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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林秉樞自稱有精神疾病 王世堅:不修法等於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林秉樞自稱有精神疾病 王世堅:不修法等於作者
cloud3455
(雲想衣裳花想容)
時間推噓 3 推:3 噓:0 →:4

※ 引述《CNS3056 (奶奶)》之銘言:
: 林秉樞自稱有精神疾病 王世堅:不修法等於給這種人「殺人執照」
: 記者袁茵/台北報導
: 民進黨立委高嘉瑜被43歲男友林秉樞在飯店毆打,引發社會譁然;但高嘉瑜1日受訪時提: 及,林秉樞自稱患有重度精神分裂症,還有服用身心科的藥,「法律拿他沒辦法。」對此: ,民進黨台北市議員王世堅2日強調,可見《刑法》第19條真的有問題,如果不趕快修正: 的話,等於給這些有傷害衝動的人一張「殺人執照」。

世堅情是在說什麼呀?你說該修法讓犯下罪行而自稱有精神病必須要強制接受治療

或事後診查確認精神狀態並無異常時要加重其刑,還有點道理在

說這種稍微一想就知道只是騙騙新聞版面,騙騙選區無知選民的話

也能說的那麼開心, 真是了不起。

每個犯罪者也都會說自己是因為什麼不得已的遭遇或情況才會犯罪

那是不是要拿掉刑法59條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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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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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cloud3455 (101.136.197.42 臺灣), 12/02/2021 23:03:17

nbalook 12/02 23:03有精神疾病應該強制精神戒護所

pinhanpaul 12/02 23:05應該要設法除去罪犯謊稱精神病的誘因

pinhanpaul 12/02 23:06例如無罪但必須強制終身隔離(非刑罰)

pinhanpaul 12/02 23:06要嚴厲到連精神病人都想謊稱沒病才行

pinhanpaul 12/02 23:07病人:拜託判我有罪,我真的沒病

berryc 12/02 23:07酒駕這種可以自己選的都不敢修了, 怎麼可

berryc 12/02 23:07能動到精神病這一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