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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蔣萬安批「搶做大法官」薛反譏:不知他法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蔣萬安批「搶做大法官」薛反譏:不知他法作者
higamanami
(丸子頭演員)
時間推噓 1 推:1 噓:0 →:7

※ 引述《j001862002 ()》之銘言:

第 23 條
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聽說薛瑞元引用這條,有沒有憲法專長的人說說看。

另外,

沈富雄在節目說自己跟李進勇住很近,

一直抱怨不能投票這件事,

李在豆漿店說「他們不放人」,看來就是衛福部的意思了。

而薛瑞元是聽誰的指示呢。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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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定調確診者不可出門投票,許多學者專家及民間團體皆認為此舉是: 行政怠惰,且有違憲之虞,但衛生福利部部長薛瑞元堅稱這是為了公共利益,並未違憲。: 國民黨籍北市市長候選人蔣萬安批評薛瑞元「搶做大法官工作」。
: 對此,薛瑞元今出席立院衛環會會議前受訪時,反批蔣萬安是不懂行政法學。「我實在不: 知道蔣委員的法律學位怎麼來的,」薛瑞元說,行政機關依法行政,就要對行政作為有合: 憲性的確信,這是行政法學的ABC,任何學過行政法學的人都該知道。「這個蔣委員實在: 是,不知道該怎麼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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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ercat 11/23 09:44投票權基本人權之一 政府要解決不能投票

beercat 11/23 09:44的問題而不是禁止出門投票

little96 11/23 09:45衛福部大到執行憲法,政府一堆法盲

ctx1000 11/23 09:45恩 解決有問題的人就好cc

u9005205 11/23 09:46阿災!怎麼會有法律會解決問題的錯覺…

bobosheng 11/23 10:36下次為了避免緊急危難戒嚴,取消總統

bobosheng 11/23 10:36直選呢,只有違法違憲的政府把這條當

bobosheng 11/23 10:36萬用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