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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台灣禁止人民擁槍械自衛?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問卦] 台灣禁止人民擁槍械自衛?作者
vdml
(vd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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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yokann ( )》之銘言:
: : 憲法未寫人民禁槍械自衛
: : 為什麼可以在法律層級限制人民??
: : 如果申請釋憲 大法官會不會很頭痛??
: : 有卦嗎
: 八卦就是還好台灣不能擁槍
: 不然你要隨身帶槍出門嗎?
: 路上8+9 中二生 一言不合給你砰砰不就GG?
: 至少現在大部分小混混 8+9是沒有槍的
: 中二生更甭提
: 大家武力值都很低
: 把全部攻擊+20 死的還是肥宅們啦
: 每次看到擁槍派就覺得好笑 台灣的好治安 某種程度也是受惠於禁槍
: 自己放棄禁槍跑去玩擁槍那套(而且擁槍後就很難再收回)
: 簡直笑死
三不五時就有人問 偶爾會有人回

但是no one car

自衛槍枝管理條例
第 1 條
凡人民及依法成立之機關團體之自衛槍枝,依本條例管理之。
現役軍人自衛槍枝持有、申請查驗給照、異動、處分、徵借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管理辦法,由國防部定之。

第 2 條
本條例所稱自衛槍枝如左:
一、甲種槍類:凡各式手槍、步槍、馬槍及土造槍屬之。
二、乙種槍類:凡具有自衛性能之各式獵槍、空氣槍、魚槍及其他槍枝屬之。
前項槍類,包括彈藥。

第 3 條
機關團體因警衛必要,得向當地警察機關請求派駐警衛,其有置槍必要者,應先檢同員工名冊,報由當地警察機關核轉內政部核准;其置槍數量,不得超過實有人數五分之一。但負有治安任務之機關所需槍枝,得不受限制;其槍枝申請、配置、發照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管理辦法,由內政部定之。


簡單說 你就算去申請也不會給你過

就像重機有修法上高速公路 但是地方不同意你上去一樣



第 6 條
人民自衛槍枝,每人以甲乙種各一枝為限,每戶不得超過甲乙種各二枝,並應申請查驗給照,其程序如左:
一、備具請領執照申請書三份,連同住戶、商店或公務員、現役軍人、自治人員、民意代表之擔保等相關證明文件,及本人最近二寸半身正面脫帽照片六張,送由該管警察機關登記對保後,層轉審查。
二、該管警察機關收到申請書後,應即詳核,除發現申請人有不良紀錄或犯罪前科者,應不予發照,並收購其槍枝彈藥外,其核與規定相符者,即分別地區編造登記冊,派員前往適中地點辦理查驗烙印事宜,並發給臨時查驗證,及收納照費。
三、查驗完竣後,應於一個月內發給槍枝執照,如為臨時請領補換執照者,其執照使用年限,仍填至該期期滿為止。
前項第一款之擔保應具備之資格如左:
一、住戶:指依法向戶籍機關登記之戶之戶長。
二、商店:指依法向商業登記機關登記之負責人。
三、公務員:指現職薦任以上者。
四、現役軍人:指校官以上者。
五、自治人員:指鄉(鎮、市)長以上者。
六、民意代表:指直轄市、縣(市)議員以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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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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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vdml (60.248.140.207 臺灣), 06/24/2022 15:37:35

kumori 06/24 15:38就舊槍牌可以留著 不接受新槍牌的申請

amphiprion 06/24 15:38法官認為各位會奪槍術

kumori 06/24 15:39甲種的部分

walter0914 06/24 15:40申請沒過警察機關還要收購申請人的槍

walter0914 06/24 15:40枝彈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