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為啥車禍的路口監視器影片不能給當事人?
監視器所錄製的影像若涉及個人資料(例如車牌、臉部影像),必須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的相關規定。
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9條,非公務機關不得利用個人資料於蒐集特定目的以外之用途。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
1.依法律規定。
2.為防止他人權益之重大危害。
3.為增進公共利益,且無害於當事人之重大利益。
4.當事人書面同意。
所以說雖然是當事人自身的車禍糾紛,照規定不是想拿錄影就可以的,你也可以找到肇事方他如果也願意出具書面讓你拿錄影,那也可以.但實際上這樣做太費事,
而且你拿這個錄影要幹嘛? 約一約到警察局就可以看了.上法庭也會公開給雙方看,
可能台灣人什麼都方便慣了,都想便宜行事.
如果想說要就一定得給你,請立委修法最快.
※ 引述《cycutom (cycutom真的不出門的那漳)》之銘言:
: 家裡老人家出車禍
: 人沒事
: 去做筆錄
: 警察當場去調路口監視器影片
: 然後放給在場的人(老人家及陪同的家人)
: 此時陪同的家人想要用手機拍錄
: 警察說不准....
: 這裡我就覺得很奇怪了?
: 這是什麼國家機密嗎?
: 又是哪一條法律不能讓「用納稅人的錢買的路口監視器及設備」
: 所錄下的車禍影片,讓「車禍當事人用自己的手機翻拍」?
: 因為當下不想跟警察吵架,所以沒為難他
: 但我怎麼想我怎麼覺得不對吧?= =
: 這樣有需要去找立委修法嗎?可不是啊?有這種法律?
: (不讓車禍當事人拍錄監視器影片?)
: 因為這個「經驗」
: 今天馬上花了8500幫老人家的機車裝行車記錄器了
: 然後明天我也要花8500幫我自己的機車裝行車記錄器了
: 然後我之前我已經買了「安全帽型的機車行車記錄器」
: 我有點在,以後就是車子裡+安全帽型,兩者同時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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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瞎扯個資啦 瞎雞巴扯(原Po論調)
他回家才越想越不對這是我覺得最搞
笑的點
不回去跟警察講 來跟鄉民嘴 老人喝咖啡
莫名其妙在那邊跳針
無聊查了下他文章。滿有趣的
這不是今天才這樣的人
靠背他刪文了 不能吵架了 QQ
他很有趣欸 不準攜出 沒說不准拍錄
超級槓精王 難得碰到對手 文字遊戲大師
他可以去爆料公社接著發
神備份 推
他是不是氣憤花8500買行車記錄器
推備份成功 遇到法盲沒辦法 原來這社
會上不是識字就好 還要有腦袋 有也要
會用
早裝就好了 為啥不早裝
搞得要跟警察索要路口監視器還被拒絕
可以到事故組申請影片
鴿子也是垃圾啦 可以給記者 不能給
民眾
可惜沒備份到下面回覆,他看不懂攜出是啥?
刪文懶的陪上面某D扯爛污
簡單講就自己拍不行,有也是人家給你的。
笑死人,既然不能攜出?那可以申請又是怎
看過網路上一種人嗎。自己出事前覺
你就還沒申請 警察拒絕你拍沒毛病啊
麼回事。然後警察為何完全沒告知當事人有
得人家裝行車記錄器都是檢舉達人 .
等自己車禍後才上網求行車記錄器畫
權力?
面有沒有拍到
知道可以申請,誰會想拍錄?
所以才叫你去找警察,找鄉民質問有屁用= =
你不是要鬧大 幫你推爆你怕了喔==
所以這一篇推文跟前篇裡面所有人,是現在
不就是你嗎? 便宜行事能看就直接拍
是現在才可以申請?
現在還來跳針到底是多可憐
幹嘛申請你說是吧
講更白的就是你不能,他可以,依法怎樣。
取暖失敗就刪文喔
拍什麼?只是不想陪某D你在那邊東扯西扯
正規申請 給你事故光碟 跟拍錄一樣嗎
你冷靜點,很多地方禁翻拍攜出啥的規定都
是這樣,他不會讓你能自由這樣做,但如果
我叫你提出行政訴訟你也不要 哪裡瞎扯
只要警察告知我,可以申請,那請問誰會想
你有疑義本來就是這樣啊
要在那邊浪費時間拍錄?
你不想在這邊胡扯當初能怎樣不能怎樣
依規定他認為可以給你的,有些有程序弄。
你就直說你要幹嘛嘛==
請問警察告知你「你有這個權力」嗎?
