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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實務上,法官幫加害人砍價 是什麼道理(?)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問卦] 實務上,法官幫加害人砍價 是什麼道理(?)作者
ceres1209
(某些議題被強制禁言中)
時間推噓11 推:11 噓:0 →:9

文稍長,可直接左轉。


首先,必須要瞭解的是,民事程序大概要三個步驟,

一、取得執行名義(例如確定判決、假執行判決、

支付命令、本票裁定、拍賣抵押物裁定等等)

前的保全程序,就是假扣押(包含聲請假扣押

裁定+假扣押執行程序)、假處分(包含聲請

假處分裁定+假處分執行程序。

二、取得執行名義的民事程序,例如起訴請求民事

法院判決,這時候民事法院只會判斷你請求的

合理金額是多少,不是判決之後,錢就會到你

的手上的,或是對方就會照著判決「主動」給

你錢的。

三、取得執行名義後的民事強制執行程序。


以原po講的車禍案件為例,當事人要不要和解,要

考慮到幾個因素:

一、己方有沒有傷亡,有受傷就會有刑事過失傷害

或過失致死的問題,反之,就只有民事賠償的

問題。

二、若是己方有傷亡的話,你的目的是要拿到賠償

還是讓對方獲得應有的懲罰(不過現在的刑事

司法,大家懂的)。若是後者,那在刑事判決

確定前,就不要跟對方和解就對了,不過也要

有刑度不如心理預期的心理準備。

三、若是想要拿到賠償,那你就要考慮到你是要實

實在在拿到錢,還是你一步都不想退讓,即使

拿到一張「有可能金額符合你預期,但有機率

拿不到錢的『債權憑證』」,也在所不惜。如

果是後者的話,那你也不需要和解。


再來,求償的金額如何判斷?

一、醫療費:診斷證明書(不是醫生開了就算是,

必須要是能證明該傷勢是車禍造成的的診斷證

明書,如果該傷勢「無法證明」是車禍造成的

的話」,也是不行的)、醫療費用單據等等。

二、營養品、國術館等民俗醫療、醫美費用:這些

雖然可以理解,但是若無法提出醫生認為確實

為治療車禍傷勢所必要,也是沒辦法列計的。

三、看護費:這部分也是要診斷證明書記載,需專

人看護期間、該期間需要專人「全日」或「半

日」照護,單純寫休養是不行的,如果經醫生

認定有專人照護必要,親人照護也是可以被採

計的,所以不用一定要請他人照護。

四、不能工作損失:這部分也是一樣,要診斷證明

書載明,另外還要提出你在車禍前的薪資證明

,有的會要求半年,有的會要求前一年度等等

,看承審法院。要是你拿的證據,不能證明你

車禍前的收入,那也是無法被採計的。

五、交通費用:大多是回診時的交通費,最好是有

單據,沒有單據也可以請求依油費、該地區計

程車費或公車費計算。

六、車損:要拿出區分工資、零件的估價單、統一

發票,因為零件是要折舊的(汽車五年、機車

三年,零件就折到百分之十了)。

七、精神慰撫金:大概查一下承審法院相同傷勢,

大致的金額,不要擦挫傷請求個幾百萬,還覺

得很合理。

八、把大致請求的項目、金額用表格(例如醫療費

區分日期、醫院、對應的醫費用單據)整理好

,讓法院可以一目瞭然,法院不用一一和你確

認,可以增加審理的速度。


金額大概判斷好之後,就要判斷一下自己的肇責:

車禍事故的鑑定報告,大概會分為單方肇責,主次

因、同為肇事原因,單方肇責就是某一方要負全責

;主次因的話主因的肇責大概就是在六到九區間,

次因大概就是在四到一的區間跑(也就是六四、七

三、八二、九一);同為肇事原因就是五五,合理

的賠償金額(例如100 萬元)乘以對方的肇責(例

如五五)所得出來的金額(上例為100 萬元X百分

之50=50萬元),就是可能的判決金額。

補充一下,上面這個金額算出來之後,是要再扣除

已領取的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理賠的,例如已領取保

險理賠10萬元,那可能的判決金額就要再將之扣除

,以前例而已就是40萬元(50萬元-10萬元)。



如果要談和解,談和解的時機:

一、刑事判決確定前:這時候是比較可以稍微提高

求償金額的時間,因為對方有機會因為考量到

不想留下前科,及易科罰金的錢給國家,不如

拿來賠等因素,稍微增加賠償金額(但這也不

可能是無限提高的),所以這個時機點相對是

比較好的。

二、刑事判決確定後:這個時候對方可能也不太會

有談和解的意願了,更不用說提高金額,所以

,這個時間點其實不太好。


如果要談和解的話,要記得一件事:「實際能拿到

手的,才是真的賠償」,不然後續的強制執行程序

是很麻煩的。

所以,要和解的話,最重要的就是盡量提高第一期

實際可以拿到的錢的金額,這部分就是要考慮退讓

的因素(尤其是要考慮到對方的資力,你讓一個名

下無財產,月入3 萬的人,一次拿出三、五十萬,

難度可能也很高,這個就是原PO為什麼會覺得民事

法院看起來是在幫加害人砍價的原因),至於後面

分期的部分,就要抱著有可能拿不到的心理準備了



談和解就和殺價一樣,對方「合理的砍價」你要感

到開心,因為對方是真的有想要和解的,至於怎樣

的砍價範圍算是合理價,就是要考量到前面講的那

些因素,還有訴訟程序的時間、出庭成本、事後的

強制執行成本後,做合理的退讓,一分不退,對自

己也是沒有好處的。


至於那種不合理砍價的,和不合理開價的人一樣,

一定會有,重點是對方到底是只是想增加談判空間

還是只是隨便開個芭樂價,這是要自己判斷的。


要是對方要是完全不砍價,甚至在民事法院對於你

的請求都沒意見,那你才真的要擔心,因為這種人

名下很大的機率是沒有財產的,他根本不需要跟你

砍價,反正你拿到的是一張紙而已,根本執行不到

他的財產。


最後,祝大家都身體健康、行車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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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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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ptool55 07/23 12:54推,看八卦漲知識

peiring 07/23 12:56你講的很認真,但我覺得這裡應該沒人想看

ceres1209 07/23 12:57我也覺得,不過還是提供給有需要的人

backzerg 07/23 12:58簡易版:就是開高給人砍 和家具房子一樣

reyes2222 07/23 12:58推好心

ceres1209 07/23 12:58開不合理的高價,連法官都不會想理你的

zoin 07/23 13:00遇到砍完價也是擺爛的低端 QQ

opm 07/23 13:02這不太能解釋立委撞死人的後續賠償

zoin 07/23 13:07法院就給你個判決 其他就你家的事啦 呵呵

li11223344 07/23 13:09遇到車禍可以來查這篇了,剩下肇責認

li11223344 07/23 13:10定比較迷而已

不能同意你更多了,實務上肇責的認定, 有時候真的很令人無言,不過現在就是這 樣,也沒有辦法。

ayaka16 07/23 13:11給樓上,判決之後是自動履行或強制執行

ayaka16 07/23 13:11的事

※ 編輯: ceres1209 (36.238.143.214 臺灣), 07/23/2022 13:16:41

ayanami00 07/23 13:17所以沒錢真的無敵?

leozxc 07/23 13:18這篇專業,觀念正確

dannana 07/23 13:20長知識

arbee 07/23 13:43有實務經驗給推 不過這邊比較流行直接罵法

arbee 07/23 13:43

a04775 07/23 13:55

abacada 07/23 17:29這篇中肯但也看出台灣法制極度保障加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