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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爆卦] 館長提告政黑鄉民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爆卦] 館長提告政黑鄉民作者
Mayinggo
(好想撲殺甲甲)
時間推噓 9 推:10 噓:1 →:13

※ 引述《empliu (冬馬黨中央政治局委員)》之銘言:
: 飆捍
: 已委任律師提告
: 未查證者亂寫轉發
: 也請律師在網路蒐證
: 看看側翼還有什麼招數
: https://i.imgur.com/0BNvtx6.png

圖 館長提告政黑鄉民
: 補充
: https://i.imgur.com/yBSmdqf.png
圖 館長提告政黑鄉民
: 原始來源: 館長臉書
: https://bit.ly/3B6LBKQ

針對有法院判決紀錄的去查

李慶元

https://reurl.cc/KXdaNg

當運將開車撞到機車 造成對方腰椎骨折

不過因為跟對方達成和解 所以過失傷害公訴不受理

當然 也有可能是同名同姓

吳明鑒

https://reurl.cc/nZq8WX

上開之人並與吳明鑒、吳俊憲、簡伯陽共同毆打辛○○,而由林源昌、巳○○持槍朝辛
○○射擊成傷(受傷情形詳如後述),再將丁○○、庚○○、辛○○三人強押載往臺北
縣板橋市○○路○○巷七之一號己○○之公司,在途中復逼迫辛○○供出同夥砸車之人
,辛○○因受此強暴方法壓制而心生畏懼,遂以電 話聯絡未○○,以唱歌為由約未○○
在臺北縣板橋市○○路○○巷附近見面

由巳○○、己○○、吳順興、吳明鑒等人分持刀械、木棒及上開槍械毆打未○○、卯○
○及寅○○(受傷情形詳如後述),再逼迫未○○等人約壬○○出 面,未○○因畏懼而
以電話聯絡壬○○,佯稱要一同唱歌而約在臺北縣板橋市○○○路錢櫃KTV附近見面

訊據被告巳○○固坦承起獲如附表一、二之槍彈,除附表一編號四、十之霰彈槍及子彈
外,均係屬其所有,並具有殺傷力,其並有與吳明鑒、蕭義慶、辰○○、林源昌、簡伯
陽、江政龍、吳俊憲共同持上開槍枝強押庚○○、丁○○、辛○○、未○○、寅○○及
卯○○、壬○○等人分別至上開處所,剝奪渠等之行動自由 ,並毆打之,且持上開槍彈
射擊被害人丁○○、辛○○、未○○、壬○○等人成傷

然查,被告在右揭時地與己○○、吳順興、林正義、吳明鑒、蕭義慶、辰○○、 林源昌
、簡伯陽、江政龍、吳俊憲共同持槍強押庚○○、丁○○、辛○○、未○○、寅○○及卯
○○、壬○○等人分別至上開處所,剝奪渠等之行動自由,並毆打之,且持槍彈射擊丁
○○、辛○○、未○○、壬○○等人成傷之事實

被告與己○○、吳順興、林正義、吳明鑒、蕭義慶、辰○○、林源昌、簡伯陽、江政龍
、吳俊憲就如事實欄第四項所示之犯行 間,悉有犯罪聯絡及行為分擔,均為共同正犯。

當然 也有可能是同名同姓

只是查個法院判決書 應該不會怎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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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rseface: 連對方是誰都不知就互打……07/01 21:34
sback: 二樓互打都會先交換名片嗎07/02 10:32
peterandwolf: 那天晚上大暗房有個btm被輪幹,超嗨。07/02 14:55
qqwwas: 難道互打還有1分鐘自我介紹嗎?可笑07/02 17:41
beckham0903: 也想尋那天下午一位帥哥,他到蒸氣室總是一堆人包圍07/03 11:12
beckham0903: 他去三樓健身房時,有人幫他口交07/03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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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2.130.67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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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tkin 12/03 16:48連對方是誰都不知就互打……

kutkin 12/03 16:49李慶元也是有開電子遊藝場 好像有證照問題

waloloo 12/03 16:49www

empliu 12/03 16:49我猜應該是t查到同名同姓中獎ㄅ

kutkin 12/03 16:49所以他講的 也不能說錯

coffee112 12/03 16:50感覺館長很容易輸 XDDD

empliu 12/03 16:50李慶元這個案例就一番兩瞪眼

empliu 12/03 16:51判決書本來就有查到同名同姓的機率

empliu 12/03 16:51李慶元本來就是菜市場名 =.=

empliu 12/03 16:52https://i.imgur.com/T1tMWkC.png

圖 館長提告政黑鄉民

qm21 12/03 16:52過失傷害就不是故意的跟黑道有鳥關係喔

黑道很難認證啦 除非被提報流氓

jack8587 12/03 16:52先不說是不是同名同姓,和解就是沒前科

jack8587 12/03 16:53,講人家有前科100%告的成,法盲還真多

※ 編輯: Mayinggo (123.192.130.67 臺灣), 12/03/2022 16:53:40

empliu 12/03 16:55茲據被告與告訴人達成和解

empliu 12/03 16:55你貼的這判決書 兩方早就和解

我有說因為跟對方達成和解 所以公訴不受理阿

qm21 12/03 16:56不是認不認證的問題,是不是故意的。要說人

qm21 12/03 16:56家是壞人也要來個故意傷害吧。

qm21 12/03 16:57路上車禍一堆大家都黑道嗎

qm21 12/03 16:57無聊的指控

※ 編輯: Mayinggo (123.192.130.67 臺灣), 12/03/2022 16:58:26

sd09090 12/03 17:04

helloffx 12/03 17:07館長要贏一次了嗎

banbanzon 12/03 17:33https://is.gd/gjaFBT 吳明鑒暴力圍事

banbanzon 12/03 17:33炒地皮 那個華敏璽也是很大尾

Taizu 12/05 00:33呵~呵~ 我覺得館長輸的機率比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