要我們幫你一起罵警察 早說啊
什麼能申請問清楚就沒事了
你可以去打聽看看「歷經過車禍的人」
理論上警察應該告知你,但他沒講你沒問,
有多少比例被告知「原來可以申請」
當下不問清楚回來質問網路鄉民 哈
哈哈哈哈哈哈
你看到一個人想拍錄時,你不是告訴對方說
所以前面很早就有結論你當時就該警察問...
原來可以申請 這不是常識嗎?
超好笑,攜出就是包含翻拍攜出公務機關,
「你不用拍錄,你可以直接申請光碟」
取暖失敗的典型
自己不去花錢詢問律師,在那邊自己解釋法
律,應該是有沒有法律明確授權可以翻拍,
原來這還要提醒 誰知道2024還有法盲
不是「沒有法律說不行」沒法律明確授權
誰敢給,等等對造跑來打國賠
常識?真他媽笑死人,某D你今天才知道的
事,你可以說「這叫常識」?
台灣交通那麼破 車禍率那麼高
2024竟然有人不知道有正規管道可以申請
就說你在扯爛污你還裝死喔?呵
應該說法規上有些文字定義一般人不一定懂
哇靠~~~~~~~~~~~~~~~~~~~~~~~~~~~~~~~~~~
,一般人對字面的理解不一定跟那些人一樣
我只有反駁你不能拍錄啊 沒說我不知道
不能申請 哈哈哈 自己去翻網頁備份推文
真的是亞利安星球來的,懶的陪你
這麼嗆幹嘛刪文
但我不想告訴你 就想看你這個樣子 爽
,所以我說你冷靜點,你再去找警察問問吧?
刪文輸一半
俗話說抬槓長知識 感謝眾鄉民提供寶貴
你繼續跟鄉民吵對你沒幫助,因為你贏不了
你好聲好氣 大家還可以討論提出建議
刪文另一個理由,我覺得我把事講的太過清
什麼東西,只會一直浪費自己時間心力而已~
楚了,就這樣
如果我發文時事情講模糊一點,那現在那篇
文我會留到天常地久都不會刪
清楚啥?整篇文章只清楚有喜劇藝人玩
到生氣
rty745698你那邊喜歡你的帳號讓你的親友
好友都知道?
給原原po,去查事故發生地監視器設置
的法源,如果是台北市,就去查台北市
錄影監視系統設置管理自治條例,看看
監視器設置的目的和規範,還有監視器
影音保存、申請相關規定。你覺得不給
你翻拍監視器畫面是違法的就去訴願、
行政訴訟,不懂就去找行政法專業的律
樓上的事件跟這串文差很多,本文指車禍
師諮詢,光是說「哪一條法律規定不行
翻拍的」這種話可是沒辦法達成你的目
的的。
最後再講一次,如果警察有告知,你有申請
對 警察沒告知 行政疏失 投訴他!
光碟的權力,根本沒人想翻拍
沒告知 其實還真的可以檢舉或投訴啊
真的生氣欸笑死,怎麼?網路講不贏又要
扯東扯西喔?
支持你投訴 沒在陰陽怪氣 血流成河
你早說要我們一起罵就明講啊!警察壞壞
,我挺你
rty745698你的真名叫啥,親朋好友的連絡
哪一條法律規定警察要告知你監視器畫
方式貼一下啊?我幫你連絡他們,告訴他們
面可以申請保存的?你找出來之後去打
臉那個警察不是很好
你的PTT帳號叫rty745698 不用謝我喔
現在演到現實約戰了嗎 問親朋好友現實
我叫金城武,請不要打擾我的朋友,他
淡水火車站火字下等你 03:00不見不散
們都很低調
歹年冬
有哪一條法律告訴警察要吃飯睡覺的?當對
嘻嘻好氣好氣,難怪要刪文
不錯啊 難得半夜那麼有煙火氣 很熱鬧
方想翻錄時,你不會告訴對方說,其實你可
以不用拍錄,可以直接申請?
