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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抓包老公外遇!法官罕認「配偶權不存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抓包老公外遇!法官罕認「配偶權不存作者
jimjeff6412
(Ajess)
時間推噓 5 推:5 噓:0 →:8

如果婚姻是契約制
配偶權僅適用於立約的雙方
這種比喻用在不動產上
是不是有人佔用我的房子
我不能告他
因為我的房子使用權沒有跟這個外人定約
我是跟政府登記的
所以我只能告政府???

不動產與婚姻關係都有辦法查喔
婚姻可以看身分證
雖然牽個手也要看身分證真的很蠢就是了

很多人不告配偶
是因為情感上想維持完整家庭關係

但是綜觀台灣的法律
婚姻關係唯一的保障只有金錢
婚後剩餘財產、子女扶養費、配偶贍養費、子女繼承權

所以各位如果想將經濟跟雙方綁在一起才去結婚

法律是不保障情感面的部分

我也是離婚後
才對法律婚姻制度上有比較全面的了解

我是建議讓男性也可以找代理孕母
何必為了要有小孩去綁住一個女性

然後建議婚姻終生制改成定期制
沒有續約就解散

既能促進生育率又可以擺脫婚姻

日子自由又可以過自己想要的家庭生活

皆大歡喜



※ 引述《a6000200》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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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陳韻如/台北報導
: 北市一名正宮抓包丈夫外遇,不僅經常在深夜遇小三熱線,還在外手牽手,明顯有婚外情

: ,憤而對小三提告求償。不過,法官審理後認為,法院大法官已宣告通姦違憲,,因此不
: 應承認隱含配偶為一方客體,受一方獨佔、使用「配偶權」的概念,最終判正宮敗訴。: 根據判決,正宮主張,丈夫經常與小三深夜熱線,這已超出一般交友範疇及界線,沒想到
: ,她卻又抓刀,丈夫在外與小三手牽手,明顯已有婚外情,因此決定對小三提告求償。: 對此,法官認為,通姦罪的規定,經司法院大法官以釋字第791號解釋闡明限制人民憲法: 第22條所保障的性自主權,違反憲法第23條比例原則,自2020年5月29日公布日起失效,: 這也代表,我國憲法對於婚姻約束配偶雙方的忠誠義務,已不再強調婚姻的制度性保障,
: 轉為重視婚姻關係中配偶雙方平等、自主之「個人」(性)自主決定權。
: 法官認為,配偶彼此間為相互獨立自主的個體,不因婚姻關係所附的忠誠義務,而有支配

: 他方意志或自主決定的特定權利,因此在前述憲法典範變遷的脈絡下,不應承認隱含配偶
: 為一方客體,受一方獨占、使用的「配偶權」概念,也因此正宮提告求償屬無據,最終判
: 正宮敗訴。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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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odf084972 12/27 15:07改成定期制會很多假結婚吧

kasim15 12/27 15:07外遇認定是一回事 但說沒配偶權很誇張

whitenoise 12/27 15:11司改有成

jimjeff6412 12/27 15:12政府直接規定婚姻幾年一約啊,例如

jimjeff6412 12/27 15:127年一約

whitenoise 12/27 15:13那法官已經擴權解釋了,別當真

yoshilin 12/27 15:20回去重讀物權跟債權

yoshilin 12/27 15:23民法對於婚姻的賠償規定,只限判決離婚

yoshilin 12/27 15:23時才發生,也只有向對方請求,根本沒有

yoshilin 12/27 15:23告小三的規定

yoshilin 12/27 15:26現在都是用配偶權來衍生侵權行為的賠償

whitenoise 12/27 15:29樓上在說啥?別胡扯好嗎

whitenoise 12/27 15:29 https://i.imgur.com/UXVZztn.jpg

圖 抓包老公外遇!法官罕認「配偶權不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