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紅牌重機騎士下班回家 轉彎車疑未禮讓迎
※ 引述《fielia (フィーリア)》之銘言:
: ※ 引述《HuangJC (吹笛牧童)》之銘言:
: : 這和我的例子無關
: : 首先我這是確定可以判定幹支道的(咦,幹支支的道 :P ,去開封街幹嗎?XD)
: : 其次我是要左轉,而你在提右邊探頭
: : 前篇你提到在紅燈時左轉,這不實用
: 但也是駕訓班會教你的做法
: 而且就我所知,國外也都是這樣利用兩邊同時紅燈的時間差轉彎的
: 另外台北市中心地區,很多路口都不能左轉,公車是利用這個時間差左轉的
我也在台北生活過,然後我下高雄玩
我知道自認台北文明,批評高雄落後是什麼感覺
可是帶著自己優越的標準去批評當地人,有不合理的地方
當地人適應了自己的標準,自成法律;你要說不成文法也行,警力不足也行
這也就是永遠會執行成這樣的原因
如果你用當地人標準,在當地你會開車
用台北的標準,在當地變成不會開車,甚至可能有危險
這時不會開車的是你,要求你不要上路嗎?
或者只是融入就好,但心中知道正確的方向是什麼
如果可以,就還是保持正確!
這種例子很多,比如大家都超速,我堅持不超速合法,結果危險的是我
比如大家都在行人過穿越道時照樣過去,我堅持等待,結果被追撞
尤其後者,因為加入更多不同角度的人互動
禮讓行人,應該的,因為先進國家如此;但保護自己也不用苛責
我的做法是會找安全的角落禮讓行人
但如果明明也不會撞到行人,而後車即將撞上我,那我也會乾脆騎過去
看車流,我會在沒有後車撞上的場合禮讓行人
: : 原因是紅燈時對向還會有闖紅燈車流
: : 他除了罰個闖紅燈之外,是不是仍然有直行車優先?
: : 沒有也沒關係,反正我不敢撞
: : 闖紅燈車流結束後,就是左側支線道的綠燈時間了,他們會開出來
: : 因此我在這時,依據'已經過停止線,有權快速通過'
: : 僅僅是有權,但不實用
: 其實我拿德國的例子是要說
: 如果今天的設定是,左轉車的優先度,比對向右轉與對向直行還低的話
: 一開始就沒有是不是要猜右轉車要不要讓你的問題
: 基本上對向車道有車,以及人行道行穿線有人走動,就是不要輕舉妄動
: 這只是我想附帶批評交通部亂設定這個規則的問題而已
: 也解釋了你得判斷"偽直行"的問題
你解釋的是優先權的判斷
你沒解決的是我轉不過去的問題
那我這麼差,轉不過去嗎?
不,別用你的標準,我就轉得過去
1。大家最為垢病的,先搶先贏,轉過去一半了,直行車非讓不可
用這招一定轉得過,你要說機率嘛,用這招轉好幾年也不會被撞上,畢竟大家都惜命
不過這樣其實違法(在沒撞上前,沒罰責 XD)
我也放棄這樣的轉法了
2。在視線所能及,覺得安全就過
目前我是這樣,可是有人還是覺得這樣不夠
之前有個案例,路口轉彎車轉彎,沒撞上最接近的直行車
但直行車後方冒出一輛蛇行機車,以盲鑽之勢撞上轉彎車
因為是盲鑽,所以大家都譴責這輛蛇行機車
這時有個傢伙說"我絕對不是說蛇行機車沒錯,但轉彎車也有很大的問題"
理由是既然視線所及還有直行車,他就應該禮讓直行車
而既然禮讓了直行車,就還不會轉彎,自然也就不會開始轉,不會撞上蛇行機車
當他說,這是標準的轉彎車不禮讓直行車時
我說蛇行機車因為蛇行,已經不算是直行車了
我寧可認為是轉彎車撞上變換車道的車
雖然我不清楚我這說法對不對,但他也沒再堅持
他說,這仍然是轉彎車沒禮讓直行車;這時他的直行車指的是前方正常直行那輛
| |
---| 轉 |------------
彎車
---- G ----------
| |
| 直|
|F 行|
| 車|
| |
| E |
圖示比例略有錯誤,這為雙向各有雙車道
蛇行機車是快速變換車道,並沒走到逆向
但也真的會被直行車遮蔽視野
如上圖,我們這樣命名
E, F, G 是蛇行機車的走位,最後在 G 點撞上轉彎車
(沒錯,我愛在 G點開車的老司機 XD)
轉彎車並沒撞上直行車,但視線所及直行車就要過,說該禮讓也對
鏡頭取得極遠,並且中間有車穿插遮蔽
我說這樣看不出到底發生什麼事
也許轉彎車已經等很久了,閃過大燈,直行車同意禮讓,這也是看不出來的
但畢竟轉彎車沒撞上直行車,只是沒禮讓直行車,因而撞上蛇行機車
他說:這有因果關係,你看不出來嗎?