有夠可憐。到現在還在吵
rty745698所以你也不想讓親朋好友知道你
的帳號是什麼啊?那你還想扯什麼?可憐
有夠可憐,這樣也能吵
覺得離譜吃虧不是先查詢法條,是先上
來當喜劇藝人找人灣家,呵呵
對 快去電視台檢舉警察沒告知可以申請光
好了啦 金城武都來了 看他面子上 別吵了
碟
法條我還真查詢過了耶,就是不存在不准翻
這樣我們又多一個影片配飯
rty你被盯上了 就叫你不要那麼嗆
翻耶
上一篇他針對我 這篇我緩和一點
就沒有被針對了 學一下做人處事好嗎
那條法律規定你rty講話可以這麼嗆的
真可憐,硬要把攜出=翻拍,這是國文都被
死當嗎?真他媽可憐喔
其他納稅人又沒同意 憑什麼備份
警察沒先告知不能這樣講話啊
誰是不是喜劇演員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有人
哪條法律規定鄉民討論事情可以陰陽怪氣
你們陰陽怪氣什麼 這不是欠嗆嗎
國小都沒畢業吧(煙)
有夠可憐喔~~
警察失職,叭叭!
幫我一起罵警察!我的訴求很簡單,不會
還有很多人被警察騙可以看一下置物箱嗎
拐彎抹角!
?就不說你有權拒絕就是要騙人說可以
真的很壞對不對
andy,就是有很多腦殘連自己的權力都不想
對!警察超壞 常常違法盤查
知道,只是無腦的幫警察說話呢
這次竟然不告知可以合法申請事故光碟
太壞了 素質低落 根本就是便宜行事!
攜出的對象是該數據,你翻拍了要不攜出嗎?
警察竟然沒有宣讀完所有權利!哇操太壞
我來幫他辯解 我已經理解他了
惹吧!
警察只說不能拍錄 為什麼不告知我可以
合法申請 為什麼嘛 懶惰嘛是不是
真的是刁民==
是啊,警察應該告知「你應有的權力」啊
某RTY沒去做過筆錄嗎?呵
所以你當場怎麼不問到底?有權力還刁難嗎?
法律有規定人民要自己詢問嗎?
為啥不是警察主動告知 講話啊
為什麼我應有的權力還必須自己詢問
這世界還有王法嗎?
我會笑死,你以為別人都沒遇過喔?我
當時就直接問他那我要這段影片怎辦?
我該怎麼做才能有這個影片?警察就說可
以申請
台灣刁 搜了一下立場不意外 果然是
巨嬰族群 還說親朋好友不想知道他是
什麼人 笑死xd
看到上熱門進來看看怎麼吵成這樣子
真有趣
人家都不回我了你們一直在皮是在皮啥啦XD
他以為只有他出過車禍欸?全世界他最委
屈惹好嗎?你們沒有一起罵就是錯的
好笑的是我說刁民他還應是呀。難道
以為我在挺他嗎..
自己有的權利自己不知道,反過來怪別
欸你們能不能收斂一點 一面倒 他就會躲
人不告訴他…
起來了 跟他刪文一樣 只剩我在挺他站在
他的立場幫他說他想說的話
你親朋好友知道你是這種人嗎QQ
他那個是啊應該不是回你,不過我覺得攜出
別老愛講不贏就開始扯現實,講道理又
要有永續發展的想法啊 釜底抽薪這個話
躲起來,你把這份精力拿去跟警察揮比
題就沒辦法一直吵下去 就不好笑了
其他人也看不到了 不要直接出大招好嗎
較實際一點,真的很嘻嘻
什麼的意思應該是國小畢業了就能看懂的...
直接出大招殺死比賽 要怎麼繼續看熱鬧
還一直等於等於這個是國小生吵架在用的...
觀賞性 觀賞性 你各位懂嗎==
上熱門進來看就看到很精彩的一幕 還
搜帳號威脅說你也不需要你親朋好友
知道吧 真的快笑死我
讓他不要浪費時間,你也不用再浪費時間,
這樣不是很好嗎?這個又不是平常看不到= =
這註冊多久惹啊?這麼玻璃心,玩網路是
講不贏只能扯到現實?
畢竟真的車禍出事了 激動很正常啦
而且他花了8500欸 8500!
搜ID大家都會 扯現實真的很瞎幹 這
如果他知道可以申請 就不用花8500給家
麼愛搜我也搜了一下結果真的不意外
人安一台行車記錄器 8500欸 氣不氣!
是巨嬰族群
因為警察的不告知 你花了8500能不氣嗎
如果我知道可以申請 我就不用急著買行
車記錄器8500 以後都直接免費拿到影片
他跑了喔?
嘴巴問一下就解決的事,他花惹8500
沒啊 他8500是行車記錄器以後來用
你們一面倒嗆他 當然跑了 你們嗆三小
的到啊
他剛剛刪文也是看起來畫風逐漸不對
可能他覺得行車記錄器非必要啊
反正有免費的可以申請 幹嘛花8500
阿不是要約現實,我在台北火車站的台字
反正車禍 找警察 給我影片就好了
下面等他
誰要裝行車記錄器 法律有規定強制裝嗎
他發文數量這麼多明天又會跑出來發
廢文了吧
警察又沒告知要裝
8500拿來說嘴林北買兩台兩萬裝兩台
車笑而不語
更正 我剛剛重新看文章 是8500家人一台
他自己機車一台 是17000!!!!
