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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有一說一 超思跟小吃店快篩成立圖利罪吧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討論] 有一說一 超思跟小吃店快篩成立圖利罪吧作者
devidevi
(凱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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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vorysoap (ivorysoap)》之銘言:
: 有一說一 超思跟小吃店快篩成立圖利罪吧?
: 現行法對公務員圖利罪之構成要件而言:
: (一)須有圖利之故意。
: (二)須使自己或他人圖得利益。
: (三)須有違背法令之行為。
: (四)所圖取者須為不法之利益。

: 40% 來說說
: 上億的買賣
: 沒有招標 沒有合約 得標廠商不明
: 莫名其妙就上億的訂單給了一個身份不明的一人公司
: 還讓他毫無風險的賺錢
: 從頭到尾交易內容保密
: 我就問40% 這不是妥妥的圖利罪不然是什麼?
: 你們真的摸著懶覺敢說 這一切合法 沒有貪污問題 不用去查也不給去查?
: 別說是政府 就算是民間企業 有哪個股東會認為這不是五鬼搬運掏空公司資產?
: 還是40%又要說 有問題就去查 但是一切資料都保密!

很簡單,只要下命令的人,跟獲利的人是不同人,
中間設斷點,就不算圖利罪了(但只限於特定陣營)

1.沒有故意,因為當時缺蛋
2.簽命令的人自己沒有獲利,廠商也沒有獲利
3.一切依照法令
4.並沒有不法利益

如果是國民黨,那一定是圖利罪無誤
如果是民進黨幹的,絕對不是圖利

有些人會很氣,社會沒有真相,但現實就是這樣
如果真會有事,高端雲豹早就被抓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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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devidevi (49.159.219.21 臺灣), 06/22/2024 12:4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