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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京華城弊案最後公務員體系中誰有責?(發p)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討論] 京華城弊案最後公務員體系中誰有責?(發p)作者
maxmaster
( Corleone)
時間推噓39 推:40 噓:1 →:67

現在情況是這樣

我本來以為 因為市長不知道 所以不關他的事

中午我還想說以後 就不選台北市市長改選副市長就好

但今天從新聞看來是說 這位前副市長也準備說他不知道

我們以著同一標準來看 這位副市長也不是都計相關科系畢業

確實也跟前任市長一樣的狀況 我們要標準一致

所以副市長應該也是不知道

那問題就來了

現在按照北院第一次羈押庭的裁決書來看

這是弊案 財團行賄 議員牽線 但財團跟議員都沒核決權限

所以一定得是公務員有蓋章 這容積率弊案才會核定公告

但因為長官也都不知道 所以就得往下找個知道的來負責吧

但我已經猜不出來 到底最後是誰會說

這我知道的

請大家幫忙猜看看 京華城弊案(依北院裁定書看起來是弊案)

有核決權限的北市公務體系 北市府誰會有法律責任

還是有蓋章的大家 都得一起負責任

但這刑期怎處理? 假設最後判5年 蓋過章的共有10個 每個人分半年?

但這是幾百億的案子 以圖利金額來講 這刑期不好估阿

還是最後乾脆 最基層的扛

不知道大家怎看?

歡迎猜看看

每10推100p 推到今晚21:00

謝謝

M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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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無道。吾始乎故,長乎性,成乎命,與齊俱入,與汨偕出,從水之道而不為私焉。

此吾所以蹈之也。

吾生於陵,而安於陵,故也;長於水,而安於水,性也;不知吾所以然而然,命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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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50.116.217.99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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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xzqwer 09/03 18:59那顆章 長那衰樣上面刻著"柯文哲"三個大

kuninaka 09/03 18:59彭賴不掉拉,他就在會議裡

kuninaka 09/03 18:59都有委員把反對理由跟他說

cxzqwer 09/03 18:59字害我們阿北要負責 建議大卸八塊拿去火

cxzqwer 09/03 18:59

kuninaka 09/03 18:59法務局也在會議上面提過

kuninaka 09/03 18:59都委會沒有創設容積率的權責

zhutou 09/03 18:59都發局局長

cschuan 09/03 18:59照柯說的有簽名就全部抓去關吧

etset 09/03 18:59雖然覺得是市長要扛 但是律師太強難說

panzerbug 09/03 18:59市長以外

nnkj 09/03 19:00中華民國公務體系竟然容許行政首長裝傻就送

nnkj 09/03 19:00財團三百億

kuninaka 09/03 19:00彭根本就死好

zhutou 09/03 19:00真要究責 就都發局局長 他不能說不知道

dpqb 09/03 19:00以後都更有問題要找蔣萬安還是李四川?

nk10803 09/03 19:00北市府替代役扛

dpqb 09/03 19:01畢竟蔣萬安也很像那種我不知道的人

sarevork 09/03 19:01現在就打算賴執秘啦 說多的20%是她發明

sarevork 09/03 19:01

loki94y 09/03 19:01下屬的苦勞 是上司的功勞

loki94y 09/03 19:02上司的貪瀆是下屬的責任

kuninaka 09/03 19:02京華城是私人建物,這群人到底在幹嘛?

nnkj 09/03 19:02中華民國司法體系也容許行政首長裝傻就沒事

saviora: 都發局局長也能說我相信屬下的判斷啊

42.73.133.102 09/03 19:03

stlinman 09/03 19:03看有沒有人收到不當利益? 不然依規辦事

stlinman 09/03 19:03又錯也是制度有錯!

羈押庭說這容積是弊案喔 所以沒有依法辦事喔 如果有依法辦事 羈押庭就不會說是弊案了

rogudan 09/03 19:03其實下屬不管發明什麼,都是依照長官的

rogudan 09/03 19:03要求去工作的。屬下提出方案,要不要執

rogudan 09/03 19:03行其實就是長官的責任,如果對方案不懂

rogudan 09/03 19:03就不應蓋章,蓋了章,責任就是要扛。

ccdg 09/03 19:03民眾黨;賴清徳要負責任

※ 編輯: maxmaster (150.116.217.99 臺灣), 09/03/2024 19:05:37

zhutou 09/03 19:04我是覺得要市長要出來扛刑事責任

zhutou 09/03 19:04其餘相關人等對內要有懲處

bhenry1990 09/03 19:04全部推給彭副市長

zhutou 09/03 19:05不然市長一個不知道 變成責任都下面扛

dipoles 09/03 19:06顆印章的師傅吧

saviora 09/03 19:06看是那個科員送的吧 自己出來認錯

zhutou 09/03 19:06然後市長完全沒有任何責任或懲處 這很荒謬

photoshark 09/03 19:06這打了當時投柯當市長的選民臉,選

photoshark 09/03 19:06一個什麼都不知道平白無故財團得利

photoshark 09/03 19:06的市長

skiro 09/03 19:06柯文哲 的印章,那顆章100%

kuninaka 09/03 19:06stlinman 哪裡有依法規?

