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依舊法邀總統赴立院國情報告 洪孟楷
※ 引述《perry52 (NicePYa放消息,但時間點)》之銘言:
: 新法第15條之一是要求總統固定要進行國情報告(把 “得” 字拿掉)
: 但這次的暫時處分,其實並沒有暫停第十五條之一
: 這次暫停的,其實只有第十五條 之四 問問題的部分。
: 所以理論上依照法條總統是應該要去,但因為新法15條之4目前是暫停狀態。所以總統也
: 不一定要回答問題就是了。
: 新法
: 第十五條 之一
: 依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四條第三項規定之精神,立法院於每年集會時邀
: 請
: 總統至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
: 總統於每年二月一日前向立法院送交國情報告書,並於三月一日前赴立法院進行國情
: 報告。
: 新任總統於就職兩週內向立法院送交國情報告書,並於一個月內赴立法院進行國情報
: 告。
: 第十五條 之四
: 立法委員於總統國情報告完畢後,得就報告不明瞭處,提出口頭或書面問題
: 。
: 立法委員進行前項口頭提問時,總統應依序即時回答;其發言時間、人數、順序、政
: 黨比例等事項,由黨團協商決定。
: 就立法委員第一項之書面問題,總統應於七日內以書面回覆。但事項牽涉過廣者,得
: 延長五日。
: 舊法
: 第十五條 之一
: 依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四條第三項規定,立法院得於每年集會時,聽取
: 總
: 統國情報告。
: 第十五條 之四
: 立法委員於總統國情報告完畢後,得就報告不明瞭處,提出問題;其發言時
: 間
: 、人數、順序、政黨比例等事項,由黨團協商決定。
: 就前項委員發言,經總統同意時,得綜合再做補充報告
: ※ 引述《Rrrxddd (有噴 nlnlOeO RR )》之銘言:
: : 依舊法邀總統赴立院國情報告 洪孟楷:議事處下週正式發函
: : LTN
: : 2024/07/20 17:46
: : 〔記者劉宛琳/台北報導〕憲法法庭昨針對國會職權相關擴權法案裁准暫時處分,邀請
: 總
: : 統赴立法院國情報告只能依照舊法進行。立院國民黨團書記長洪孟楷表示,據了解,議
: 事
: : 處正在依照立法院院會16日會議的決議簽核正式公文,預計下週會以立法院公函,正式
: 發
: : 函總統府。
: : 國民黨團書記長洪孟楷表示,依照舊法,本來立法院就有權邀請總統前來做國情報告,
: 這
: : 是民意機關的權力,民選的總統不應該漠視,後續也會依總統府回函再由立法院長韓國
: 瑜
: : 召集朝野協商,來確定總統國情報告時間及進行方式。
: : 洪孟楷也再次強調,國民黨團自始至終都沒有堅持即問即答的選項,包括統問統答、綜
: 合
: : 回答都是可以討論的範圍,但要求的是責任政治,總統向國人負責,現在就是考驗賴清
: 德
: : 總統是否願意履行他選舉承諾的時候。
: : https://reurl.cc/YEZ3KD
: : 賴功德先生
: : 該來的還是躲不掉
: : 不然叫笨鳥再出來啊
: : 看還有幾隻焦阿巴
: : 面對現實 不然現實就面對你
: : 好好對國民交代清楚 為國會負責 好嗎
說實在的,若按舊法,賴清德應該要去耶。
那是賴清德的承諾,就去國情報告呀。若按憲法不回答立委的質詢,那就是賴清德的秀場,為啥不去?
那就看立法院邀請函怎寫,總統府再合理回應即可。
我也想看看,為啥國民黨要搭舞台給賴清德,真的搞不懂耶。
--
國民黨現在想要硬坳成統問統答
踩死不回答就好了。舊法怎麼規定就怎麼辦呀
我還以為是賴清德要凹說自己沒賴皮,
嘻嘻
樓上崩潰囉?法律戰輸掉了就搞反智民粹
你直接黑單掉樓上就好了。他基本和狗爸發言的程度差不多。
※ 編輯: fdtu0928 (180.218.232.43 臺灣), 07/21/2024 00:42:57等立院罷免後再去報告
先看邀請函怎寫。個人認為,就踩死不回答,聽立委提問,聽完就走也不錯。
跟狗爸差不多程度 感覺好可悲
賴應照選前的承諾去立法院,若當初有同意
統問統答也需履行
他沒說要回答啦。國情質詢那是黃國昌改字幕造謠。在賴清德語境裡,沒有國情質詢這個 詞,但國情諮詢出現過很多次。
誰知道是不是還沒報告完中途,立委就搶發言
要總統答,要總統要繼續也不是,要下台也不
是。
這是大事,若立法院不按規矩來,賴直接走人也有民意支持。
※ 編輯: fdtu0928 (180.218.232.43 臺灣), 07/21/2024 01:30:12改遊戲規則就等釋憲沒毛病吧?
