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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立委他媽給我進來

看板Gossiping標題[問卦]立委他媽給我進來作者
monarch0301
(席哈)
時間推噓 推:8 噓:8 →:18

我好想進立法院

立法院的豬

酒駕 想不出辦法對嗎? 廢話因為你們就是只會選舉的廢物

解法如下:

強制允許店內飲酒的所有店家執行以下規矩:

飲酒客人離開營業場所前有義務向店家繳交車輛鑰匙並支付保管費

就算客人自稱沒有車輛鑰匙也要用金屬探測器掃一遍

手機拿出來後如果真的掃到鑰匙並酒測未過

立刻報警以酒駕罪名送辦

除非飲酒客可以找到代駕到現場擔保會開車送酒客回家

或是飲酒客表明沒有喝酒還通過酒測才能自行駕車離開

否則一律以酒駕直接送辦 警員帶回先關到天亮

店家每送辦一名飲酒客人不主動交出鑰匙的

減免該營業場所該年度所得稅一萬元新臺幣

可以累積疊加 送辦越多 還有獎金

以後客人一定進場就乖乖繳交車鑰匙

店家巴不得你有鑰匙不交出來

測到就辦爆你屁股

計程車也有工作可以做

退休員警也可以去酒店找到執行酒測的職缺

大家都有工作做 社會也多一層平安

為什麼這件事店家有理由做也應該做?

因為 店家的營業利益因酒客喝酒而生

社會面臨的風險也因這個店家讓客人喝酒而生

店家想要營業利益 就要背負社會責任

只要肯老老實實背負社會責任 減輕警力負擔

得以減免稅賦

反正正常情況下警察薪水也是來自稅賦 何必多繞一圈 浪費油水循環路徑

店家如不守法

只要有客人離開酒店類營業場所自行駕車離開出了事故而店家表示一無所知

經查證屬實後

加重其營業稅30%十年 負責人關押一個月 不得易科罰金

並記點 再犯一次吊銷營業牌照

製法如同治水

用賞罰為工具引導人的意志遵循規則為上

這是整天酒池肉林只會選舉的垃圾頭腦永遠想不出來的東西

要不要提案 行政院立法院自己看著辦

選舉快到了 不要抱怨沒有現成的法條可以參考

以下開放鄉民補充法條漏洞或擬定配套措施

本魯社會經驗也不是完全充足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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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10.166.15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Gossiping/M.1636884568.A.5B7

lolic 11/14 18:10你以為人家是真蠢嗎

ziso 11/14 18:10好了拉 幾點了還在作夢?

我夢故我在

j8630222 11/14 18:10關店家屁事 交什麼車鑰匙 鬼才選你

是吼 違反人性 太恐怖了

lolic 11/14 18:10嚴懲會少好幾個立委跟發言人很不方便

spring53287 11/14 18:11整個國家文化就愛違規阿,怎麼改都

spring53287 11/14 18:11沒用的

j8630222 11/14 18:12直接酒駕首次關三年 拒測強制抽血 之後

j8630222 11/14 18:12每次關五年不得假釋不得罰金就好

as010798as 11/14 18:12立委怎麼可能立法罰自己w

belmontc 11/14 18:12你看過哪一條法律管這麼細

g8toobig 11/14 18:13這樣台灣監獄會爆滿。直接鞭刑完放回家

贊成哦 執行完直接加上負債30萬 每月攤還5000 不繳就強制執行

WeGoStyle 11/14 18:15你規定這麼多,還不如酒駕肇事一律死

WeGoStyle 11/14 18:15刑來的簡單

這樣很多工地師傅會被槍斃 好多公共工程會停擺

※ 編輯: monarch0301 (39.10.166.159 臺灣), 11/14/2021 18:15:22

leolleo 11/14 18:15講的好像一定要鑰匙才能酒駕

好像有漏洞 那我問你 明知道你喝酒 誰要把車借你開 還是你的車是指紋發動?

※ 編輯: monarch0301 (39.10.166.159 臺灣), 11/14/2021 18:17:00

berryc 11/14 18:17這樣搞商家反彈會很大, 選票就丟了

※ 編輯: monarch0301 (39.10.166.159 臺灣), 11/14/2021 18:18:09

berryc 11/14 18:18而且他媽自由社會這樣搞會不會太好笑?

berryc 11/14 18:18成年人自己行為自己負責. 酒駕刑責調高就

berryc 11/14 18:19解決了. 酒駕直接關1個月, 累犯再加重

belmontc 11/14 18:19廢文機車仔連汽車怎發動都不知道

好啦 你有本事電線戳一戳也是可以酒駕 這樣的抓到直接槍斃好嗎?

berryc 11/14 18:19關好關滿, 誰還敢酒駕?

※ 編輯: monarch0301 (39.10.166.159 臺灣), 11/14/2021 18:20:41

chienk 11/14 18:21又是覺青幻想式 提案 下去吧

superob 11/14 18:22好喔

chienk 11/14 18:27店家是有公權力嗎? 把責任都丟給店家?

喝的越多 風險越高 店家賺的也越多 需要店家背負的社會責任也越高 店家為了盈利自然會把這些代價變成售價轉嫁到酒客身上 總之 喝不起 就不要喝 這樣明白嗎?

※ 編輯: monarch0301 (39.10.166.159 臺灣), 11/14/2021 18:32:51

xixixxiixxii 11/14 18:37都自己人最好是會嚴辦辣

xixixxiixxii 11/14 18:38老闆招待客人來店裡和,你小員工敢

xixixxiixxii 11/14 18:38叫老闆客人交出鑰匙?不想上班了嗎

xixixxiixxii 11/14 18:39?不怕老闆小弟讓你躺醫院?

所以才要立法強制店家執行呀

attpp 11/14 18:41森齊齊

bunyiplin 11/14 18:41我的小鋼珠會被掃到,不好意思掏粗來

※ 編輯: monarch0301 (39.10.166.159 臺灣), 11/14/2021 18:47:12

luckyBF 11/14 18:49

derek2szr 11/14 18:52嚴重性!?推

monarch0301 11/14 18:59好欣慰

wesley00 11/14 19:38處以公開鞭刑應該就可以收效了

egogeorge 11/14 20:14我不是來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