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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男師帶女國中生「上床」補習 法官「顯可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男師帶女國中生「上床」補習 法官「顯可作者
dodobaho
(do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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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ukiya (sukiya)》之銘言:
: 1.媒體來源:自由
: 2.記者署名:張瑞楨
: 3.完整新聞標題:男師帶女國中生「上床」補習 法官「顯可憫恕」判2年
: 4.完整新聞內文:
: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中部地區一所公立國中的周姓數學教師,下課後經營私人數學: 補習班,他任教的國中女學生小芳,下課後去補習數學,周師卻將她帶到2樓的房間內,: 共發生5次性行為,還寫「給你一封情書」示愛,觸犯與未滿14歲少女性交罪,可處3至10: 年徒刑,一審卻依「顯可憫恕」減刑,輕判2年徒刑,檢方認為不妥而上訴,二審仍認為: ,周師願面對錯誤,想與小芳和解,進行修復式司法,但因小芳拒絕而未成,犯後態度良: 好,維持原判的2年徒刑。
: 判決書指出,周姓數學教師課後經營私人補習班,案發時年僅12、13歲的國中女學生小芳: (化名),是他的學生,下課後來補習,卻於2015年9月至2016年5月,於晚間6時許,被: 周男帶到補習班2樓房間內發生性關係,共有5次之多,2016年5月還寫「給你一封情書」: 示愛。
: 小芳隱忍4、5年之久,精神痛苦揮之不去,且為避免周師對任教學生再有類似「狼師性侵: 害學生憾事重演」,2020年間,向該國中的「性別平別教育委員會」申請調查,校方調查: 後移請檢方偵辦。
: 彰化地院審理時,周師坦承犯行,他觸犯3至10年徒刑的與未滿14歲少女性交罪,法官卻: 認為,周師因長期相處產生情愫,以致無法妥善疏導或抑制自身情慾,而鑄成此一犯行,: 不是對稚齡少女有犯案習性(例如戀童癖)等高度惡性,縱使判處最輕3年徒刑,對周師: 仍過重,援用刑法第59條,「犯罪之情狀顯可憫恕」減刑,輕判徒刑2年。
: 彰化地檢署不服上訴,檢方認為,案發時周師26歲,小芳僅約12歲,周師竟利用教師身分: 與小芳交往,並多次發生性行為,不當介入小芳身心發展歷程甚深,犯罪情狀是否足以引: 起同情?尚有存疑,聲明法院妥當量刑。
: 不過,台中高分院二審認為,周師坦承犯行,並表達想跟小芳和解,進行修復式司法的善: 意,僅因小芳沒有和解等意願,而無法達成,周師犯後態度良好,且考量小芳對此案,曾: 向法官表示「依法判決即可」,一審量刑並無不當,駁回檢方上訴,維持2年原判,可再: 上訴三審。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https://reurl.cc/j1zmLL
: 6.備註:
: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以天為單位),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 請注意
: ※ 備註請勿張貼三日內新聞(包含連結、標題等)
可能是這篇報的不清不楚
這案子和林小杯不一樣喔
可以看一下推文有
別家報的比較明確
或之前八卦也有貼過。
第一 ,才十二歲
第二,女方可沒有和男師交往,
完全就是男師用權勢
下課後單獨把小孩留下
帶去別樓硬上。
女子長大後也從沒要原諒或和解。
所以
到底, 是在可憫蝦洨?
理由看到吐
因為長期相處,無法壓抑?
幹!
蒸蚌,
然後最輕三年的刑,法官還嫌太重
兩年就好??
翻譯一下
和小女孩長久相處下來
想幹他 而且還真的幹了他
也是很值得同情的事
值得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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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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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YA6655 07/09 14:43有幹到兩天,好像不虧

dnzteeqrq 07/09 14:48法官收錢吧 =.=

kutkin 07/09 14:48幹了5次耶

kutkin 07/09 14:48不和解還可以2年

Sargent001 07/09 14:56這女孩家裡應該沒背景,慘

yang57 07/09 15:03台灣法官都是吃素的嗎?

djboy 07/09 15:14恐龍 2字……

tim910282 07/09 16:27放出來很大機率會被抓回去,而且嚴重

tim910282 07/09 16:27度可能增加

abc86821 07/09 17:23表達想和解?如果能減罪,哪個不想

abc86821 07/09 17:25這判決邏輯有問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