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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所以亞亞 是犯了哪一條法律?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討論] 所以亞亞 是犯了哪一條法律?作者
treasurehill
(寶藏巖公社,你還未夠班S)
時間推噓 9 推:11 噓:2 →:20

二岸人民關係條例第十八條啦!


第 18 條
進入臺灣地區之大陸地區人民,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內政部移民署得逕行強制出境,或限令其於十日內出境,逾限令出境期限仍未出境,內政部移民署得強制出境:
一、未經許可入境。
二、經許可入境,已逾停留、居留期限,或經撤銷、廢止停留、居留、定居許可。
三、從事與許可目的不符之活動或工作。
四、有事實足認為有犯罪行為。
五、有事實足認為有危害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定之虞。
六、非經許可與臺灣地區之公務人員以任何形式進行涉及公權力或政治議題之協商。



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是指未曾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之僑居國外國民及取得、回復

國籍尚未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國民,不包括大陸地區人民,大陸地區人民非中華民國

國民。



第 3 條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五、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指未曾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之僑居國外國民及取得、回復我國國籍尚未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國民。

※ 引述《Croy (科洛依)》之銘言:
: ※ 引述《aass5566 (挑戰國考第5年)》之銘言:
: : 欸
: : 畢竟台灣是法治國家
: : 言論自由的部分應該也是要依法律來做
: : 你要把人抓去關 或是要把人驅逐出境
: : 都是要有對應的法律來做才行吧?
: : 沒有法律依歸的話
: : 只靠領導人說說就硬來
: : 那就變成共產國家了啊~
: : 我看電視看了這麼久
: : 也沒有看到哪個人來說亞亞是犯了哪條法律?
: : 有沒有人可以說說?
: : 哪一個法律的第幾條?第幾項之類?
: : ----
: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80132
: 入出國及移民法
: 第 7 條
: 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移民署應不予許可或禁止入國:
: 一、參加暴力或恐怖組織或其活動。
: 二、涉及內亂罪、外患罪重大嫌疑。
: 三、涉嫌重大犯罪或有犯罪習慣。
: 四、護照或入國許可證件係不法取得、偽造、變造或冒用。
: 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兼具有外國國籍,有前項各款或第十八條第一項各款規定情形之一者: ,移民署得不予許可或禁止入國。
: 第一項第三款所定重大犯罪或有犯罪習慣及前條第一項第六款所定重大經濟犯罪或重大刑: 事案件之認定標準,由主管機關會同法務部定之。
: 白話一點說給你聽
: 亞亞不是國民 她能待在台灣
: 是台灣的政府給她特權 准許她在台居留
: 現在內政部認為她違反第七條第二項
: 因此取消她的居留特權
: 居留是特權,因此只需主管機關認定即可取消此特權
: 內政部給的期限是今日23:59分離境
: 所以嚴格來說 她的居留權 目前還沒到期
: 等3/26時間一到 亞亞她就是非法居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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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233.2.104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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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olfighter 03/25 11:34愛支小草讀書犯法

Ieynoi 03/25 11:34事實是什麼?嘴砲錯了嗎?

aass5566 03/25 11:35嘻嘻 嘴巴講一講就危害國家安全了哦?

tombozzq 03/25 11:35有鼓吹戰爭的事實啊。

tombozzq 03/25 11:35奇怪了,影響社會安定啊。

tombozzq 03/25 11:36你們是文盲只看得懂前半句嗎?

shiriri 03/25 11:36可以看看那個孫小弟在美國嘴砲的下場

yycbr 03/25 11:36台灣就是個人治社會 台獨都能混上中華民國

yycbr 03/25 11:36高位

luba2 03/25 11:36那嘴巴講一講台獨怎麼就危害中華民族的偉大

luba2 03/25 11:36復興?8964

JoJo2330 03/25 11:36為什麼你不幫孫安左出頭?你是不是怕美

JoJo2330 03/25 11:36

meredith001 03/25 11:36難怪國考考6年都考不上

讀書犯法了嗎? 法規名稱: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簽訂日期: 民國 55 年 12 月 16 日 生效日期: 民國 98 年 12 月 10 日 簽約國: 國際組織 > 聯合國 沿革:1.一九六六年十二月十六日聯合國大會決議通過; 一九七六年三月二十三日生效 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三月三十一日經立法院第 7 屆第 3 會期第 6 次 會議審議通過 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十二月十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09800285401 號令公 布 第二十條

一 任何鼓吹戰爭之宣傳,應以法律禁止之。

二 任何鼓吹民族、種族或宗教仇恨之主張,構成煽動歧視、敵視或強暴 者,應以法律禁止之。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104 臺灣), 03/25/2025 11:38:14

kaminari22tw 03/25 11:37所以說句話就會影響台灣的國安?

JoJo2330 03/25 11:37為什麼不去嗆中共,台灣是國家不能講嗎

JoJo2330 03/25 11:37,抓什麼台灣人

tombozzq 03/25 11:37你去機場講句有炸彈看看有沒有影響機場

NaTaO3 03/25 11:38嘿啊 我看了亞亞的影片 都啞起來了

tombozzq 03/25 11:38維安啊,記得在法庭上說你只是嘴砲。

JoJo2330 03/25 11:38去德國幫納粹講話啊,說納粹的好犯了什

JoJo2330 03/25 11:38麼法、說了德國人會死嗎,低能。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104 臺灣), 03/25/2025 11:39:46

faryoo 03/25 11:39沒犯法就不能趕你走嗎? 笑死

stocktonty 03/25 11:41有些人不知道散播恐嚇言論也是罪嗎

cute2611 03/25 11:43日本不給你上陸許可,也不需要任何法律

cute2611 03/25 11:43 反正笨草根本不會出國

aragorn747 03/25 11:44看不懂提安卓的邏輯在哪

eelse 03/25 11:45藍白看不懂法律的

IMBonjwa 03/25 11:57推打臉

bbbing 03/25 12:05你不知道君權神獸嘛

fongling 03/25 12:07鼓吹戰爭 讓台灣人心生恐懼啊

lazycat5 03/25 12:09藍白讀書犯法,槓精帳號無恥又蠢

michelle144 03/25 12:30人真好 有人連估狗都不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