可憐

warmblue04/08 08:31這篇獎金多少

balaking04/08 08:45理由薄弱

decolonize04/08 09:23蟑螂護航文

angraer04/08 09:39她用第四款質詢 然後你說不符合第六款 這種跳針護航文

angraer04/08 09:39 覺青還能狂推 還好意思取笑韓粉R

bluemmb04/08 10:15拉A打B 舉不同條款講什麼鬼

nightyao04/08 10:24這不是覺青啦,只是自以為很懂法律的公民老師,他沒上

nightyao04/08 10:24法院立院進行法律攻防戰過而已。

x000304/08 10:37高也提101條第四款啊 https://i.imgur.com/zTTJFSf.png

圖https://i.imgur.com/zTTJFSf.jpg, Re: [新聞] 抓到了!李義祥今年2月早被判關半年 高

aken5942004/08 11:31有黨證拿到標案少合情合理合法的,請不要妨礙台灣進步

mynewid04/08 12:56連廠商定義都沒搞懂也能爆文的板嘻嘻

imhideji04/08 12:58

uyrmb4704/08 13:08打臉囉 顆顆

cat567204/08 13:22用第四款也要情節重大才能停

cat567204/08 13:23雖然可能有人會說都判刑了怎麼能不算情節重大

cat567204/08 13:24但但法規都這樣定了 你也只能個案判定而已

cat567204/08 13:27而且廠商也可以提異議 到時就找個立委去關說就好了

cat567204/08 13:28今天也是鬧出50條人命你才會覺得他情節重大

cat567204/08 13:29但在那個時間點 只能說 討論空間 會非常多

PigBlood04/08 16:23推 李義祥完全符合資格 更別說他還有黨證 捨他其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