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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父逝留1500坪地 她苦求地政士辦理放棄、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父逝留1500坪地 她苦求地政士辦理放棄、作者
cycutom
(cycutom真的不出門的那漳)
時間推噓 8 推:9 噓:1 →:24

這種東西,完全不用去想說「婦人錢很多,只是怕家人會爭吵」


錢很多的人,根本不會認為再多一筆財產是什麼麻煩事


所以根本只有一個可能,而且大家也都不用再亂猜,真的就是那個唯一的可能



就是當事人不想因為自己的財產多了一筆土地後,本來可以領的像低收之類


等相關的補助就沒了



低收或一些像老人年金、老人健保免費等等之類,都有一些「排富」


而這筆公同共有的土地,又沒讓當事人「馬上賺到錢」


因為「公同共有」,你沒辦法「獨立進行賣掉自己的持分」


沒錯,公同共有也有「持分」,只是那個叫「應有持分」


這個「應有持分」,你沒辦法賣這個持分


除非你有辦法去說服「其他擁有應有持分的人」,跟你加在一起後,超過


「所有持分的一半以上」,你就可以聯合跟你同一邊的人,把「整筆土地」強制賣掉


換現金


但明顯,新聞中的婦人應該就是沒辦法說服其他人


最後她就是面臨了,她繼承一筆「沒辦法讓她拿到錢的土地」卻導致她


本來可以領到的補助沒了,所以她當然放棄繼承


當然她這樣做,「對她而言最有利」,但如果她有小孩的話狀況就不同了


這樣的財產,通常在後代比較容易最後可以拿到錢


所以我猜,她可能連後代也沒有....

(雖然她說她是為了她小孩著想,不過我想那應該只是說詞而已。不然為了小孩


反而是一定要留下那筆土地的應有持分,因為總有一天一定可以換成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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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252.54.50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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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cycutom (123.252.54.50 臺灣), 10/06/2022 00:53:33 ※ 編輯: cycutom (123.252.54.50 臺灣), 10/06/2022 00:55:31

buzu 10/06 00:56到了下一代共同持有的人會越來越多

沒錯,但總有一天一定會換到錢的,只是多少的問題而已

※ 編輯: cycutom (123.252.54.50 臺灣), 10/06/2022 00:57:20

buzu 10/06 00:56只會越來越難賣

倒不至於,只要有人最後能說服「持分加總後超過一半的持有人」 土地就能賣 其實不想賣都是比較老的那幾代,到越後幾代就越想快賣掉土地 越後幾代越好找到「集結到足夠想賣土地的人」

※ 編輯: cycutom (123.252.54.50 臺灣), 10/06/2022 00:59:32

zyxx 10/06 01:00只會越來越複雜好嗎 土地看起來也不是什麼好

zyxx 10/06 01:00地方 怎麼會覺得未來一定賺

除非土地真的是很山裡面那種絕對沒價值的土地 不然只要土地就是資產,就是可以換錢 你的成本是0,未來可以換錢,當然一定賺

※ 編輯: cycutom (123.252.54.50 臺灣), 10/06/2022 01:02:57

darkbrigher 10/06 01:02苗栗農地是能賣多少錢

能賣多少錢?你不用花任何成本拿到的土地,能賣多少錢是重點? 你要不要去苗栗,叫那些擁有農地的人把農地送你,你就嗆一句 「反正你苗栗農地是能賣多少錢?」 那你把你手上你認為沒價值的土地給我啊?要不要?什麼鳥邏輯?

