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國民法官重判殺人犯27年...
※ 引述《goetz (這世上還是有正義吧?)》之銘言:
: 兩個字,好爽。
: 我可以期待李茂生跟那群蠢貨氣得跳腳,大罵國民法官的樣子了。
: 國民法官判刑比那些恐龍法官重一倍,這證明我們應該多多讓國民法官審案;
: 之前他們還嚷嚷著說"國民法官一定會判刑比較輕",現在打了他們一個大耳光...
: 爽啦!
為甚麼法律界普遍不喜歡國民法官制度?
因為他具體操作下來的結果,並不是提高判決的質量,只是迎合了某些人重刑化的胃口而已。
不是說重刑化就一定不對,這是可以討論的問題,但重刑化的前提,應該是提高檢辯雙方的攻防水準、法院判決的素質。既然要加重刑罰,那所踐行的程序就應該更嚴謹才是。
遺憾的是,現行參審制度下的攻防水準並沒有提高,反而可以說是降低了。
問題的癥結,在於國家投入了巨量的資源培養專門偵辦國民法官案件的檢察官,而律師面對這種驟然的制度轉換,卻沒有接受相應的專業訓練。
以往,在專業法官制度下,法官通常仰賴筆錄、卷證記載的內容作成判決,雖然刑事訴訟法不斷強調直接審理的重要性,但在實務運作上,更傾向於書面審理。法庭活動,並不重視氣份營造、透過演說來編織情境、說服觀眾,而是書面的素材以及紀錄。
在這種職業環境下,檢察官及律師並不需要強大的詰問技巧,像好萊屋電影或是代普訴赫德案一樣,用密集的問題轟炸證人及被告,台灣的檢辯,大都只需要起到點題的作用,提醒法官某項證據存在於卷證當中,由法官自己回去審閱、判斷這個證據的價值。
但隨著參審制的施行,現場演說的說服力,以及交互詰問的重要性,被提升到了更重要的地位。
檢察官顯然是有備而來。早在國民法官制度施行前,法務部就投入了大量金錢培訓專門負責國民法官案件的檢察官,請來演員、簡報師等各種跨領域的講師指導檢察官,提升他們在現場面對國民法官時的說服力。
而律師卻沒有足夠的訓練來適應這種政策轉變。交互詰問以往在法庭裡都是相對邊緣的存在,鮮少有用武之地,大學裡也因而缺乏相關課程。如今,交互詰問成為舉足輕重的勝敗關鍵,多數人尚難以適應。再加上國民法官案件中的被告,通常處於經濟上弱勢,沒有足夠的資力去聘請業務能力夠強的律師,使得檢察官與律師間的實力差距更加地明顯。
這在法學上稱為「武器不平等」,國家所掌握的資源遠遠超過弱勢的被告,這種資源落差體現在國民法官訴訟中,就是檢察官的實力普遍輾壓被告以其有限資力所能聘請到的辯護人。於是就導致了以下現象:
檢察官聲色俱厲的把被告問到精神崩潰,律師卻在一旁呆若木雞,不知道該如何反應。國民法官讚嘆於檢察官直擊人心的現場演說能力,沉浸於檢察官所編織的情境當中,同仇敵愾。沒有人注意到,律師根本沒有盡到他應盡的職能,被告根本沒有獲得充實、有效的辯護。
在國民法官案件中,被告是否有罪,經常沒有爭議,戰場往往聚焦在量刑。此時,被告在國民法官眼中的人設,就顯得很重要。這並不是一個可以簡單回答的問題,被告的作案動機可能情由可原,但同時他的作案手法又可能非常慘忍。受到國家重金特訓的檢察官,其職責,就是盡可能在國民法官面前,凸顯出被告凶殘、與社會脫節的一面,此時,被告以小錢委任、且沒有的受過相關訓練的律師,如果不能善盡職責,循循善誘出被告(也許)更為複雜、立體的形象,放任檢察官在畫布上盡情揮灑顏料,那麼國民法官就很容易根據檢察官所勾勒出的部分(甚至是片面)形象,從重量刑。
當人民慶祝著參審制度所帶來的重刑化效果時,也許我們可以冷靜思考,參審制到底是真正實現了司法正義?還是只是以犧牲被告的訴訟權利為代價,換取民眾的喝采而已?