zhutou 09/03 19:07如果章是彭副蓋的 問題是那是阿北你授權

heyshitguy: 就是知道的人扛,不知哲無罪

42.70.166.230 09/03 19:07

oneyear 09/03 19:08就大家依照委員會的決議做 真的該查委員

依當時台北市法務局的會議意見是都委會無權多給獎勵容積喔

cedric1982 09/03 19:09我賭「收發文」阿姨,因為知道有這份

cedric1982 09/03 19:09

maxmaster 09/03 19:10都委會算是可以發容積的單位嗎?

royaljing 09/03 19:10

※ 編輯: maxmaster (150.116.217.99 臺灣), 09/03/2024 19:11:57

archuang 09/03 19:11

kuninaka 09/03 19:11柯文哲沒有授權副市長做違法決議阿

kuninaka 09/03 19:11這樣連結太弱了

kuninaka 09/03 19:12都委會是依現有法規給出意見

maxmaster 09/03 19:12市長跟副市長都不知道 我可以接受

maxmaster 09/03 19:12我只是想問 最後誰扛

dearjohn 09/03 19:12彭 柯 一個都別想逃!

chunglee 09/03 19:13公務員以後被交辦什麼最好都錄音錄影存

chunglee 09/03 19:13

kuninaka 09/03 19:13彭阿,我不是說了?

kuninaka 09/03 19:13他就是主謀

shoube 09/03 19:13小草:底下找來開會的專家責任最大

shoube 09/03 19:14這是真的,我在別串文章底下看小草推文

much00035776 09/03 19:15以後更沒人想當公務員

hulu63 09/03 19:15阿北的理論是每個人都分一點責任, 就不需

hulu63 09/03 19:15要有人扛了

Takadanobaba 09/03 19:15甲章不代表無責,這是全授權的意思

Takadanobaba 09/03 19:15。如果有事可以不用扛,何必多蓋這

Takadanobaba 09/03 19:15個甲章?

choosin 09/03 19:16如果你是問法律責任 可以先看刑法12 有

choosin 09/03 19:16基本概念就懂了

chunglee 09/03 19:16猜最後容積率違法但沒人有罪 嘻嘻

ccdg 09/03 19:19最後佔狗廁所的再把火燒到萬安公子就好了

ezorttc 09/03 19:21自認專業的有責

choosin 09/03 19:22行政上 若廠商確有行賄 違法取得容積 那

choosin 09/03 19:22市府當然會有停工撤照罰款等行政上究責

choosin 09/03 19:22方式 政府也有行政跟監察的懲處 另外則

choosin 09/03 19:22是政治責任

TaiTY2021: 都審會同意的,蓋章的通通抓去關阿

220.130.183.235 09/03 19:26

tsanning 09/03 19:28要就全台容積獎勵的大案攤出來看啊

kuninaka 09/03 19:32攤阿 你去檢舉

cedric1982 09/03 19:34北院劉德華判例:貪官沒有專業,無罪

xra686 09/03 19:35柯文哲以外的人

simata 09/03 19:36當然是都委啊

hankwtc 09/03 19:37市府沒人可以負責,贊

coolorphen 09/03 19:38印制公文跟發送的員工吧,搞不好都變

coolorphen 09/03 19:38師父認定的共犯?

gogoegg 09/03 19:50門口的保全要負全責 因為他放公務員

gogoegg 09/03 19:50進市府辦公 才會讓精滑城得利兩百億

Notraces 09/03 20:00窩不知道啦

sumirelin 09/03 20:096年的審議進出這便當會的人有多少

TWTP2018: 9無期徒刑或五年以上得併科400w以下罰金

61.30.181.216 09/03 20:12

@ 以上紅底標記4位,每人100P(稅後)發送完成! by AutoGiveP 2.12

jixiang 09/03 20:23阿北可以決定都委會人選,怎麼可能卸責?

jixiang 09/03 20:24況且當初在會議時就有人提出疑議了

jixiang 09/03 20:25都委會人選誰決定的,會議紀錄總有吧?

jixiang 09/03 20:31如果全權是彭做主,那甲章為何要市長蓋?

jixiang 09/03 20:35https://reurl.cc/XRGXWM

Smoltzy 09/03 20:55打掃的阿姨

alylnn 09/03 20:58收錢的有責

eddman 09/03 21:22打掃阿姨 司機 門口保全

raku 09/03 21:24涉及現場的事務 通常是第一個跟第二個蓋章

raku 09/03 21:24的基層公務員跟主管要倒大黴 但都審會紀錄

raku 09/03 21:24蓋第一個章的公務員可以說他只是照實記錄

raku 09/03 21:24沒有任何決策權 理應也沒有任何責任(如果

raku 09/03 21:24法官腦袋正常的話 就不會叫一個做錄音檔轉

raku 09/03 21:24逐字稿再精簡文字的人負最大責任)

raku 09/03 21:26都委除非有收錢 不然涉及圖利罪還要有責 那

raku 09/03 21:26以後誰要當委員

raku 09/03 21:27他們只是提供意見而已 法律上的行政決定權

raku 09/03 21:27還是在台北市府

※ 編輯: maxmaster (150.116.217.99 臺灣), 09/03/2024 23:40:34

TWTP2018 09/03 23:41收到100P..3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