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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網美丟文物!團費竟收18萬 沒繳錢「不能一起淨山」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網美丟文物!團費竟收18萬 沒繳錢「不能一起淨山」作者
kaky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
時間推噓 2 推:2 噓:0 →:6

※ 引述《hugh509 ((0_ 0))》之銘言:
: 噓 key123987: https://i.imgur.com/TApA9xq.jpeg 1.164.179.195 02/14 17:03

圖 網美丟文物!團費竟收18萬 沒繳錢「不能一起淨山」
: → key123987: https://i.imgur.com/OUALnkX.jpg 1.164.179.195 02/14 17:05
圖 網美丟文物!團費竟收18萬 沒繳錢「不能一起淨山」
這個告示牌真的就打臉文物說的啊

國家影像典藏庫裡面都說明了
https://memory.culture.tw/Home/Detail?Id=325287&IndexCode=Culture_Place

1922 日治 警駐所
1947 中華民國 改為派出所
1969 中華民國 改建白石派出所及宿舍

再根據其他資料

1989 中華民國 最後一個員警撤離

也就是該區域 在 1922 ~1945之間 是日本警察生活

但是至少在 1947 以後到 1989年間都是 中華民國警察生活的環境

然後當中華民國員警撤離10多年以後 有戶外節目錄影

就可以拿來當作該地遺留物品屬於 1922 日本警察的生活遺跡

所以現在是上演消失的 1947~1989嗎?

最簡單的你有問過 1947 之後派駐的員警

那些酒瓶他們有沒有看過動過的考據?



: 噓 no1smkimo: 既然是重要的文化,那從日治到現在多久 111.184.127.156 02/14 17:12: → zszsdd: 文物瓶子要留,房子會突然被拆,也沒看這 101.9.204.101 02/14 17:13: → zszsdd: 些人對政府講過什麼 101.9.204.101 02/14 17:13: → no1smkimo: 了,那怎不趕快保護,只會嘴砲而已 111.184.127.156 02/14 17:13: 推 cowboyz1105: 南院很貧乏 隨便垃圾場文物還更豐富 49.217.9.234 02/14 17:54: → ImBBCALL: 那個標示距離垃圾堆多遠啊 223.140.255.152 02/14 17:58: → ImBBCALL: 你乾脆說公告在林管局算了 223.140.255.152 02/14 17:58: 推 ddtkqoo78: 邊走邊丟垃圾就是行動藝術家了 1.200.152.32 02/14 19:30: 推 roea68roea68: 這鬼東西當文物真的丟臉 220.132.115.201 02/14 19:34: → roea68roea68: 台灣有這些騙吃騙喝的專家也是悲哀 220.132.115.201 02/14 19:35: → radiodept: 那個標示是白石,清山的地點是馬鞍 61.61.149.193 02/14 20:10: → radiodept: 又在魚目混珠 61.61.149.193 02/14 20:10: 推 Merman19: 哈哈,連個牌子都不考證在哪,還好意思說 36.227.156.199 02/15 01:02: → Merman19: 自己是考古學家^U^ 36.227.156.199 02/15 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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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21.149.229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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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ntasyth 02/15 16:30有考據啊

你說有日本人活動的考據嗎?XDDDDD 這需要你說嗎?

※ 編輯: kaky (122.121.149.229 臺灣), 02/15/2022 16:35:20

fantasyth 02/15 16:36你怎麼在自己編故事呢?

fantasyth 02/15 16:36那些酒瓶有沒有被動過的考據

fantasyth 02/15 16:37是說東西都被清掉了你才來問考據喔?

???? 拜託搞清楚前後邏輯條件好嘛 主張是文物的請告訴大家 為什麼是"法定"文物 如:依文資法認定 那表示走過程序確實屬於保護文物 沒有的話 我說你家馬桶的屎也是文物你不要沖掉啊.... 你說文物就文物? 那我說文物是不是文物?

fantasyth 02/15 16:37不愧是中國文革式作風

黨說是古蹟就是古蹟 考據不需要....

chien955401 02/15 16:46到現在還是沒人說出個要考據什麼東

chien955401 02/15 16:46西的道理來

連需要考據什麼都不知道就上來文物? 真的是黨說文物就是文物啦! 最簡單的舉文資法在下面 就怕你看不懂...

nosay 02/15 17:12我先把古蹟炸了,再問你考據在哪?

???? 你說古蹟就是古蹟? 古蹟不經法定程序 就自訂古蹟嘛XD 保力達 民國五十年左右 就出了 白石派出所 1969年改建 白石派出所都是遺跡一部分了 1960的保力達不是?XDDDD 然後不要靠背沒錢沒團體 文物提報也接受個人提報... 文資法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H0170001

第 65 條 古物依其珍貴稀有價值,分

為國寶、重要古物及一般古物。

主管機關應定期普查或

接受個人

、團體提報

具古物價值之項目、內容及範圍, 依法定程序審查後,列冊追蹤。

經前項列冊追蹤者,主管機關得依第六十七條、第六十八條所定審查程序辦理。 第 67 條 私有及地方政府機關(構)保管之文物,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審查 指定一般古物後,辦理公告,並報中央主管機關備查。 第 69 條 公有古物,由保存管理之政府機關(構)管理維護,其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訂定之。 前項保管機關(構)應就所保管之古物,建立清冊,並訂定管理維護相關規定,報主管機 關備查。 第 76 條 發見具古物價值之無主物,應即通知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採取維護措施。 公有古物管理維護辦法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H0170124

第 3 條 前條第一項第一款所定財產管理應遵行事項如下: 二、依本法第六十九條第二項規定建立古物清冊,其內容應

包括古物名稱 、編號、數量、來源或取得資訊、古物圖片、保存現況及保存所在位 置、古物級別、指定公告日期等資料

,保管機關(構)得視需要自行 增訂資料內容。 三、辦理古物查驗: (一)

保管機關(構)應依古物清冊資料內容,定期查驗古物保存狀況並 紀錄,以備各該主管機關查核。

(二)古物查驗應會同財產管理、主計或政風等部門辦理,必要時得聘請 專家學者參與。 保管機關(構)經依博物館法完成認證者,前項第三款之古物查驗事項得 依公立博物館典藏品盤點作業辦法規定辦理,盤點結果應報各該主管機關 備查。

※ 編輯: kaky (122.121.149.229 臺灣), 02/15/2022 17:4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