--
「沉浸於檢察官所編織的情節中」國民法官好
騙怪我囉?
1.稱編織,並不是說檢察官騙人、說謊,而是說他們受過專業訓練,善於透過現場演說來 營造氣氛及描述情節。 2.沒怪你啊,怪制度。
台灣就是有40%智障塔綠班相信高虹安貪污,
提升律師素質也沒用。智障就是智障
有這種思維難怪限縮檢舉
學生時有機會去法庭參觀過 真的有實際
看到被告無法有效辯護的情況
因為律師本來大多數都不是菁英阿= =
確實。有些律師的業務能力並不怎麼樣,但在以往專業法官制度下,法官主動承擔了很多 證據的篩選和判斷職能,因此律師的缺點,對於判決的影響並不明顯。 但隨著國民法官制度的施行,律師的隱藏缺點在現場被充分暴露,加上國民法官案件被告 請得起的律師,通常不算是行業中的佼佼者,與國家專門培養的檢察官針鋒相對起來,就 容易被一面倒的慘電。 說到底,被犧牲的還是被告本應享有的辯護權利。
嗯...不就是真正的有錢判生沒錢判死?不
過多冤枉幾個被翻盤後可能可以檢討再修
真正菁英是法官 檢察官 輸一路很正常啊
那個被告連律師都沒有的樣子 看起來經
濟能力也不好
從頭到尾大律師輸一路才是正常態阿= =
恐龍法官去吃大便吧
律師有很厲害的,但不會出現在國民法
官案件
你叫強的律師收7萬來打國民法官案件?
別鬧了好嗎,人家一秒幾十萬的
本po所稱法律界不包含檢察官 好了啦 廢死的
強的律師就很少阿= =
大意: 廢死界討厭國民法官
我在講這個制度具體化操作下來所產生的問題。 過度簡化、曲解他人的觀點,並沒有建設性。
強的律師很多啊,而且近年越來越多檢
察官和法官離職當律師,這些人實務經
驗也不少,問題這些人根本不會拿那一
丁點錢來打國法案件
但律師含金量比較看是不是考過三試阿= =
考試並不是強弱的指標。 我見過分數考全國前幾,但是是靠著很功利的讀書手法,基礎功並不扎實的。 也見過基礎功打得很好,涉略很廣,但因為太過偏重一兩科,所以整體成績不怎麼樣的。 而且,實務上很多眉眉角角,並不會出現在考試中。
考試成績只有投實習和第一家受僱的時
候才有用,出來工作之後誰還看考試名
次啊
重刑可以有效嚇阻某些類型の犯罪者啊
z大於b
還能滿足某部分人情感の話 那根本1魚雙
吃啊
前提是被告值得、應該被重刑化啊。 在現制下,法官(包含國民法官)很難充分得到原、被雙方的觀點,反而容易只接觸到檢察官 的一面之詞,而無法聽到被告方的聲音。
台灣過去的社會科學教育、公民教育
普遍不足,崇尚包青天那種威權,每
次只要出現兇殺案社會風氣瀰漫「六
法全書唯一死刑」
台湾法院4無罪推定原則 雞本上要能定罪
都罪證確鑿了 只能怪自己蠢到不懂做到外
無1失 (現在不4古時候中国狗冥党時期
可以隨便栽贓捏造1個罪名直接抓泥槍斃
の時代 越複雜の程序只會讓根多有錢有勢
の垃圾玩弄司法 笑死
在社會科學教育、公民教育普遍不足
的情況下,推行國民法官制度就會造
成這種結果
廢死大將軍黃致豪 不算很強的律師嗎?