只要轉彎車禮讓直行車,就不會撞上機車
因此仍是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
要這樣是讓不完的好嘛
: 總之這段是在講使用者體驗的問題
這沒什麼問題,支道就讓幹道,但這是你自己想談的
我談的是幹道要轉入支道,這個問題沒有解決
在前一篇,我說你談的和我談的無關,都點出這句話了
hw 偏還要在我那下面留言
然後說我離題
我在我自己的文章還不能主導文章方向,被推文的人說離題,那他怎麼不回文?
不然我們再退一步,他在推文中先帶話題,我接受並且回應
自此在推中可以繼續對新主題討論
他不是,他直接就說我離題
要這樣那我們回頭看標題是什麼,以標題為準,我們都離題好嘛!
話題帶回來,幹道無法轉彎進支道才是我要談的問題
: : 2。有號誌紅綠燈不必減速,這也可以同意;那就加擺一個減速號誌
: : 當地人的需求才重要,沒必要去滿足飆仔
: : 飆仔是偶爾來玩,我們是天天在這裡生活
: : 當然是以當地人的需求出發才對
: 其實我是覺得正確的速限設定,就是規範直行車速度,讓轉彎車可以確實地看到直行車
: 比如該路段速限70,就足夠可以讓你遠遠看到對向車
該路段速限六十,按照可以超速二十公里,上限其實是八十
若說禮讓直行車,且直行車後方遮蔽的蛇行車也必需一併禮讓
那我真的永遠都不用過了
若說超速只罰超速,但過路口超速不用減速,那一樣是不用過
(你沒這麼要求,但 hw 是支持超速過路口不用減速)
: 並且能夠反覆多看幾眼知道車子大概多快,多久會靠近你
: 我覺得這樣就夠了
不超速的都很容易判斷,有個超速還要我再容忍的,就判斷不了
發生機率不高,五年來可能就一個飆仔
但如果遇上就肯定死亡;這就是很誇張的 80 20 原則,或甚至是 95 5 原則
很少發生,但發生一定很嚴重
: 有達到這個條件,要求直行車再慢也沒有意義
其實我的要求是均速車流
大家什麼速度,你不要衝出來
每一輛我都不會撞上,但突然衝出來那輛例外
結果鑽出來的還要跟我說他有路權!
: 畢竟同為綠燈時,直行車先於左轉是寫死的規定,不論國內法規或公約都這樣寫
如果擺上個慢字牌,就必需慢
如果寫死的規定不好執行,我們也不用改規定
我們就加一些號誌就好
還是說幹道有不許擺上慢字牌的規定,也寫死了?
我其實不是真的要求幹道的車再慢
速限六十,只要沒有任何一輛超過六十,這肯定很好過
但你又要接受標示六十,容忍到八十的
又要接受有人在路口蛇行的
標個慢字,把這些藉口都堵回去而已
那頂多也只是回歸正常的要求
再退一步說,大家一起均速超速到八十,我也可以忍受
就大家均速六十,有一輛到八十,那真的是撞上前才從眼角發現
然後我還必需忍受一堆人說:
這路這麼寬,八十並不會太快
你他媽的我是當地人,我當年也覺得八十不快;我附議你,同理你,這我辦得到
可是後來連續撞死人,我們才知道這裡必需低速
這就是這裡的經驗法則,不要帶著飛太遠的經驗來看地方,這能不能同理我?
95 5 的分佈,其實我寧可把保險保高,不要搞到連馬路都不會過
但你現在還跟我說他們有路權!
日本的規矩在台灣可以說是完全行不通的,因為都市規劃不同
首先必需把號誌完善到一樣程度
不然以他們絕對遵守號誌的習慣
再碰上號誌混亂的環境
很大機率會撞上
你看日本人來台灣連過馬路都難了
是他們該融入,還是一直罵台灣,但都不要過馬路了
: 補上台灣特有的應注意而未注意
: 直行車只要在速限內,已經盡到注意義務,而無法來得及反應並閃避搶左轉的左轉車
: 左轉車在責任上就是要全扛
: 如果到這樣還不能自我判斷,那我只能說,這個駕駛沒有資格使用國家給予的駕車權利
標六十開八十,說自己速限內
有沒有盡到注意義務其實都是自我宣告
我相信有,因為沒人想撞上;就算不死也很痛啊!
