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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直播主吳小哲遭擄「斷手腳、挖骨」 包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直播主吳小哲遭擄「斷手腳、挖骨」 包作者
ETTom
(外星姆湯)
時間推噓 9 推:10 噓:1 →:16

剛剛去查一下法規,好奇想問一下板上的法律人

傷害罪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000元以下罰金。

重傷害最是處5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

這個案例很明顯是判傷害罪

而重傷害的一個判別標準是:

為毀敗或嚴重減損視覺、聽覺、嗅覺、味覺、語言能力、
肢體機能、生殖機能或其他重大不治或難治的傷害。


所以這個嚴重毀損的判別是法官自由心證嘛?
還是醫院會開證明,以醫院證明為主

若不是以醫院證明為準,這樣判決是不是太誇張了....

--

※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4.23.197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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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doma 08/02 13:43當然是診斷證明說了算阿...

我剛剛查到的判決書是寫 有腦震盪(無意識喪失);雙手腕部及手部閉鎖性骨折; 左脛、腓骨幹第II型開放性骨折 ;顏面部、軀幹、四肢等多處挫、擦傷;頭部外傷; 右橈骨幹骨折;左尺骨末端骨折; 軀幹與四肢多處鈍挫傷之傷害。 不過這樣算不算無法復原的傷害這我就不確定了 但這沒後遺症我應該不太可能吧...

baiya 08/02 13:43你當自由心證是講假的嗎

ciban 08/02 13:43台灣法官你能期待什麼 沒錢沒背景的請自重

Mchord 08/02 13:45法官愛怎麼判就怎麼判反正免責爽領錢

doasgloria 08/02 13:46肯定是診斷證明啊...

doasgloria 08/02 13:46就跟精神病一樣 法官也是看鑑定結果

gamebird 08/02 13:46當然是醫院證明 有些還要鑑定

doasgloria 08/02 13:46鑑定有病 難道你要法官自己改沒病嗎

gadoma 08/02 13:46判決書都有了不會自己查嗎,診斷證明就是

baiya 08/02 13:47精神病診斷有再犯可能 法官還是判可教化

※ 編輯: ETTom (123.194.23.197 臺灣), 08/02/2022 13:48:35

gadoma 08/02 13:47骨折,沒有到重傷

theday0115 08/02 13:47淚推3樓

baiya 08/02 13:48之前就有判例了 還在依診斷證明勒 參考用拉

beercat 08/02 13:48重傷害的認定端視有沒失去永久性機能而定

iPolo3 08/02 13:49就是要後遺症ㄅ

beercat 08/02 13:49例如 截肢

gadoma 08/02 13:49義大醫院、安泰醫院、高雄長庚醫院有回覆

orgeat 08/02 13:49你都查判決書了,怎麼不把醫院的回覆也看看

baiya 08/02 13:49反正87%會再上訴拉

gadoma 08/02 13:49少在那邊幻想法官自由心證

感謝回答 我剛剛有查了 失能等級11 最高為1最低15, 所以法律上判別不算嚴重失能

※ 編輯: ETTom (123.194.23.197 臺灣), 08/02/2022 13:54:22

oguesto 08/02 13:53一般會判到重傷通常都是能拿中重度殘障

oguesto 08/02 13:53手冊那種

Godofthebutt 08/02 14:16醫院鑑定為主

Godofthebutt 08/02 14:16

Risedo 08/02 14:43犯罪天堂

ChikanDesu 08/02 14:50骨折大多都不是無法復原的傷啊 過半年

ChikanDesu 08/02 14:50就全好了 功能大概也沒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