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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健保資料庫釋憲案 憲法法庭判決部分違憲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健保資料庫釋憲案 憲法法庭判決部分違憲作者
powerantony
(牛)
時間推噓 6 推:9 噓:3 →:33

每次聽到有人爭論健保資料庫洩漏個資,
這個人一定不懂健保資料庫。

健保資料庫使用的規範非常嚴格,
原則上只有學界政府機關可以申請使用,
申請需要附上計劃書並經過專人審核,申請通過後,
只能在特定場所操作(加值中心),
這個場所的電腦只有跟健保屬內部連線,
是沒有辦法連到外面網路,也不能帶聯網手機或拍照,
裡面的資料去識別化非常嚴謹,
ID與就醫院所等敏感資訊全部去識別化,
要攜出資料,必須要跟健保署專人審核過才能匯出,
撈取資料筆數過少不准攜出,避免猜出特定人的機率
我沒聽過使用健保資料庫洩漏個資被判刑的新聞,
與其擔心健保資料庫洩漏你的資料,
擔心親朋好友或醫療團隊有人洩漏還比較有可能。

我不明白為什麼人權團體要追打著這件事不放,
但限縮資料庫,會造成很多重要醫學研究無法進行,
特別是傷害性的研究。

舉例來說,A藥可能有造成致畸胎風險,
但上市前研究可能因收納人數不足以偵測此風險
(差異越小的項目,需要收納越多人才能看出顯著差異)
此時健保資料庫就是作為訊號偵測的重要資料庫,
這類傷害型問題是不可能做臨床隨機分派研究,
你明知A藥可能致畸胎還讓讓病人吃,不被告死才怪,
這方面的研究就只能靠健保資料庫來做,提早預警,
另外健保資料庫也很適合用在流行病學的研究,
今年的糖尿病人數幾個人啊, 某個藥品的使用趨勢阿,
這些都可以用來作為某些政策的成效評估指標,
例如打流感疫苗可預防多少流感重症?
我們值得用公費去補助嗎之類的問題?
有人會質疑健保資料庫做出來的研究大多是垃圾,
健保資料庫的確沒辦法像隨機分派研究證實因果關係,
只能探究某件事發生的傾向與趨勢,
但你沒看到趨勢,你要怎麼去發想研究可能方向?
更別提不是所有醫學問題都可以做隨機分派研究,
而且用健保資料庫刷文章數這件事,
學界看的是有沒有解決問題、Impact factor,
專發收爛文章的爛期刊,大家自有公評啦

至於使用健保資料庫需要收費,有賣個資的問題,
這個費用是要用來維護使用中加密過程的層層機制,
並不是要用來賺錢,
有些國家人民認為提供資料作為促進醫學進步很光榮,
有些人則是認為沒給我錢為什麼要給你資料,
或是恐慌認為會被別人知道得什麼病,
但實際上這裡面的資料只能知道數字,
像全國糖尿病有幾個人、多少人吃A藥後中風之類的,
是沒有辦法明確指出誰得什麼病的,
裡面就只是一堆數字跟代碼而已,
要徵求被分析者的同意根本不可能,
因為我完全不知道被我撈出來資料的人是誰。

健保資料庫是強制納保,
但也因為強制納保才有整個國家民族的數據,
才能做出這個國家民族量身訂做的醫療指引,
我覺得資安的管理可以討論與制定,
(可以順便討論醫療人員因健保總額而受限的薪水嗎,沒人好奇便宜的醫療是從哪來的嗎?)但走向過於極端難以使用或資料變成殘破不全,
對醫學的發展不是件好事情。


※ 引述《LuEggs (狂草)》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中央社
: 2.記者署名:
: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12日電
: 3.完整新聞標題:
: 健保資料庫釋憲案 憲法法庭判決部分違憲[影]
: 4.完整新聞內文:
: https://imgcdn.cna.com.tw/www/WebPhotos/800/20220222/1000x668_397632686009.jpg