但這個相信是雙向的
我相信直行車不想撞上
那難道轉彎車就想撞上?修車也要花錢,就算保險有給付,也不會完全修好
其實我相信大家都有盡注意義務
不用做不信賴假設
但就是可以做到'雙方都盡了義務,仍然相撞'
或者說,就像樂透明明很少人中,但看到的例子都有中;因為沒中不會上新聞啊!
同樣的,就是撞上的才會被關注啊!
都有盡義務,仍然相撞,然後你說他有路權..
那轉彎車是不是要對這 5% 的機率再防堵,堵到連轉彎都不會?
我不是不會轉彎,我不理你這些規則我就會轉了,不是嘛
: : 喔..好像是喔,大車怎麼這麼不會開,都開到標線外了
: : 還是交通部比較會講幹話:那個.. 是路肩,就沒有路權啊..
: : 嗯,我覺得對 :P
: 就說平面道路還弄路肩,一定淪為給想偷吃步的人的路徑
: 這個是台灣美國都有的漏洞
: 所以我的做法很簡單
: 我要右轉時,不論開車騎車
我提的例子是單一車道,只是山路向右彎
這個連打方向燈都不用打的
: 都會提前直接靠右開到路肩(或慢車道,反正也不好區分)關門
: 右側幾乎要磨到與人行道或牆壁或水溝
因為內輪差,他的後輪的確有磨
就別再要求前輪也磨了 XD
: 除了都市偶爾會發生機車騎上人行道再下來行穿線
: 其他的根本不可能有空間鑽
: 那有人檢舉我行駛路肩要繳罰單怎麼辦
: 就繳啊還能怎麼辦
: 成本至少比你要上法院或跑調解會還低
右側不能行駛的路肩很寬,是吸引人的蜜糖
但大車內輪差就是會吃線
這麼寬如果還必需壓,你開車就是個 off road 的風格
: : 至於機車靠右,那是合法的,別一直怪政府宣導靠右
: : 有一次我看日本影片,也看到機車靠左
: : 大概是自認慢車,禮讓後方吧!一樣的道理
: : 日本也有這樣啊!
: : 可是台灣還在靠右,就要一直嫌,一直罵政府
: 因為沒有要右轉時,靠右很容易被路側的臨停車等異物擊落啊
: 而且這並不是機車才有的風險,汽車也是一樣的
: 我覺得問題是內線禁行車道,讓機車騎進去時,必須去扛被警察開單的風險
: 甚至有些汽車駕駛還會當正義小超人,用逼車的方式叫機車滾回外車道
當法律對自己不利時,主張可以違法
當法律對自己有利時,主張已經明訂如此,不遵守法律你沒資格上路
這就是自助餐
我說了,當還有禁行機車時,我就認可機車騎進來
我被說服了,而這不是為我自己,是為了機車;這是寬以待人
現在你在我無法左轉時,不斷強調法律
那就別怪有人逼車叫機車滾回外車道了
因為只要還有外車道,還有禁行機車,那這就是台灣現行法律
如果你說要談合理,對於不良法律願意睜隻眼閉隻眼
那就貫徹你的精神,好好同理一下我說無法左轉的困境
不要一直說法律已經寫死了
事實上 95 5 的分佈機率
我沒那麼難左轉
我是碰到極端使用權力的人,才會難左轉
而且他們能預先讓我知道嗎?不,可能被遮蔽
: 所以自覺無法禁得起被抓的機車,就只好騎外側車道
: 但是去計算馬力重量比,你會發現
: 在速限70的道路,所有白牌的機車,都有能力維持時速70行駛,並且保有再加速的能力
: 那在0-70這速度帶,汽車與機車混流是沒有問題的
: 為什麼一定要限制機車只能合法騎外側車道?
: 另外算馬力重量比,白牌全速域的加速能力確實比普通小型四輪差一些
: 黃牌的加速力跟平價小型四輪差不多,紅牌的話則是跑車等級了
: 但這個差異要在高速公路或快速道路才會看得出來
一堆人在笑:難道換個牌子,不安全就變安全
我想說的是:警察沒空和你做物理實驗
這就好像學歷:難道我沒學歷,就是不會嗎?