推理性討論
要是國民法官制度提早上路 318那群
人一定不可能無罪
廢死大將軍拿到目前唯一的無期徒刑,
我如果被告是不敢請他啦
你讓我覺得是律師界的問題,而非國民法官
當然不是國民法官的問題啊,他們只是根據法庭上呈現出來的資訊,去做判斷而已。 問題在於現制下,法庭能夠呈現出來的資訊,經常單方、片面、不健全。 律師在這當中確實應負一定的責任,但更大的問題應該在於資源分配不均。檢察官由國家 傾注資源進行特訓,律師沒有。不平等的資源分配,導致檢察官在國民法官案件中遠比律 師強勢,進而導致被告的聲音被無視。
明確證據證實的殺人犯,槍斃剛好而
已。不能死刑那就判重一點有何不好
?務必讓想犯罪的人增加犯罪成本這
樣不錯啊!
太空泛了 不如說說這案哪邊無法
判到27年吧
質量
檢察官的權力越大,社會治安越好
如果只看因果關係,那我支持檢察官
我說不歡迎你回文了.
版規有禁止我回嗎? 你的觀察過於片面,只見形式而不關注實質,我借提討論罷了
27年不4單1罪 4多樣罪合併共27年
4窩來當法官 光看到檢方收集の這1小部分
證據 就夠合理判斷 兇手94泥別狡辯
國民法官雖然不4法學院走出來の蛋多半經
歷社會個地方經歷磨練 邏輯推理不會比專
業法官差 反倒4 某些法醬腦子孔古力 這
種外界常理都知道肯定4兇手 法醬卻會抓
e些莫名其妙の歪理判無罪 然後推給栗尾
修法不完善 怪別人不懂法還罵牠悶恐龍
#這4場污名化國名法官vs恐龍法官の戰爭
由廢死團体敲響開戰鐘聲
其實國民法官案件,有罪無罪大都沒有爭議。戰場通常在量刑,這才是專業法官跟國民法 官比較容易發生分歧的地方。
這個結果不就是(司改)律師界一直追求
的嗎? 全面陪審制可能會更有利於檢方
屁蛋。高虹安的案子找我去,肯定判檢察官敗
訴
我覺得跟你沒有討論空間,就這樣而已.
請你不要回我的文章.
你那篇文章有在討論嗎?你只是膚淺、情緒化的煽動輿論而已。 只要不違反版規,你就沒有權力禁止我深究這個議題。
那我也只是說,不歡迎你回我的文章而已.
板規也沒規定我不歡迎你吧?
你可以不歡迎我啊。但你的不歡迎對我而言並沒有任何拘束力。
對,我也只是說,你的回答太過偏頗.
哪裡偏剖你可以指出來啊。再怎麼樣,都比禁止我回文還來得有建設性。
對於像你這種偏頗的人,無話可談.
那你跑來幹嘛?本文又不是要跟你談,是要給別人看的。
總之不歡迎就是不歡迎,請便.
我說過,你的不歡迎,對我一點拘束力都沒有。我遵守版規行使我發文討論議題的權利。 你可以用膚淺的觀察還有情緒化的言論來簡化這個問題,我也可以更深入的討論這個制度 的隱憂。
你要讓大家看到自己的偏頗,我也無話可說.
那你還說一大堆幹甚麼?
把別人貶為膚淺,這本身就已經是不理性了.
說你膚淺,是因為你那篇文章除了拍手叫好以外,並沒有任何其他內容。 這是事實問題,跟我的情緒沒有關係。 阿不是無話可說?
你還沒有察覺到自己的不理性與偏頗呢.
你真的沒注意到自己的回文很情緒化呢:)
自己打自己的耳光,好像很爽的樣子?
我的文章有說很爽嗎?喊爽的是你的文吧?
笑死 回文也不行 版主也沒那麼屌
你真的完全沒察覺自己的情緒性發言,唉.
我自己的情緒,你比我還清楚?你是能通靈逆?
有很多板都禁止回文的.
我只覺得你很情緒化,你自己都沒發覺.
好的,大法師。
看吧看吧,完全失去理性了...
