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北院認為容積率違法 北市府總要有人扛吧
如題,清晨羈押庭結束,彭副羈押阿北交保
根據台北地院正式新聞稿中的第三點:
三、就系爭20%之容積獎勵,其客觀上確有違法之情形,有監察院糾正案文在卷可稽,亦即認:不符合「都市計畫法第24條」(蓋無「當地分區發展計畫」)、不符合「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蓋與都市更新性質不同),以及不符合公益性、對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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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各路人馬都有質疑京華城容積率違法
不管是各陣營的政治人物、律師、學者等
而在這次羈押庭中
北院算是正式認證京華城容積率違法事實
目前當事者沈慶京、牽線者應曉薇都被逮
甚至抓到明確金流,自然要承擔相關刑責
既然京華城這案件違法事實明確且已通過
北市府也必該有對應的官員承擔法律責任
若阿北真的用「窩不知道」順利安全下庄
那這下子,京華城這大弊案市府端的責任
就是由副市長彭振聲一人全部扛下了??
有沒有政黑???
--
全部都不知道 所以台北市長是猴子都可以當
其邁嚇尿了
只要會吃香蕉跟雞雞叫 "腥政治 腥政治"
正常來說是簽名的負責 但法官採信窩不知道
我也只能說 窩不知道
法院認證當了八年市長的阿北「無能」
共識決 那些委員不是也要抓嗎?
副市長啊
彭文
跟沈慶京很熟,不會不知,是還沒抓到
市民那麼多 偏偏跟沈唱歌 但...窩不知道
窩不知道真好用
真的,窩不知道.jpg
https://imgur.com/esVMNBh
小沈小薇沒咬的話就是彭扛了
余文已就位 恭喜阿北
先抓有專業的都委
但這麼大的事跟小沈很好的柯不知道 嗯
彭扛了
都委會通過 全部抓起來嗎
1.57
北市府要負責...?那只好讓蔣萬安來扛了
事情動到威鯨的金流,最好是副市長扛得住
彭是副市長阿~
去人家豪宅唱歌 要做啥都不知 違背常理
目前沒證據就是柯無能 草不知道在開心啥
台北市法務局好像都沒他的事
鐵定是彭阿 他是都委會主席
現在就看彭會不會像當前李述德都扛了
年
好奇問 那委員會不一起全抓起來問話嗎?
我比較好奇 都委會那麼多人 為啥都沒看
到有甚麼約談動作 就直接先抓蚵?
這麼大的案子一句我不知道帶過去,的確
可以說是無能了
整個委員會居然還會讓違法的事情通過欸
你檢察官就找不到蚵干預都委會的證據
明擺著 整個委員會都被收買了吧 違法欸
840容積率到底合不合法
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告訴你違法
人家說不知道你奈蚵合
連台北市法務局都沒意見
法院是看證據 不是蚵說不知道就可羈押
副市長是負責人 官位也夠大 本該負責
副市長還不夠大嗎?
貪污跟低能當然要選低能
真的,被社會嘲諷無能總比被關十年還好
※ 編輯: rayisgreat (112.104.156.107 臺灣), 09/02/2024 13:30:04有專業的都委都被排除不續聘☺
對阿違法 結果整個都委會卻都還沒事 扯
又一個法盲
這樣下去北市府公務員又更沒人要當
爛薪水 買不起房 還要替長官扛責任
總要找一個人出來辦吧,上面沒事那就...
沒出事就市長的政績,出事了就窩不知道
現在要看換掉都委 是誰決定的
法官不可能因為他說他不知道就無保啦
感覺就是真的證據不足 等檢方重新準備
證據吧
比較好奇依法京華城應該能拿到多少%
柯:我不知道,到今年三四月才知道840
我也知道私菸..小英不知道。送了一個不抽
菸的少校去死
圖利要證明柯「明知」啊,所以柯律
師的策略屌虐北檢學弟妹嘻嘻
對 所有幾乎已經確定穩死 違法,台北
市政府就看最高誰要扛而已
現在變成彭會擔所有罪了吧,除非他有留錄音
等證據證明kp交辦
560*1.3=728吧
大家都不知道阿 沒事了可以回家了
728是沒問題的部份,北市最終給的20%有
得吵了
560加 30%自購20%奇妙城市 →840%
雞蛋被糾正,有人扛嗎?還是糾正完
就沒事
葉世文也是一個人扛阿 沒有再往上了
而且整個桃園縣府好像只有葉世文一人有事XD
22
Re: [新聞] 京華城都更案燒柯文哲 黃瀞瑩:若司法公照威京的說法 1987年買下後就開始向市府申請土地變更開發 歷經吳伯雄、黃大洲、陳水扁、馬英九、郝龍斌 都沒解決 還為此連三捐以符合要求14
Re: [新聞] 京華城容積率變更爆爭議 威京集團痛陳三民進黨在今年1月8日 開記者會指控柯文哲以京華城案貪污圖利120億 說840%是柯文哲送的大禮 但有爭議的就只有20% 就是監察院稱不當參考採用12
Re: [閒聊] 京華城改建容積增至840%這個案子 威京集團自己有出來說話 根本就是柯文哲當市長的時候 坑了 小沈哥 還好我大花媽的監察院 糾正北市府 還給小沈一個公道 威京總部集團表示,公司向台北市都委會聲請變更土地使用分區,獲同意變更為商三(特)7
Re: [新聞] 快訊/自爆?柯文哲談京華城案:對啦圖京華城的那塊地最早是唐榮鐵工廠 是工業用地 1987年威京總部集團買下這塊地 同年申請變更土地使用分區 歷經多次的都市計畫委員會議審議後9
Re: [新聞] 【柯府圖利京華城1】柯市府卸任前放行原文恕刪, 我自己的解讀是, 當初威京集團蓋京華城時, 法定容積率應該是560%, 加上額外20%獎勵與容積轉移後為678.91%。2
Re: [問卦] 請問容積率問題 我覺得沒幾個人敢老實說要看有沒有人去監察院陳情吧 郝市府是因為堅持京華城只能用原本商三特的法定容積率392% (商三特是因為京華城原本的土地是工業用地要變更為商業用地 當時的黃大洲市府要求捐地30%,並且法定容積率要打七折) 京華城就跑去監察院陳情3
[討論] 小鳥別再ㄠ無保=不會逃跑了吧重要的部分幫你們濃縮上色。尤其第四段 法官前面已經有敘述關鍵的標準在哪 法官也是認為都委會給20%是有違法的,有監察院糾正案為示 柯文哲現在可以出來,主要是因為他是個昏君,什麼都不知道,因為他不會去都委會、自己 本身也是個沒都市發展專業的主子,所以只能被動的接受底下小弟專業的意見4
[討論] 定調20%違法才是本日重點 !先看這裡 三、就系爭20%之容積獎勵,其客觀上確有違法之情形,有監察院糾正案文在卷可稽,亦 即認:不符合「都市計畫法第24條」(蓋無「當地分區發展計畫」)、不符合「都市更新建 築容積獎勵辦法」(蓋與都市更新性質不同),以及不符合公益性、對價性 重點在於"確有違法之情形"3
[討論] 8年的公開透明果然是有用的柯文哲犯罪嫌疑不重大,無保請回 一、檢察官係以:被告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之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圖利 罪,以及第4條第1項第5款之違背職務收賄罪等語。而本案爭點在於:110年9月9日都委會 第783次會議決議中,外加20%之容積獎勵,使總容積率由560%提高至672%乙事(下稱系爭 20%之容積獎勵),以及基於該會議決議所生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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