人資沒空理你,要看的人太多;如果你是個人才,只差學歷,補一補就是了
不然就是先拿到足以讓人信賴的認證,或找人介紹讓人資多看一眼
警察要抓的,畢竟就是看車牌
至於明明是紅牌,但疏於保養,以致縮缸只能當白牌看
類似這樣層出不窮的問題,不是要交給警察面對的
那可以交給驗車單位啊!
而白牌能當紅牌看,那就去認證啊!
搞不好車廠故意不想認證,因為稅金,這些問題叫警察去了解去面對?
我個人更喜歡一個做法,只是國家不會採用
叫做"自我認證"
你自己認為自己是什麼牌,就自己掛上去
然後就遵守那個牌的權力義務;不要變來變去就好
甚至,你肯停車下來換牌也行,但行進間不要換
因為這道理和方向燈一樣
我們是根據你打的燈號來和你互動
你打右轉燈然後左轉,不是給我們很大的困擾嗎?
那你宣稱是重機然後突然變機車,不也給我們很大的困擾嗎?
主要是防範不可預期的行為
至於車子馬力夠不夠大,車主怎麼認為我就怎麼尊重
就好像小型車允許開在高速公路最內線道
結果開進去給我時速八十
你說行結果不行,給大家困擾,被一直超車閃大燈而已
若法規增列龜車條款,那也是因為龜車而開罰
自我認證剛聽到或許好笑,但這在電子產品過安規時是有的
通常第一代一定要去過安規,證明自己的能力
之後小改版(換個電阻,或沒換電阻但電阻換廠牌,或沒換廠牌但換了包裝)
廠商會有很多困擾:我明明改變不大,還要再付錢去過認證嗎?
不用,你可以自我宣告,並且文件列明改變
但若真的不能過,別人可以檢舉(當然是競爭對手最愛做啦)
可以自我宣告,並且可以檢舉
是這樣達到平衡的 XDDDD
不然光電阻換個包裝
(我不是指 size 或焊上主機板方式,插件變浮焊這麼大的改變,只指電阻偏黃變偏綠)就要重過安規
廠商都要瘋了..
: : 路上不是只有賣麵包的在廣播好嘛
: : (來唷,來唷,來買好吃的麵包喔,有土司,葡萄麵包,奶油麵包,戚風蛋糕,炸彈麵包
: : 夾心麵包,你喜歡吃的麵包,樣樣都有,
: : 每一樣都新鮮好吃,請趕快來買,剛做好的麵包)
: 我們看到的該不會是同一台麵包車(??
當然不是,這是連鎖店的概念
全台灣的流動攤販小吃業,不是只有中央廚房,也有中央宣傳
錄音帶是統一錄製,同一份母帶,當然聽起來一模一樣
如果你夠八卦,甚至連播音員的名字都可以神出來
現在賣麵包,可能過陣子賣竹山蕃薯包
要換,就會有一大堆人跟著一起換
能有這樣的效率根本就是連鎖店等級
但他們不是 7-11,不是全家
而是全省夜市,小吃,流動攤販,餐車通通都有一個中心
這個中心可能是由白沙屯媽祖還是天后宮媽祖帶動的
又或者當事人不知道,但其實受他們帶動
因為他們平時散在各行各業,但有自己的召集,交換資訊的方法
一但有趕集,他們就會得到資訊,並且決定要不要參與
誇張一點的,十年參加一次(大祭)
十年前是這群人,十年後還是這群人
跨度長達十年,所以很難承認自己屬於什麼組織或連鎖店
但明明就是同一群人
所以 8+9 這東西後來我不敢小看,這是台灣的地下政治經濟中心
若說中華民國政府是用鄉縣市鎮村里來劃分行政區
那 8+9 就是用宮廟在劃分
你歸鹿港天后宮管,我歸白沙屯媽祖管
這樣也行!
在雲林四湖,香客大樓大到可以接十幾輛遊覽車的大單
當人少時,由汽車旅館接
但淡旺季很明顯,客人更少時,員工就回到... 鄉公所去上班
原來他們的公務人員和這些全都重疊
這叫什麼?這就是我們學過的"政教合一"
根本不用說國外政教合一多特別,梵帝岡主教多有地位,建立超然國境
又或者一國之君竟然也要教宗的加冕
其實在台灣也有台灣的政教合一啊!