情緒化回文真的沒有意義,我去睡了:)
你的留言從一開始就是浪費時間啊,沒有一則是有建設性的。
檢察官沒這麼厲害啦,是法官長期的低刑度
讓全國國民都反感好嗎!當好人跟白癡一樣
,沒看詐欺案件倍數增多,法官數罪併罰都
1折在打,早該立法限制法官的定刑權了
最好笑的是說得律師滿腹委屈,律師才不想
做國審案件啊,費時錢又少,去當詐騙集團
守門人賺得多了,畢竟司法官律師錄取率差
異就擺在那,一個1趴,一個8趴左右,平均
被檢察官屌打也是剛好而已,但有錢人就是
可以請3個pr99.99的律師屌打檢察官啦
分數跟實力沒有絕對關係。 影響實力的,主要還是國家(檢察官)vs被告(及律師)享有的資源差距。
台灣要好先改法官低刑度量刑吧,世界最低
沒有之一
殺人犯被重判不對嗎? 廢死的果然想法獨特
這要個案判斷吧。 舉例來說,如果殺人犯是受到被害人長年的肢體或情緒霸凌,這才動手。就有充足討論空 間了吧?
就是很愛幫罪犯說話
確實是在幫被告說話,但不是因為我廢死還是反對重刑,而是一個公平的審判制度,應該 確保檢察官與被告雙方都有充份的發聲管道,確保雙方的聲音都能被傾聽。 我相信每個人在爭辯時,都有過思緒混亂,情緒激動,難以表達自己真實想法的時刻。審 判中的被告也是如此,面對檢察官的嚴詞質問,被告往往會手足無措,無法組織出有條理 的答覆,這時,如果律師不能夠充分發揮職能,透過詰問引導出被告的真實想法,向國民 法官準確描述被告的心境,那麼國民法官就只能接收檢察官的一面之詞。 此際的量刑結果,很難說是公平正義的。
可能一開始群眾追求的就是符合自己感情的
審判結果,而不是公平審判這種無聊的理念
打落水狗誰都喜歡,換位思考誰做的到
有錢沒錢都判重就舒服了,反正判的不是我
反正不理性的重刑後果也是人民承擔,或許
真沒必要操這個心
放棄助人情结 尊重他人命運
第一次看到有人求別人不要回他文,好好
笑喔
公平是啥小啦 台灣量刑還不夠輕嗎 需要
你來幫這些垃圾講話?
有些人確實是垃圾,但這也要經過審理程序才能具體判斷,現制的問題,就是它沒有辦法 辨識出哪些人是真垃圾,哪些人只是檢察官所形塑出來的垃圾。 你未審先判,把所有人一律刻上垃圾的標籤,那我也沒辦法囉。
法學我不懂,但是殺人償命在古代是全球共
識,就算現代比較文明不殺受刑人,關到死
也是合理的
不區分情節輕重嗎?
+1
就程序正義問題
另外g那個連噓的 可以去檢舉了吧
有人不知道很多板都已經可以這樣限制了嗎?
本板板規哪裡有原原PO可以禁止特定
人回文的規定?
先前討論大法官時,jump2j板友已經
露了一手。
只能奉勸回到自己開的主題,而不是
糾結於不存在的規定。
開廢死主題時,好像就只有「挑特定
字句反駁」,完整全面論述「維持死
刑」的優點都是「下次另外PO文」?
認同,我在實務上看到的的確如此
質量
支持輕刑化的學者本來都是智障
有這種文組思維就是助長犯罪阿~追根究
底不要犯罪不就沒事了?