圖https://imgcdn.cna.com.tw/www/WebPhotos/800/20220222/1000x668_397632686009.jpg, Re: [新聞] 健保資料庫釋憲案 憲法法庭判決部分違憲
: 台權會等民間團體認為健保署未經同意,釋出全民健保資料庫等資料給學者做研究,有違
: 憲之虞。憲法法庭12日做出111年憲判字第13號判決,宣告部分違憲。(中央社檔案照片)
: 台權會等民間團體認為健保署未經同意,釋出全民健康保險資料庫等健保資料給學者做研: 究,有違憲之虞,聲請釋憲。憲法法庭今天做出111年憲判字第13號判決,宣告部分違憲。
: 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蔡季勳等人於民國101年間以存證信函向衛生福利部中央健保署表: 達,拒絕健保署將他們的個人全民健康保險資料釋出給第三者,用於健保相關業務以外之: 目的。
: 健保署回函表示,健保資料庫對外提供利用時,均依行為時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 辦理,並有嚴格的資料管理措施,以保障研究資料被合法合理使用。
: 蔡季勳等人提起訴願遭駁回後提起行政訴訟敗訴確定。蔡季勳等人認為,個人資料保護法: 相關規定違反憲法法律保留及比例原則、正當法律程序、牴觸憲法保障個人資訊自主與資: 訊隱密權,向大法官聲請釋憲。
: 憲法訴訟法新制今年1月上路後,案件改由憲法法庭審理,憲法法庭4月26日進行言詞辯論: 後,依法應於3個月內宣判。不過,憲法法庭認為此案影響每名國民,至關重要,依憲法: 訴訟法規定延後宣示時間,並於日前公告於今天宣判。(編輯:戴光育)
: https://youtu.be/moOSBmb05dU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需放媒體原始連結,不可用轉載媒體連結:
: https://www.cna.com.tw/news/asoc/202208125006.aspx
: 6.備註:
: https://cons.judicial.gov.tw/docdata.aspx?fid=77&id=342412
: 111憲判13(黃虹霞大法官主筆)
: 判決主文
: 1.個人資料保護法第6條第1項但書第4款規定:「有關病歷、醫療、基因……健康檢查……之個人資料,不得蒐集、處理或利用。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四、公務機關或學術研究機構基於醫療、衛生……之目的,為統計或學術研究而有必要,且資料經過提供者處理後或經蒐集者依其揭露方式無從識別特定之當事人。」與法律明確性原則、比例原則尚屬無違,不牴觸憲法第22條保障人民資訊隱私權之意旨。
: 2.由個人資料保護法或其他相關法律規定整體觀察,欠缺個人資料保護之獨立監督機制,對個人資訊隱私權之保障不足,而有違憲之虞,相關機關應自本判決宣示之日起3年內,制定或修正相關法律,建立相關法制,以完足憲法第22條對人民資訊隱私權之保障。
: 3.就個人健康保險資料得由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以資料庫儲存、處理、對外傳輸及對外提供利用之主體、目的、要件、範圍及方式暨相關組織上及程序上之監督防護機制等重要事項,於全民健康保險法第79條、第80條及其他相關法律中,均欠缺明確規定,於此範圍內,不符憲法第23條法律保留原則之要求,違反憲法第22條保障人民資訊隱私權之意旨。相關機關應自本判決宣示之日起3年內,修正全民健康保險法或其他相關法律,或制
: 定專法明定之。
: 4.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就個人健康保險資料之提供公務機關或學術研究機構於原始蒐集目的外利用,由相關法制整體觀察,欠缺當事人得請求停止利用之相關規定;於此範圍內,違反憲法第22條保障人民資訊隱私權之意旨。相關機關應自本判決宣示之日起3年內制定或修正相關法律,明定請求停止及例外不許停止之主體、事由、程序、效果等事項。逾期未制定或修正相關法律者,當事人得請求停止上開目的外利用。
: 5.其餘聲請部分,不受理。
: https://i.imgur.com/xarxRrG.jpg
圖https://i.imgur.com/xarxRrG.jpg?e=1660494074&s=AOgcYxyp2RcyDXPNWjMDdg, Re: [新聞] 健保資料庫釋憲案 憲法法庭判決部分違憲
: 相關連結:
: (一)判決連結
: 1. 判決連結:https://cons.judicial.gov.tw/docdata.aspx?fid=38&id=309956
: 2. 判決摘要連結:https://cons.judicial.gov.tw/docdata.aspx?fid=77&id=342412: .
: (二)好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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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判決記者會連結:https://www.youtube.com/watch?v=6IXoQfI8n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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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7.95.64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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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zuki 08/12 19:14希望醫學團體出來解釋