有次選舉時,三黨政治人物都去中台禪寺迎佛牙就是了
全都不敢忽視宗教 XD
:我是都開進去啦,要檢舉請便
:我真的沒辦法很短的時間內分出來,也要提防後方分不出來的車
: 不如一律關門關好
那我要不要說法律就寫死在那邊了,如果你分不出來根本沒資格開車上路?
還是說國外請回來的才是神,台灣交通部反正已經抹黑到沒有公信力了
所以我們現在就直接宣告使用國外法律,架空台灣交通部?
這比'這裡是台灣,一直引國外法律那你滾去國外'還要野蠻!
: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f4gQG8veWH4
: : 你說,像這樣的人,他要引進日本法規我還能聽嗎?
: : 他大概引名古屋的吧!?
: : 這些日本法規進到台灣都會再發生可怕的變質
: : 不會像在原產地一樣優秀的
: : 要抄的不是法規,是精神吧!
: 其實這問題很複雜的,因為成立前提是看車流有沒有在動
: 像左側那台是他們的警車,拍攝當事車是靜止的話,其實這樣越過也沒有關係
: 而且重點是他之後也沒有做出騎回中間的行為
我抗議的是行進時車流沒錯啊
但 hw 貼的是這個來爭取的啊
所以我說南橘北枳嘛
讓大家自行解釋國外法令並且引入
勇敢的台灣人會替你增加很多創意
日本人自己會這樣做嗎?我不是日本人,我不敢說
但住過日本的台灣人很敢說
謙虛從來不是他們的義務
搶著說別人沒資格上路也是他自封的權力
: : 不放棄車道分割權力的是機車族
: : 然後再把原因推給政府揹,說是政府宣導靠右
: : 到現在,hw 還是不斷向我要求容忍機車右側超車
: : 這已經不是政府的宣導了,是他一再的要求
: : 其實不能說一開始怎樣
: : 時空背景之術雖然被嘲笑,但這是真的
: : 在以前,它就是有需求
: : 你敢保證現在的法規,在未來不會被抱怨嗎?
: : 那本來就是留到未來改啊
: : 其實台灣現行法規還不是一樣從國外抄來的
: : 喜歡國外哪條,馬上抄,馬上想要生效
: : 這才叫自助餐吧!
: 我自己是不會右側超車啦
: 但駕照沒有回訓制度,你要那些領終身駕照的人全都改過來根本不可能
右側超的是紅牌重機啦,還要回訓嗎?
我要的很簡單:誰錯的,誰負責
那輛紅牌重機的錯,不會叫別人揹
但大家要標準一致,要切割啊!
還替他說話,那你說這和回訓有關係嗎?
是紅牌重機騎士沒回訓
還是替他說話的沒回訓?
別再說政府宣導靠右了
那都幾年前的事了
現在就是沒有啊!
如果紅牌重機不帶頭遵守法規
那還要跟我說什麼引入國外先進法律
不就是挑著自己喜歡的去執行,我有說錯嗎?
我若要挑自己喜歡的執行,這幾篇根本不用發,就照自己想做的做不就好了
我又何必支持機車騎進禁行機車的車道?
很簡單的說,我是在奉行'嚴以律己,寬以待人'
別人要犯的,若有必要,我接受
我被規定的,若我覺得沒必要,我還是接受
但我會去找其他也合法的方式,看能不能協調起來
如果我要用寬以待己的方式,這幾篇通通不用發了
就這麼簡單
: : 現在的問題卡在有號誌,但沒有左轉專用號誌
: : 使用者體驗也不好,都綠燈了照著開還是要禮讓
: 綠圓燈並不是全方向都絕對優先啊
: 這個已經是國際共識了
: 只有綠方向燈所指的方向才是
不是絕對優先,我只是補上'使用者體驗不好'
再依據函釋裡有但書
那我就主張使用那個但書了
: : 然後讓雙方去爭辯,一方說你人眼測速,另一方說你都不停等
: : 若無需求,不需減速;照我看這就是有需求
: : 要嘛補上左轉專用燈,要嘛補上慢字牌
: : 比照停車再開的號誌精神,我個人認為補上慢字牌會比較實用
: : 因為號誌多了,反而拖慢
: : 少一點號誌,多一點禮讓,反而比較順
: : 不然'停車再開'的號誌,他們有想過全改成紅綠燈嗎?
