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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柬埔寨詐騙案靠臉書徵人 NCC:母公司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柬埔寨詐騙案靠臉書徵人 NCC:母公司作者
skyoun
(skyoun)
時間推噓 3 推:3 噓:0 →:8

※ 引述《asppsa (橘子綠了)》之銘言:
: 蘋果
: 陳怡文
: 柬埔寨詐騙案靠臉書徵人 NCC:母公司允諾加強自律

台灣臉書有限公司(TAIWAN FACEBOOK LIMITED),統編:24781069,公司所在地: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100號35樓,代表人姓名:梁幼莓,董監事:......

摘自 https://www.twincn.com/item.aspx?no=24781069

: 柬埔寨詐騙案猖獗,臉書上仍存在應徵的詐騙訊息,台北市議員應曉薇直接點名,權責在國
: 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卻毫無作為,等同是詐騙集團共犯,對此,NCC直言,議員有些誤解
: ,依防治詐騙分工,這一環屬於警政處理,也不忘幫近期推出的《數位中介服務法》打廣告
: ,強調設立專責機構就可在第一時間啟動作為。
(恕刪)

在台灣有分公司,應該不需要「數位中介服務法」就可以先做一些處理
例如:警方電話詢問當事人 (增加詐騙集團成本)
確定登入來源 (柬埔寨?VPN?)

專責機構.....那當初為什麼要設立「電信警察」與 N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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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3.221.204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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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kyoun (114.33.221.204 臺灣), 08/18/2022 09:24:56

kumori 08/18 09:25警察不能隨意調個資

puritylife 08/18 09:26專責機構就可以調個資?

sted0101 08/18 09:26但如果批評朝廷就能抓到人

koiopolo2 08/18 09:28警察可以調但是要看刑度夠不夠格

kumori 08/18 09:32除非 殺人、擄人勒贖、毒品、妨害電腦使用

kumori 08/18 09:33違反組織犯罪、兒少、詐欺、竊盜、性犯罪

kumori 08/18 09:339大案 至於這些是警察就能直接調還是還要

kumori 08/18 09:34再向檢察官申請我就不知道了

kumori 08/18 09:35但這些都已經是犯罪發生之後的事了 還沒發

kumori 08/18 09:35生它不用理你啊

ddtkqoo78 08/18 11:46販賣人口 賣器官在台灣小罪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