mithralin 08/12 19:14一個問題,人家想讓你看得到什麼病嗎

mithralin 08/12 19:15我去私立教學醫院看病都要簽一張同意

mithralin 08/12 19:15病例給醫院做教學用處的同意書了

capitalofz 08/12 19:18我不同意拿去學術研究不行嗎

StylishTrade 08/12 19:19笑死 當事人有同意嗎??????????

sasdwezx 08/12 19:19講這麼清楚了還是有人看不懂 顆顆

※ 編輯: powerantony (114.27.95.64 臺灣), 08/12/2022 19:42:35

StylishTrade 08/12 19:21資料被使用 有通知當事人嗎

granter 08/12 19:22你講了很多 但還是沒講 為什麼不要得到

StylishTrade 08/12 19:22都沒有 XDDDDDDDDDDDDDDDDDD

granter 08/12 19:23當事人同意呢 同意就可以研究了

p2p8ppp 08/12 19:23如果申請刪除資料的人不是隨機的 那就

p2p8ppp 08/12 19:23可能導致樣本偏差 研究成果根本不能用

zixiang 08/12 19:24你只有講好的 但是這次疫情 政府的行政

zixiang 08/12 19:24權隨意擴張 居然沒有人可以限制

StylishTrade 08/12 19:24上次某市府也是把1999錄音給廠商XDD

zixiang 08/12 19:24到現在都還在無上限的使用

StylishTrade 08/12 19:25https://youtu.be/6D5r5vQy6FA

StylishTrade 08/12 19:25最新》1999錄音私送廠商辨聲紋

StylishTrade 08/12 19:25議員批北市府洩個資

p2p8ppp 08/12 19:25就像民調也有受訪者是否願意接受訪問的

p2p8ppp 08/12 19:26偏差

yyc1217 08/12 19:26說得很好 那當事人的意願在哪?

StylishTrade 08/12 19:26政府就是完全無視人民隱私 XDDDDD

StylishTrade 08/12 19:26連1999通話都可以送給廠商 XDDDDD

yyc1217 08/12 19:27至少要給當事人反對的權利吧

comeoffline 08/12 19:28毒蘋果理論。有完全的告知當事人,該

comeoffline 08/12 19:29筆資料做為它用途嗎?另,健保價格的

comeoffline 08/12 19:29差異,是否有影響到統計的結果?不要

comeoffline 08/12 19:29小看民眾省小錢的本事

yyc1217 08/12 19:29可以申請後一個月內發通知給當事人 說明

yyc1217 08/12 19:29資料被拿去如何利用 並附上拒絕的回函或

yyc1217 08/12 19:29網址

yyc1217 08/12 19:29計畫過後再次發信說明研究結果

sasdwezx 08/12 19:30不是 要通知的話 就會知道你是誰了呀!

sasdwezx 08/12 19:32這一筆資料可以說根本沒有所謂的當事人

WindSucker 08/12 19:40保險公司早就研究透了

starwillow 08/12 19:44講白就是人民不信任政府

※ 編輯: powerantony (114.27.95.64 臺灣), 08/12/2022 19:47:08 ※ 編輯: powerantony (114.27.95.64 臺灣), 08/12/2022 20:00:57

yoyo830917 08/12 19:56使用授權的問題 當初有簽資料研究同意

yoyo830917 08/12 19:56

yoyo830917 08/12 19:56不能用好壞去判斷使用合理與否 邏輯不

yoyo830917 08/12 19:56

※ 編輯: powerantony (114.27.95.64 臺灣), 08/12/2022 20:14:25

nakayamayyt 08/12 23:24所以張善政說中國AI發展有優勢 就是

nakayamayyt 08/12 23:24資料毫無限制拿來隨便用

paul76318 08/12 23:30打這麼多,就問你一句知道GDPR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