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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黑特] 燒死九人逃死真的讓人看不懂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黑特] 燒死九人逃死真的讓人看不懂作者
eleta
(左右衛門)
時間推噓 2 推:2 噓:0 →:25

※ 引述《goetze (異教神)》之銘言:
: 法官的理由很天兵
: "合議庭法官認為,李國輝放火目的是為了燒死隔壁室友,但隔壁室友沒死,因此無辜死亡
: 的9人是被李國輝「間接殺人故意」,並非情節最嚴重之罪,改判無期徒刑,檢方不服上: 訴,不料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李國輝確定逃死。"
: 很明顯他是預謀想放火殺人
: 結果逃死的理由是....殺錯人??
: 是我搞不懂還是我對法官的判決有誤解?
: 殺錯人但殺了九個人還是沒事的意思?
: 我知道判他人死刑要背負很大的勇氣
: 但這不就是當法官前就該有的準備?
: 還是作出這種判決有受到啥外力的影響呀?
: 太誇張了吧?

推文稍嫌麻煩
這個案例雖然也不是特別怎麼樣
但是蠻適合說明一下法律的思考和常識的不同

就故意殺人罪可以判死
但這裡因為打擊錯誤不能判死

問題是明明死了九個人
那那九個人是過失致死嗎?

如果是其他手段的話有討論未必故意
也就是知道明行為(很可能)會造成他人死亡,但明知故犯的故意
那還是故意
有可能成立故意殺人罪

但此例中他的手段是縱火
縱火就偏偏有縱火罪
最高就是無期徒刑
縱火罪當然有可能死人
但還是縱火罪

所以此案可以看成
故意殺人未遂
和縱火罪的競合

就是你把他拆開來變成兩件事
就是他故意想殺人沒殺成
然後沒有想殺誰的去縱火

然後這是同一個行為
然後縱火罪比較重,就用縱火罪來論處
所以最重就是無期

這是法律的邏輯
我不覺得一定合理或不合理
大家可以自己思考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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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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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ilungsheng 05/26 09:31死了九個人,法律不能用結果去判重

Lailungsheng 05/26 09:31罪,那就是法律的問題

eleta 05/26 09:31那就是縱火罪的立法問題囉

eleta 05/26 09:32或者是成文法的侷限?改成習慣法比較好?

eleta 05/26 09:34其實無期徒刑在很多國家已經是最重刑了

eleta 05/26 09:34或許問題是應該要有真正的無期徒刑?

wfelix 05/26 09:35聽你在喇叭 這人被判了四次死刑耶

geordie 05/26 09:35台灣的無期好像可以申請假釋的樣子忘記

geordie 05/26 09:35被關幾年才可以

wfelix 05/26 09:36他既然可以被判死 代表法官想判他死刑也行

Lailungsheng 05/26 09:36人命不值錢啊,假掰廢死狗把殺人犯

Lailungsheng 05/26 09:36的命看的很重,卻無視被殺死的人

wfelix 05/26 09:39講白一點 法官不想判死就會找理由解釋法條

wfelix 05/26 09:40然後再推給立法單位說 誰叫你們法條這樣寫

wfelix 05/26 09:41但實際上不必修法 法官想判他死刑也行啊

wfelix 05/26 09:44現在就是最高院那邊不想判死

wfelix 05/26 09:44死刑判決上來就是挑毛病給你發回去更審

wfelix 05/26 09:45更個幾次總會遇到不判死的法官

wfelix 05/26 09:45然後最高院就給你同意了

solsol 05/26 09:46怎麼變成故意殺人未遂了?

solsol 05/26 09:46不確定故意就是故意啊

solsol 05/26 09:47殺死非主要目標也是故意殺人啊

solsol 05/26 09:47你不確定故意都是殺死人了,明明更惡劣

ganninian 05/26 10:09反正就是多虧民進黨的推動廢死德政 讓

ganninian 05/26 10:09這些窮凶惡極的罪犯坐幾年牢就能假釋

ganninian 05/26 10:09出獄逍遙法外

lbowlbow 05/26 18:20很多都刻意炒作騙法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