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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抓包老公外遇!法官罕認「配偶權不存在」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抓包老公外遇!法官罕認「配偶權不存在」作者
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
時間推噓 9 推:13 噓:4 →:50

各位想太多了 純粹記者搞錯重點而已
https://reurl.cc/mvWWq9

對於「配偶權」目前主流觀點有二:
1.「配偶權」是人格權的一種
2.「配偶權」不是人格權,僅屬於身分法益

原告依據觀點1 搭配民法184之前半為基礎 請求被告賠償
民法184前半「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但因為刑法廢除通姦罪
該法官因而推論「配偶權」不是權利 不屬於人格權
不適用民法184前半 所以請求無據

換句話說 該法官觀點為2
因此應該是搭配民法184後半為基礎 請求被告賠償
民法184後半「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
差別在於此處不管權利是否受侵害 只考慮利益是否受損
也因此較嚴苛 需要被告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使原告受害才適用
而「身分法益」正是利益的一種

白話就是
原告律師的觀點和該法官不同 導致法條引用認知有所差異
只能自認倒楣 上訴吧

--

※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28.223.151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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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format 12/27 14:07告錯條了

overno 12/27 14:08https://i.imgur.com/xcGmCyZ.jpg

圖 抓包老公外遇!法官罕認「配偶權不存在」

MM1956 12/27 14:09推一樓

lats 12/27 14:10妨礙家庭一定過

fire2011 12/27 14:10民法哪來的184條之1?

amilkamilk 12/27 14:11笑死,這哪國民法,台灣的民法什麼時

amilkamilk 12/27 14:11候有184之1了

筆誤筆誤

※ 編輯: leptoneta (223.140.5.31 臺灣), 12/27/2021 14:12:51

amury 12/27 14:14我也覺得應該是告錯條了

zakijudelo 12/27 14:19法官沒闡明嗎?而且通常告都是整條引

zakijudelo 12/27 14:19用,律師有特別區分要用前半還後半嗎

zakijudelo 12/27 14:20?傻眼

swgun 12/27 14:21笑死了 律師跟法官對於絕對權的權利內容認

swgun 12/27 14:22知不一樣 也不闡明說可以告184一項後段 說

swgun 12/27 14:22原告既然有請律師 律師要背鍋 那以後我上

swgun 12/27 14:22法院都不要請律師就好 等法官闡明到變成我

swgun 12/27 14:22的代理人就好囉

hanghking 12/27 14:23184前後段是要區分的 但是用前段又不

hanghking 12/27 14:23是沒人用 法官這樣搞

swgun 12/27 14:24什麼告錯條推託之詞啦自己對法律見解的有

swgun 12/27 14:24獨到見解拿當事人的利益跟律師執業的信用

swgun 12/27 14:24度去玩還逼得人家一定要上訴打二審

swgun 12/27 14:25是覺得原告的時間跟金錢都是法官的私有財

lusifa2007 12/27 14:25問題是100件侵害配偶權100件都是權利

swgun 12/27 14:25產嗎

lusifa2007 12/27 14:25,沒人在跟你用184第一項後段啊,而且

lusifa2007 12/27 14:26釋字也承認配偶權存在

zakijudelo 12/27 14:26自己有特殊見解,審理過程就要讓人民

zakijudelo 12/27 14:26知道,而不是搞突襲,害人民白白損失

zakijudelo 12/27 14:26一個審級的救濟機會

hanghking 12/27 14:27這法官這樣搞也不是第一次了,所以都

hanghking 12/27 14:27待獨任的嚕 科科

HCS0730 12/27 14:29我覺得律師這樣也是合理 184前段就舉證

HCS0730 12/27 14:29難度而言肯定優先於其他兩項 而且就如同

HCS0730 12/27 14:29上面幾樓說的 配偶權不太有不是絕對權的

swgun 12/27 14:29法律人最可笑的邏輯就是說絕對權屬於社會

HCS0730 12/27 14:29道理 債權會不屬於 是因為無公示外觀 更

swgun 12/27 14:29通念有共識的權利 結果法律人自己內部就見

HCS0730 12/27 14:29何況有少數說債權在前段是採之的

swgun 12/27 14:29解不一致

swgun 12/27 14:29法官噴律師 二審噴一審

swgun 12/27 14:30搞出請求權體系捏出一個虛擬想像的絕對權

swgun 12/27 14:30然後吵個沒完

pippen2002 12/27 14:31https://i.imgur.com/spPlGHI.jpg騙?

圖 抓包老公外遇!法官罕認「配偶權不存在」

qw5980162 12/27 14:43誰叫律師不都主張 太有自信了

hanghking 12/27 14:47這種特殊見解律師怎麼預見?這樣說不

hanghking 12/27 14:47如叫他每個案子都去保責任險好了

LYS5566 12/27 15:39這樣講 就更奇怪了 如果一個法官 不承認

LYS5566 12/27 15:40配偶權是違背身分法益 也不違背善良風俗

LYS5566 12/27 15:41那告通姦遇到這個法官 不就肯定拿敗訴

rain51080530 12/27 15:54通姦都除罪了哪來告通姦

LYS5566 12/27 16:17講太快 告民事求償 不就求償無門

gourmand 12/27 17:0130樓是不是有八卦?

gourmand 12/27 17:03LYS5566你沒看懂原po的文啦,該法官的

gourmand 12/27 17:04見解是184前段的人格權不包含配偶權

gourmand 12/27 17:04但可為身分法益適用184後段

gourmand 12/27 17:05184前後段雖然在同一條但適用上是兩世界

gourmand 12/27 17:06問題是184前段的人格權本來就不是沒爭議

gourmand 12/27 17:12對184前段人格權做這種限縮解釋,在通姦

gourmand 12/27 17:13除罪化後將使婚姻關係更欠缺法制化保障

gourmand 12/27 17:13似不符合社會共識

gourmand 12/27 17:15何況原po也只是推測 該判決並未直接闡明

gourmand 12/27 17:15他真的適用184第一項後段耶

hanghking 12/27 17:34沒有掛,法源查她歷來判決即知,確認

hanghking 12/27 17:34她公法行萬理路

m54k600ive80 12/27 19:20陳忠五教授:

m54k600ive80 12/29 17:26https://i.imgur.com/cXYdvQ4.jpg

圖 抓包老公外遇!法官罕認「配偶權不存在」

m54k600ive80 12/29 17:27圖片這是鄭冠宇教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