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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國民法官重判殺人犯27年...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討論] 國民法官重判殺人犯27年...作者
markban
(馬克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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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看過開庭的人都馬知道

以前開庭是什麼樣子

檢察官:如起訴書所載

律師:如書狀所載

被告:@#@()_$##

法官:被告,你要說的跟律師一樣嗎

被告:啊,對對對

如果正常的陳述自己的意見

不再講如xxx所載

算表演吼

那義務辯護律師那種新進的

最擅長啦

他們以前就不講如xx所載

每次都要講很久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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