有腦寫這種文章那有膽參加幾場被害家
屬的告別式嗎? 試問慘忍的暴行犯罪或
酒駕撞死人發生在自己熟識的人身上時
,你還要繼續當聖母嗎
這類文章總是不缺乏喊正義的那種呢
…
法官的職責可不是管你告別式如何難
過好嗎
單純被害人死得很慘可不是法官該管
的量刑原則,什麼給受害者正義這種
理由也不是法官該管的
這不是聖不聖母的問題,一百個人有
一百零一種正義
法庭上講求的就只有程序正義
整篇看下來只會覺得:律師在幹嘛= =
就不適任律師該被市場淘汰
可以上綱到武器不平等之類的問題
部分法律人從大學到工作都是別人的錯
老實說,這就是律師事務所自己要訓練
吧,不然美國的法院制度也可以廢除了
,國民法官就是希望法官可以斟酌考量
民意
說真的 律師不太愛打這種重大刑案訴訟
除了出名外 沒啥實質利益 這種被告通常還都
是用法扶來請你
會針對這方面去接的就真的不是為錢
啊
刑事本來就相對不好賺,重大刑案更
是麻煩
錢少還要被不理性的人謾罵追殺
能出名也常常不是美名而是罵名
武器不平等 笑屎 怎不去幫被害人主張
不就現行法界令人不滿 才會重回老路呀
還拿以前反對威權的學理來講 當下誰要聽
你第三段提到一般人跟法界思考的差別
啊,法律覺得對錯裁量是辯論,但民眾
覺得憑什麼口才好證據偏頗就判輕
嗯嗯 滿滿的都是我們法律人好棒棒 ,民眾都
是法盲白癡別污染我們的聖殿
律師 請開始提升技能 參與軍備競賽
不然你就等著被檢察官壓在地上打了
被殺死的人才是弱勢 誰會擔任殺人犯
不夠強勢?
擔心*
高虹安沒貪污就是有4%這樣認定。可悲
你講蔡英文德政的壞話,股市兩萬點啦
講法的律師大多為了辯而辯,哪來的客觀
真的很多無腦以為重刑就好,停車超線判
1年,小學生拿同學橡皮擦10年,大家說
好不好
好了啦 判那麼爛,難怪需要國民法官參
與
去跟受害者說呀,幫加害者討人權?
大推此文
打過一次官司就知道現在法官有多混
說個笑話 法官專業(減刑)
一樓在自介啊
噁噁噁嘔嘔嘔嘔嘔噁嘔噁嘔嘔
我覺得啦,身為一個成年的靈長類動物,應該要有提出建設性觀點的基本能力 像這種動物般原始的嘔叫聲,無助於釐清任何問題
※ 編輯: jump2j (61.56.170.19 臺灣), 03/20/2024 17:45:497
首Po兩個字,好爽。 我可以期待李茂生跟那群蠢貨氣得跳腳,大罵國民法官的樣子了。 國民法官判刑比那些恐龍法官重一倍,這證明我們應該多多讓國民法官審案; 之前他們還嚷嚷著說"國民法官一定會判刑比較輕",現在打了他們一個大耳光... 爽啦!1
而 : 已。 : 不是說重刑化就一定不對,這是可以討論的問題,但重刑化的前提,應該是提高檢辯雙 方 : 的攻防水準、法院判決的素質,既然要加重刑罰,那所踐行的程序就應該更嚴謹才是。2
法律的執行應該滿足人民的願望 臺灣過去幾十年,法律及量刑都偏輕,導致守法的人反而吃虧 恐龍法官並不是恐龍,而是他們的認知與大多數民眾不同,才會被罵 為什麼美國沒有可以長期肆虐法界的恐龍法官? 因為大多數的州法院法官都是民選的,剩餘的則是由民選的州長任命X
大家好, 小弟文組業餘國民法官。 如果選上國民法官, 但用的法還是現在法律, 這樣是不是有失國民法官的獨立性,2
: : 以往,在專業法官制度下,法官通常仰賴筆錄、卷證記載的內容作成判決,雖然刑事訴訟 : 法不斷強調直接審理的重要性,但在實務運作上,更傾向於書面審理。法庭活動,並不重 : 視氣份營造、透過演說來編織情境、說服觀眾,而是書面的素材以及紀錄。 : 在這種職業環境下,檢察官及律師並不需要強大的詰問技巧,像好萊屋電影或是代普訴赫1