※ 編輯: cycutom (123.252.54.50 臺灣), 10/06/2022 01:05:22

WWIII 10/06 01:05這個推論合理 應該是怕補助領不到

一定是這樣,根本不用猜別的什麼怕後代麻煩有的沒的XDDDDD

※ 編輯: cycutom (123.252.54.50 臺灣), 10/06/2022 01:06:25

pinhanpaul 10/06 01:06公同共有麻煩到爆炸

簡單來說,你擁有「應有持分」,但你不能賣掉它或拿它去貸款 其實就這樣而已 跟你說,「以前沒修法前」更麻煩,要賣「公同共有的土地或房子」 只要有一個人不同意,就算他「應有持分1%」,也會導致無法賣掉房子 是後來修法只要過半就可以賣

※ 編輯: cycutom (123.252.54.50 臺灣), 10/06/2022 01:08:10

beavis77 10/06 01:08要麼人和持分都要過半數 要麼持分過2/3

其實簡單來說就是「跟你站同一邊的人,跟你持分加總要過半數」,就是這個原則而已

※ 編輯: cycutom (123.252.54.50 臺灣), 10/06/2022 01:10:11

SPAEK 10/06 01:10我也覺得有可能是這樣 共同持有也沒多麻煩

其實只是差在,你能不能「單單把你手上的持分拿去賣錢或貸款」 差在這裡而已

※ 編輯: cycutom (123.252.54.50 臺灣), 10/06/2022 01:11:47

beavis77 10/06 01:10印鑑證明有效期限 A弄完在找BCD A又過

SPAEK 10/06 01:11喬不好就大家耗著而已 子女真要放棄也容易

DOOHDLIHC 10/06 01:11您遺產系?

唉,只是前陣子遇到「公同共有」這件事,不研究不行.... = =

beavis77 10/06 01:11期 整個家族都有共識才有辦法搞

SPAEK 10/06 01:11會覺得麻煩就是想要變現時 所以囉

※ 編輯: cycutom (123.252.54.50 臺灣), 10/06/2022 01:13:04

SPAEK 10/06 01:12不然不差錢 放到爛掉就好 看誰急誰去喬

g9591410 10/06 01:19公有超麻煩 假設還出國 超難處理

出國又如何?

※ 編輯: cycutom (123.252.54.50 臺灣), 10/06/2022 01:24:25

soulboy330 10/06 01:42現在基本時薪比以前高那麼多 低收有

soulboy330 10/06 01:43那麼難活嗎

soulboy330 10/06 01:43放棄繼承真的很瞎

kaky 10/06 02:31變價分割

sluttervagen 10/06 02:38應有部分能賣好嗎?共有人還有優先

能賣?我親自打過電話給地政事務所的承辦人員 問說「潛在應有部份」能不能賣 承辦人員說他們無從辦理,潛在應有部份根本不存在任何文件上 多念點書吧?你是不是先該去唸「如何打電話」這本書? 要罵人該多念點書前,先自己照照鏡子先

sluttervagen 10/06 02:38承買權

sluttervagen 10/06 02:38土地法看一下,多念點書吧

scropio1190 10/06 02:38公同共有要怎麼賣應有部分 好想知道

sluttervagen 10/06 02:39應有部份也能設抵押,你觀念全錯了

書哪裡告訴你「自己的潛在應有部份」能拿來賣的?你告訴我哪一本 你在豪洨一點沒關係 或者你就告訴我,哪間「地政事務所」能幫你辦理的?

※ 編輯: cycutom (123.252.54.50 臺灣), 10/06/2022 02:44:25

scropio1190 10/06 02:44公同共有要設抵押 是要全體同意

scropio1190 10/06 02:44分別共有才能自己賣 借錢

對呀,所以你不覺得上面某人罵別人沒念書的人,他都是唸哪個平行宇宙 的書? 喔,我突然想到,搞半天他會不會根本不是在講「別國」的法律啊?XDDDDD

※ 編輯: cycutom (123.252.54.50 臺灣), 10/06/2022 02:55:19

wheat1130 10/06 06:00總有一天,就是拿不到。包含她的小孩

AGODC 10/06 08:13一定會越來越難處理的,以前在市區精華地租

AGODC 10/06 08:13停車位,老闆也說家族在討論賣掉,他們兄弟

AGODC 10/06 08:13姊妹7個,有些早在國外落地生根了(6-70以

AGODC 10/06 08:13上),兒女孫女輩還一堆根本沒見過語言也不

AGODC 10/06 08:13同,也難聯絡人,等他們這輩走了,根本無法

AGODC 10/06 08:13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