他還會站內信罵人欸,有沒有去收信看
看他是不是躲到那惹
我沒有收到 你被討厭了QQ
17000對他來說應該真的是很多錢才
會這麽多怨氣
我也沒收到啦,看到他之前的文章而已
剛剛去看惹一下沒收到
推文會卡時間了...我也印象不是只有8500。
又不是被警察逮捕還要告知應有權利?
沒得玩惹,他也刪不掉跑惹
我先道歉 對不起搜了你的帳號 那個
千萬不要做出過激的事情 可以的話有
怨氣可以發發廢文千萬不要上公眾場
所做出過激的事情 罵我也可以 答應
我 好嘛 千萬不要去捷運哦 青鳥賽高
!
這篇也上熱門喔 好猛喔XD
如果是党員就可以隨意拿到想要的資料
半夜有笑話可以看 謝謝PTT
車禍當事人自己不裝行車紀錄器怪誰?
青鳥真的好可怕==
党
XD
會說「有哪一條法律規定」的人水準通常都
其實不少路口監視器是假的 一個空殼
我們要把這篇推爆啦 更要讓他親友看到
在這裡一人戰群雄的人生高光時刻
我是納稅人捏
我再說一次 我是納稅人捏
真有趣
車牌不算個資唷。你會把你的身份證字號
,寫在衣服背後在大街上走路嗎?
若是影片內容真有重大權益損害,不就
符合第2點?
青鳥不意外
當事人在偵查中知道監視器拍不清楚,會翻
供不認。
公開給記者真是棒
不是不能給,是不能給你
又在講幹話
有人就真的不知道
都4024年了還有人認為車牌是個資喔,好
好笑
看人啦,如果是有背景的,你看警察敢不敢不
給
早知道半夜這麼有趣昨天就晚點睡了
以前車禍問警察,只能去警局看,不能申
請光碟或翻拍
你如果提告去地檢一樣只有閱覽權 不要
一副自己有繳稅政府就都要提供給你資
料
來看跳樑小丑囉
真的很奇怪,但為什麼媒體又可以播放車
禍當新聞,蠻好奇的
看到有人打字會打 (煙 就知道這人蠻
可憐的
因為顏色不對 你也不是記者
牛國蛇神要同意啊?
拿錄影大概就是po上網然后吸引大家公審
但是記者都拿的到?嘻嘻
一定要想辦法翻拍備份啊 有的會被銷毀
對啊 但是記者都拿得到喔 啾咪
不用修法, 帶立委去就會恭敬的拿出來了
不能給啊 但是警察可以自己賣給記者賺錢
給當事人讓你自己上傳警察和媒體還賺什麼錢
爆
Re: [新聞] 行文資策會要高虹安資料? 柯建銘:未補充一下, 資策會如果敢提供給民進黨團,就可以對提供的人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刑事告訴 個人資料保護法: 第20條第1項: 非公務機關對個人資料之利用,除第六條第一項所規定資料外,應於蒐集之特定目的必要範41
Re: [討論] 我覺得這次巧芯太莽撞了難得可以遇到跟大議員討論法律的機會 鄙人獻醜了 個人資料保護法 略以 第 2 條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27
Re: [閒聊] 不使用臉部辨識不能進場喔感謝bihug大分享法律知識,個資法主管機關是國發會,我已經寫信問了,得到回覆如下 。看起來的確違法無誤,本人已經同步向體育署8771-1800檢舉,希望有更多人願意跟主 管機關反映。 二、有關您所詢相關個資法適用疑義,說明如次: (一)有關健身事業透過攝影設備取得會員臉部影像是否涉及個人資料之蒐集行為17
Re: [問卦] 違停家長800字還原搶少年手機真相突然發現一個盲點 如果真的是像這位被檢舉人講的 警察說20通電話有18通都是少年打的 那麽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16 條規定,公務機關如對個人資料之有特定目的外之利用,應符合相關要件方得為之,例如有法律明文規定、為維護國家安全或增進公共利益、有利於當事人權益或經當事人書面同意等。 同法第 28 條規定,公務機關違反本法規定,致個人資料遭不法蒐集、處理、利用或其他侵害當事人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14
