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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有一說一 同樣是違憲 藍綠大不同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討論]有一說一 同樣是違憲 藍綠大不同作者
treasurehill
(寶藏巖公社)
時間推噓 推:5 噓:5 →:22

笑死,有人高中公民沒念好,不知道行政院長副署權是雙首長制的特色,一直要自己出來秀下限丟人現眼?還違憲哩


高中公民與社會

副署制度


元首為虛位元首,無實質權力與責任,公布法令須由閣揆及閣員副署,以示負責。

總統在公布法律、發布命令時,通常需經過總理副署,為其負責。

但和內閣制不同處在於有關任免總理、提請公民複決、解散國會和發布緊急命令等事項上,不必經總理的副署。



※ 引述《ivorysoap (ivorysoap)》之銘言:
: 有一說一 同樣是違憲 藍綠大不同
: 打從國會五法還沒立法前 dpp就一直說會違憲
: 而事實也是大法官判違憲
: 現在 今天的三法一過 因為會導至無法再釋憲
: 於是dpper 紛紛提各種主意
: 其中最主流的一種就是行政院不執行 不副署 不公布
: 然後藍白無法釋憲來證明行政院違憲
: 看出不同處了沒?
: 藍白是立了自認不違憲的法 被dpp的犬法官判違憲
: 綠營則是明知自己不執行 不副署 不公布 的作法違憲
: 但他們就是硬要幹。
: 還耍流氓的說 違憲又怎樣 反正犬法官不可能說我違憲。
: 有一說一 同樣是違憲 藍綠大不同 綠的就是“明知"違憲 硬要蠻幹
: 藍白則是 不管立什麼法 反正犬法官說你違憲就違憲 管你是不是早知道自己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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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0.43.92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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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hjqwefs 12/21 00:43請習慣白藍狗法盲

jump2j 12/21 00:43你跟小草講政治學,就如同教啟智兒微積分

jump2j 12/21 00:44一樣,沒用的,人家聽不懂

s81048112 12/21 00:44你確定他台灣人?

damm 12/21 00:45台灣雙首長制???詐騙嗎?

tim1112 12/21 00:45台灣本來就是雙首長制

ivorysoap 12/21 00:46你講的是修憲前的事了

笑死!修憲後還是一樣,行政院長為最高行政首長,掌握行政權,總統只有外交國防權, 不然你就把憲法第37條廢掉啊!

boyo 12/21 00:46藍白咖洨讀書寫字沒學過 別太為難他們

ivorysoap 12/21 00:47台灣現在不是雙首長制 只能給你0分

damm 12/21 00:47有權無責,有責無權的雙首長制??詐騙橫行不

damm 12/21 00:47意外

※ 編輯: treasurehill (42.70.43.92 臺灣), 12/21/2024 00:49:24

t21 12/21 00:49一堆白痴又再吃屎了

ivorysoap 12/21 00:51說個笑話 行政院長可以對抗總統

damm 12/21 00:52台派修出的憲法結果,真素好笑

ivorysoap 12/21 00:52修憲前是真的可以郝伯村就不怎鳥李登輝

說個笑話,有種把憲法第37條廢掉,不然藍白根本沒有主張違憲的空間,甚至連釋憲都不 可能 第 37 條 總統依法公布法律,發布命令,須經行政院院長之副署,或行政院院長及有關部會首長之 副署。

pinkyho 12/21 00:52歐可是總統可以換行政院長不需立法院同意

pinkyho 12/21 00:52 這樣行政權算總統的還是打工仔行政院長

pinkyho 12/21 00:52

※ 編輯: treasurehill (42.70.43.92 臺灣), 12/21/2024 00:54:13

pinkyho 12/21 00:53應徵打工時該不會認為老闆的經營權是你的

pinkyho 12/21 00:53

tim1112 12/21 00:54不用聽藍白粉在那講古 憲法存在那副署權

tim1112 12/21 00:54自然也就存在

ivorysoap 12/21 00:55行政院長就總統派的 怎可能不副署?

ivorysoap 12/21 00:55造自己主子的反逆?

treasurehill 12/21 00:56樓上不知道憲法第37條,還違憲哩

treasurehill 12/21 00:57法規名稱:中華民國憲法啲N

treasurehill 12/21 00:57第 37 條

treasurehill 12/21 00:57總統依法公布法律,發布命令,須經

treasurehill 12/21 00:57行政院院長之副署,或行政院院長及

treasurehill 12/21 00:57有關部會首長之副署。

連增修條文都沒有完全排除憲法第的37條的適用,還違憲哩,你在做夢嗎? 總統發布行政院院長與依憲法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人員之任免命令及解散立法院之命令,無 須行政院院長之副署,不適用憲法第三十七條之規定。

fhjqwefs 12/21 00:57可能啊 總統也不想過的法律行政院長會

fhjqwefs 12/21 00:57不聽自己主子的話硬要副署嗎?

※ 編輯: treasurehill (42.70.43.92 臺灣), 12/21/2024 01:0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