: : 用禮讓就可以解決的事,加上紅綠燈,反而變成沒車時可能也在等紅燈
: 這就回到最前面我說的
: 只要在速限內(前提是這速限不是亂設或是基於落後制度規章)
: 就沒有為了配合轉彎車減速的必要
設六十,但你都想合理升到八十了
若設八十,你都要開到一百了
我環島時就有感覺,鄉縣市道因為車少,速限會提升
但進入有住宅的區域,就會降速(更別說有學校是一定降)
我不是一直說我要談我家嗎?
這裡就是人多,但車不多
老實說不太有人在路上走
但從一望無際的大草原(旁邊是田啦)進入有房子的區域
降一下也是合理的
而我常要迎來的,是從大草原飆過來的
你若是外地人,若是從大草原過來
你的直覺就是可以高速;這是你的路感
但當地人就是住水泥房子裡的,看到大草原過來的
這是我們的路感
那是四線大道,雙向各兩線,我以前也常覺得六十太慢
但全省都一樣,大草原進入住宅區就是會降
要嘛你說這都市規劃是台灣獨有,住宅區不該緊鄰大馬路
(還是縱貫線,台一線,中華路)
但已經是這樣了就該降速
台灣沒那麼先進,是從都市計劃就開始的
沒配套改就想引進國外制度
那是你飛太高,看太遠,不接地氣
--
太長 廢文 end
自主應變
你適合當律師
甚麼事情都能寫成一整本
不, hw 跟 fie 才適合當律師, 他們很懂
巧妙包裝各種環節, 沒有判斷力的咖小就
被牽著鼻子走了顆顆
要求一個跟國際通用的標準,這麼卑微的
事情,被說成帶著優越感歧視當地人,
好奇有誰看完
那我們就繼續被歪國人歧視好了
這就是落後啊
人自辱而後人辱之
積非成是 落後還理由這麼多
?
你有沒有想過就是這種鄉愿的心態讓南
部交通完全沒進步 每個違規都有理由
幾十年下來人口沒雙北多死傷跟雙北差
不多 你真的確定你的論述有讓南部交通
比較安全?
每個都自私那就是沒有雙北的人潮車潮
有雙北的死傷
內政部每年都有公佈交通死傷 把人口
數跟市區人口密度跟交通死傷數一起看
你再來說南部鄉愿是不是真的比較安
全
顆顆自封神又出來獻寶了, n百年前我不就
教育過你, 就是警力不足, 無力執法才會
亂糟糟, 怎麼現在自封神突然開竅了嗎顆\
顆, 甚麼糊塗蛋啊
你是太無聊嗎,這是信仰之爭他們沒有要
討論,他們胸有定見,沒有照他們的想法
就是錯的要改正
至於他們的做法會不會影響別人他們才不
管呢,他們只有別人影響到他們“直行路
反正別人講甚麼都不對, 同樣的話你來講
權”,我習慣稱為超速飆仔
就是日出東方, 永世不敗嘛顆顆, 當時還
說好跟上車流,此例不就是有人超出車流
速度才發生這麼嚴重的碰撞,不然錄影的
被我封地下警政署長, 打包票絕對不是警
車,怎麼沒撞到轉彎車,嘻嘻
力不足的hw是真的升天當神去了嗎顆顆
再說同行有三台機車,怎麼就只有一台出
車禍,要不能反應就三台的都撞上,我就
認為是轉彎的錯
笑死, 國家的函示裡面沒有說到超速合法
地下署長又出現囉顆顆
推m大
這批人永遠都是自己說的算啦顆顆
無恥, 難怪沒有甚麼其他團體支持
錄影車才是前車歐,是機車遠超錄影車的
速度,不要把三台機車當成是正常的速度
好嗎,我要轉彎肯定是看到錄影車判斷嗯
可以走,結果三台機車從後側出來,對你
能隨時預測有沒有閃現的機車,我不行,
過路口要等一下,我等了但是誰知道我等
的時候會不會又有閃現機車?
所以你騎機車只管直行, 都不用管已經超
速? 只因你覺得超速很健康? 放屁, 警察
最該抓的就是你啊
不就跟你說了, 左轉車有可能判斷不了直
你又知道他沒看,嗯你是對的.jpg
行車的高速啊, 所以他該被送辦很好啊,
但是呢, 高速機車當場撞死那也活該啊顆
顆, 兩個都有錯嘛, 誰才是受害者?
他有沒有看, 輪不到你來鑑定嘛, 你哪蔥?