Re: [閒聊] 不使用臉部辨識不能進場喔原文恕刪,臉部辨識爭議也快2個月了,健身房主管機關體育署終於回應,要轉請高雄市 政府查處了,高雄的巨巨們如果不喜歡被刷臉,可以跟高雄市政府反映。 以下摘錄體育署回函,懶得看法條的可以看黃字部分: 按個資法第8條規定「公務機關或非公務機關依第15條或第19條規定向當事人蒐集個 人資料時,應明確告知當事人下列事項:…三、個人資料之類別。四、個人資料利用之期5
Re: [新聞] 快訊/高雄公告酒駕累犯!首波5人「無馬有個問題我比較好奇 台南跟高雄的做法不一樣有沒有違反個資法 或是自家縣市的自治條例或作業規則? 首按,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六條之規定: I.有關病歷、醫療、基因、性生活、7
Re: [爆卦] 民進黨發言人挺肉搜是吧: : 公開但正常人根本不會去查別人的地籍資料跟贈與,還要花錢才可以查欸,而且今天你 : 看不順眼的人是黃國昌,那你就針對他就好了,特地花錢去查別人的小孩幹嘛? : 推 catspajamas: 吳崢其實後面就閉嘴了 36.227.139.252 05/28 13:42 :3
Re: [問卦] 自由放上無碼保姆的照片不才小小法律人來試著簡單論述一下,兒少法只有保護兒童跟少年的資訊,那麼涉嫌虐童的 嫌犯個資呢?應該是回歸個資法適用 個人資料保護法 第8條 公務機關或非公務機關依第十五條或第十九條規定向當事人蒐集個人資料時,應明確告知當2
Re: [問卦] 幹你娘,屏東挖眼案通通給我洗起來!協助帶挖眼男風向 同時來點有價值的問卦 挖眼男楊**的惡劣行徑,已經符合個資法20-1-4的公開要件 20-1-4是什麼?來來來個資法20的法條全文在下面 1.非公務機關對個人資料之利用,除第六條第一項所規定資料外,應於蒐集之特定目的必2
Re: [問卦] 警察說出檢舉人是誰,算洩密嗎?: 小魯對個資法也是略懂 建議在陳情時書面增加以下文字 「本人資料運用範圍僅限於本陳情案件使用(應符合特定目的運用),倘貴機關已無持 續保有本案個人資料之依據時,應主動刪除本案資料。
爆
[問卦] 欸!這是聯X科的尾牙菜色...?爆
[爆卦] 未來可能新增的放假日爆
[問卦] 建中生吃麥當勞遭threads大炎上抵制爆
[問卦] 為什麼關出來的人會變得溫和?93
[問卦] 為什麼當初要砍掉七天假?97
Re: [新聞] 王義川發威?國會電爆黃國昌:最沒資格爆
Re: [新聞] 快訊/陳菊健康檢查發現腫瘤!出院前1日86
[問卦] 在北檢工作的人都怎樣向親戚炫耀?爆
[爆卦] 公益揭弊者保護法三讀通過52
[問卦] 找一部飛進黑洞的片53
[問卦] 有科技業開嗆要刷掉建中 能這樣做嗎?62
[問卦] 北檢起訴書寫進教科書內 要列在哪個章節54
Re: [新聞] 快訊/北檢不服柯文哲等4人交保 向法院提49
Re: [新聞] 快訊/法院裁柯文哲等被告交保 北檢:已53
Re: [新聞] 陳佩琪遭爆「35天跑20幾次ATM」 他酸:92
[問卦]黃揚明:就是有一群無知信徒 才會變這地步77
[問卦] 辛苦金流高手檢察官陳玟瑾!!!功成身退41
[問卦] 麥當勞案抵制方是怎麼打成逆風的?41
[問卦] 檢察官權力到底有多大啊94
[問卦] 新竹市繳稅,高雄市花錢?32
[問卦] 漢堡+雞肉捲+可樂$51塊 PR多少?92
[問卦] 高雄當初是哪一步走錯了30
Re: [新聞] TVBS民調/蔣萬安2026拚連任!PK綠營這些26
[問卦] 我用Excel付茶資被打怎辦28
[問卦] 笑死C300跑26萬買一百萬29
[問卦] 楊思敏的八卦?29
[問卦] 吃麥當勞都公審是腦子有病嗎?28
[問卦] 190頁起訴書真的有人全部逐字看過嗎?27
[問卦] 檢察官的職業道德與良心是指什麼東西?23
Re: [新聞] 「橘子」許芷瑜涉保管柯文哲賄款 檢方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