我是反對總統去立法院報告的,過去也沒有總
統去報告過,有怎麼樣嗎??
我覺得可以利用國慶,用演講跟全民報告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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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賴清德是不是有失智的症狀?如題,各位蔡英文網軍 剛看到之前賴清德在辯論會上說的話: 去年總統電視辯論會,賴清德回答國情報告議題時表示,「不管是根據憲法,或者根據立 法院職權行使法,總統都有義務,應立法院的要求,到國會去進行國情報告,接受立法委3
[討論]徐巧芯:賴清德須即問即答,立院不是總統秀場徐巧芯也認為,既然《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案》已通過了,即便行政院提出覆議,以目 前藍白共同合作推動該法而言,也沒有問題。覆議過關後就應該施行。民進黨要推釋憲也 是之後的事。 賴清德總統選前就說願意來立法院進行國情咨文報告,我們應要主張以修正案當中的「即8
[討論] 賴清德不敢跟進總統進立院報告耶柯文哲開第一炮 當選總統進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接受立委質詢 侯友宜也抄襲並跟進 當選總統進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接受立委質詢 那號稱民主DNA的賴清德副總統14
Re: [討論] 賴:我會到立院報告 立委可以發表意見總統辯論會 賴清德:說我不願接受國情諮詢,這是假消息 那另外呢?我也要利用這個時間澄清一下,剛剛侯市長說我不願意到立法院接受立法院的 國情諮詢,這是錯的,這個是假訊息,因為不管是根據憲法,或是根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2
Re: [新聞] 柯建銘:合憲前賴總統不會赴立院國情報告凡走過必留下痕跡 當年影像存檔明確 民進黨團、台聯黨團、親民黨團開記者會 柯建銘公開邀請馬英九到立法院建立憲政首例1
[討論] 賴清德有種到憲法法庭跟國昌辯論嗎?前言: 去年總統電視辯論會,賴清德回答國情報告議題時表示, 「剛剛侯市長說,我不願意到立法院,接受立法院的 國情諮詢,這是錯的,這個是假訊息。不管是根據憲法,或者根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總 統都有義務,應立法院的要求,到國會去進行國情報告,接受立法委員的國情質詢,但是1
Re: [新聞] 快訊/賴清德新挑戰!總統國情報告「即問憲法增修條文」第四條第三項 立法院於每年集會時,得聽取總統國情報告。 有沒有看到逗號後面的【得】字 也就是說憲法規定 總統要同意要去立院才可以去 憲法寫成這樣 就是兩方都要同意才可以2
[黑特] 賴皮不去立院藍白都沒辦法 更何況質詢他塔綠斑護航:賴清德不去立法院 是因為立委質詢總統是違憲的 不是吧 賴清德不去立法院藍白立委 都沒辦法了 賴清德就算去了立法院 國情報告完走了 賴不給質詢 藍白是能質詢他喔3
Re: [新聞] 依舊法邀總統赴立院國情報告 洪孟楷:議新法第15條之一是要求總統固定要進行國情報告(把 “得” 字拿掉) 但這次的暫時處分,其實並沒有暫停第十五條之一 這次暫停的,其實只有第十五條 之四 問問題的部分。 所以理論上依照法條總統是應該要去,但因為新法15條之4目前是暫停狀態。所以總統也 不一定要回答問題就是了。X
Re: [黑特] 操你媽,黃國昌又說謊!很難想象識讀能力那麼差 拿著事實查核中心的文來打臉 黃國昌是拿著賴清德的話說 你不是說可以質詢嗎 怎麼現在又在騙票 而去年的事實查核中心跟你說
爆
[黑特] 政黑好冷清啊 嗚嗚 超爽 來發P幣好了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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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特] 台灣隊得冠軍,館長好像一臉不屑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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