我知道影片機車車速遠超錄影車,錄影車
是前車,所以錄影車在我認知是那道的“
正常速度”,我盡量用你的字眼,維持車
還真的自以為地下警政署長咧
流,沒有提到速度
在轉彎車眼裡,錄影車也是正常速度,還
是以後轉彎車都要有預判能力,假設有超
過車流速度的從遠方來,奇怪到底是誰造
成誰困擾還不自知
不用在那邊偷換觀念順便想羞辱人啦顆顆
如果你不理解受錄影車是前車,所以他是
那道車流速度的標準,畢竟沒人能透視到
後面的東西,加上機車小容易被忽視自己
要保護自己
機車有沒有超速在現代科技之下就是相對
容易判斷, 你被抓到超速了, 就是沒資格
自認健康, 撞死了活該, 能活算你屌算大
家倒楣還得醫療給你用, 相對左轉車失誤
在哪裡就是比較難判斷, 所以讓法官傷腦
筋, 沒有甚麼你覺得誰受害他就是受害這
種事啦, 你腦袋可真方便哪顆顆
錄影車打燈靠邊,三台機車才從轉彎道切
出來,到路口花多久“時間”前面很多例
子,轉彎車到路口判斷轉彎又花多久,就
是他判斷沒車,所以才轉的,誰知道看完
沒車,一轉過去三台機車就從左轉動道切
出來,這時候我的目光不會是直行車那邊
因為我判斷過錄影車的速度不會撞上,你
能透視有三台機車會突然從左轉道出來,
你真厲害~
你認為容易判那你家的事啦, who cars顆
顆, 我只覺得一個撞死, 另一個法辦沒什
麼不對啊顆顆
沒有人有興趣陪自封神跳針的啦, 你自便
奇怪了誰提到判決?我只是分析左轉車可
能遇到的問題,跟三台機車遇到的問題,
一切都是以維持交通正常來講,阿都出事
了,難道只有一方有問題?
顆顆
對! 你老媽被怎樣了所以你天天上網哭嘛
顆顆, 血饅頭給你吃還吃不飽的嗎?
你怎樣左轉隨便你講啦, 沒人信的啦顆顆
老媽還好吧? 年紀大了, 經不起的喔顆顆
真的, 沒見過天底下還有這種狂妄喪心病
狂的"人", JC寧願被桶也要刪你推文, 你
也可以去檢舉沒在怕你的啦顆顆
對, 駕訓班就你媽開的啦, 所以你天天哭
嘛顆顆, 自封良好笑死人
超速還很健康顆顆
我才不像你這麼喜歡亂檢舉呢。還檢舉失
敗
要問候大家來問候嘛, 就只有你會嗎顆顆
失不失敗大家等著看嘛, 所以這樣你就繼
續羞辱別人嗎? 你都不怕你老媽生了你很
後悔的嗎? 這叫"人"嗎? 顆顆, 還有臉跟
人談是非呢顆顆
是嗎? 版主說他以為是板規七, 所以我已
經板規七重新檢舉你了顆顆, 要鬧大家來
鬧, 我就不信你是PTT皇親國戚啦, 老媽在
外還好吧顆顆
不學無術, 厚顏天下無敵啦顆顆
甚麼東西都只憑自己解釋, 還函示可以超
速直行咧顆顆, 屁眼看到的嗎?
吃飯了好嘛
那你就等著嘛, 本文就是你犯後仍然惡劣
就算判死刑都要吃飯
惡劣的證據啦顆顆, 老媽在外還好吧/
我就這樣給你跳針啊顆顆, 血饅頭吃飽沒?
還你不愛檢舉咧, kid等人不是你去匿名
搞的還有誰? 這種"人品"哪, 高喔
很低是又怎樣? 那現在發生了, 別人跟你
講就是兩邊都有錯, 你憑什摩罵人家是在
檢討受害者? 誰才是受害者就你說了算?
然後惡劣到要詛咒別人女兒? 還十幾次講
了也不聽? 你媽的呢?
才11點, 還沒吃飯時間顆顆, 有"人"先吃
血饅頭那我就管不了了顆顆
笑死, 你才喜歡檢討受害者的吧? 老媽還
好嗎? 汽車被超速紅牌撞爛, 他就不是受
害者嗎? 憑甚麼就你說了算? 就憑血饅頭
嗎? 那你老媽還好嗎顆顆
中午吃血饅頭啦, 就這樣給你跳針啦你爽
了沒? 顆顆
說的也是, 回應這種人顆顆, 這世界啊,
真的就到處是惡勢力啦, 像高雄, 機車都
在行人道上騎, 有一次我牽了UBIKE 2要
上去還車, 一個OGISUN 騎機車衝向我還叫
我要看路注意他, 我當場就喝他不該騎人
行道, 他是也不敢怎樣, 但還是騎人行道
騎走了, 這些人的邏輯就是大家都這樣啊?