雖然很不想回某人,不過我講句難聽話: 你們律師自己也有律師公會,要說國家培養檢察官不公平, 你們自己可以出錢培訓律師、增強律師能力啊! 自己每個都富得流油,然後在這裡怪國家培養檢察官, 怎麼不自掏腰包出來培養律師的專業對抗能力?1
去看過開庭的人都馬知道 以前開庭是什麼樣子 檢察官:如起訴書所載 律師:如書狀所載 被告:@#@()_$##2
其實這個結果是可以預料得到的啦 法律界某些智障 尤其是刑法學者 很堅持應該"輕刑" 其實你立法者法定刑定得再高 但法官通常還是會判得的往最低刑度甚至再減刑 所以 社會大眾普遍的認知都認為 法官判刑太輕 等於過度縱放犯罪 罵恐龍法官 從來都不是什麼法官判刑過重過苛 幾乎都是罵法官判太輕
50
Re: [討論] 律師刻意幫罪犯辯護算是伸張正義嗎?討論這問題前,要先定義什麼是正義,不過理論上的法庭三方關係追求的正義是不同的 一般人心中的正義大概是發現真實讓該受罰的人受罰,阿這工作就是檢察官的,代表國家追 訴犯罪發現真實 律師的正義只有保障程序讓被告不受違法的國家權力侵害跟盡實質辯護義務為被告謀求利益 ,如果無罪辯駁就是讓被告不被關,如果是有罪就謀求關少一點,如此而已15
Re: [新聞] 法界批國民法官「讓檢辯攻防不對等」為何國民法官都是從重量刑 簡單來講, 就是職業法官的判決過輕 跟人民的期望不符, 上次就有個酒駕肇事的案件8
Re: [新聞] 法界批國民法官「讓檢辯攻防不對等」兩案類型不完全相同,刑度本來就不一樣 而且要不要傳喚證人本來就是檢察官和律師的工作 今天不傳證人導致當事人被判太重,就律師失職啊 風向被檢察官帶走,就律師功力不夠啊 而且誰能保證精神科醫師來一定會講被告的好話7
Re: [新聞] 法界批國民法官「讓檢辯攻防不對等」那就律師爛啊 妳怎麼不檢討律師???? 怎麼不說你們法律界教出一堆沒用的律師? 奇怪了,這種檢察官比律師還厲害的情況,以前沒有國民法官的時候就不存在嗎? 怎麼偏偏要現在才拿出來講?X
Re: [新聞] 與妻吵架即下車持刀刺死路人!新店隨機司法改革一切都是騙人的 除非司法院跟法務部先做到下面三點 1.什麼國民法官鬼制度不能只有地方法院有,不然鄉民決議死刑的案子,二審變無期,三審 無罪啦!本案就是很好範例。二審三審也應該有國民法官給鄉民判死刑啦! 2.很多案子都是被律師黑的講成白的,白的講成黑的,所以應該要有國民律師制度啦!重大2
Re: [問卦] 司法改革成功了?國民法官能上訴嗎? 經查如下: 經國民法官參與審判的案件,被告或檢察官仍然可以上訴表示不服,但國民法官法要求上 訴審法院應本於國民參與審判制度之宗旨,儘量尊重國民法官參與審理的判決,不宜輕易 推翻國民法官法庭判決結果。 而且相比於一般案件的上訴要件,國民法官法設有更為嚴1
Re: [新聞] 國民法官審酒駕肇逃案尖銳提問 被告有問被告是不是在騙在說謊,原來這種程度的問答叫做尖銳,這是第一天跑法院的記者嗎? 還是看來大家都沒去法院看過職業法官在審理的狀況 稍有資歷的法官都嘛知道法庭上就是比賽說謊大賽 任何陳述沒有足夠支持的證據,都是假的,根本不用特別去戳破 所以除了具結的證人以外,不會針對原被告說詞做反駁或當作為直接證據X
Re: [新聞] 法界批國民法官「讓檢辯攻防不對等」整篇在亂扯 什麼檢辯攻防不對等個不對等法都沒講出來 就只是抓著國民法官判刑比較重來做文章 啊國民法官量刑較重又怎麼了? 法定刑度寫在那邊人家這樣量刑有什麼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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