所以超速可不可惡? 當然可惡啊, 然後還
九台超速, 一兩台 delayed 超速後來居上
的XD, 烏龜汽車大概也永遠不用轉彎了XD
所以到底台灣交通甚麼問題? 還不就是車
太多沒人敢管! 現在高雄警在執行沒禮讓
行人立刻秀車牌的, 不知道能堅持多久啦
警察一出來扮黑臉, 違規率立刻降60%, XD
說到刪推文嘛, 某人幾年前就已經懂得把
別人推文上色到在背景中看不見, 所以這
就叫很顧言論自由, 哇! 媽媽教得好啊顆
顆, 這種品德最適合當律師的了
再凹嘛, 反正要被捅了, 多犯幾次比較划
算嘛呵呵, 我女兒那我家的事, 你媽的才
是你家的事趕緊去看喔顆顆
你回家跟你老媽賭吧, 難得天倫之樂嘛XD
也不用可憐巴巴再公司吃血饅頭哈哈
嗯炸排骨配血饅頭, 想必人間美味啦恭喜
JC你錯了啦, 那顆腦袋不是沒甚麼屁用,
而是要專門當成屁來用啦呵呵, 而且上面
還有長屁眼會貼函釋給你看喔揪咪XD
函釋上只說尚無減速慢行之必要, 屁眼立
馬廄解讀成"即使超速也不需減速", 神他
媽的咧不得不佩服阿顆顆
等等他是又推了什麼東西XD 讓你回這麼多
X
這和我的例子無關 首先我這是確定可以判定幹支道的(咦,幹支支的道 :P ,去開封街幹嗎?XD) 其次我是要左轉,而你在提右邊探頭 前篇你提到在紅燈時左轉,這不實用 原因是紅燈時對向還會有闖紅燈車流9
但也是駕訓班會教你的做法 而且就我所知,國外也都是這樣利用兩邊同時紅燈的時間差轉彎的 另外台北市中心地區,很多路口都不能左轉,公車是利用這個時間差左轉的 : 原因是紅燈時對向還會有闖紅燈車流 : 他除了罰個闖紅燈之外,是不是仍然有直行車優先?3
等等,現行法規是強制要讓了哦 沒有禮讓這回事 執行確不確實可能有爭議 但是 車vs行人 在最新法規是應讓沒錯 : 但如果明明也不會撞到行人,而後車即將撞上我,那我也會乾脆騎過去51
畢竟這是規定的效力屬於選擇還是強制的差別 也許我們雙方都知道,這不做就是違法 但公開板也是有潛水眾會來爬文的 所以像這樣的規定,我也不希望因為認知差異,誤導看到我們討論的剛上路新手 : 這是說不定而已,而且有時太刻意也造成其他意外4
這條我不知道要怎麼執行 說說我目前的困擾: 從主要幹道(台一線/縱貫線/中華路)回家 一定要左轉進支道 從前我也是能轉就轉,轉一半就要別人讓我6
沒錯 所以其實偶爾跟朋友提到這件事時我都會乾譙一下這個台灣獨創規定 在其他68交通公約的國家的做法,幾乎都是左轉車要讓對向右轉車 為什麼? 因為左轉車往前看就可以同時看到對向直行車,對向右轉車,還有對向人行道(!)1
看到有人拿日本法律來台灣用 我想,我們確認一些議事規則 1。在台灣,得用台灣法律 不然你現在也能在家種大麻啊,不種嗎? 2。維也納公約9
其實台灣的交通法規目前來看 有關行車先後順序的規定,與國際交通公約幾乎都相同 除了右轉車進橫向道路要讓對向左轉車這點跟國際做法不一樣以外 其他項目大家可以去比對一下,基本上都是一樣的,包含圓環行車順序在內 所以要以這理由去打官司應該是不太可能成案,畢竟規則面本質是一樣的9
我很好奇 日本市區也允許健康超速嗎? 這種速度光他急煞都蓋棉被了 連轉彎車都看不到何況路人 還是超速禮讓路人不適用?5
哥看責任大概50開 一定又是路權生命鬥士 行經路口未減速未注意情況 講多少次 防禦性駕駛
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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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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