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謝宜容被免職「有程序瑕疵」恐翻盤
這件事前不久才有同樣的問題啊
就那個詐欺犯被丟出國
沒有給時間陳述被認定程序有問題
還因為違反提審法有人要吃刑事
政府不就這樣
出事了想要止血急著弄死人
都不管什麼程序不程序的
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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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52.163.208 (臺灣)
※ PTT 網址
※ 編輯: ghghfftjack (27.52.163.208 臺灣), 11/21/2024 12: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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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宜容也是公務員 誰讓公務員難過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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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的
推
沒錯,真的不知道在急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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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是這次沒有辦法撈點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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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雞蛋也這樣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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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欺犯的事又不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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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調本來就可以依事證,將嫌疑人進行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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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偵辦通緝,但最後還是會有法院來做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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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司法跟行政有一定的法規要依循
推
左膠才會糾結程序正義跟勞權,選對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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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急著要她滾,不就是在座的藍白雜草嗎?
原來藍白雜草有權力叫誰滾就滾啊 長見識了
※ 編輯: ghghfftjack (27.52.163.208 臺灣), 11/21/2024 12:32:20推
綠也只有送考績會而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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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不是沒見識過網路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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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獨》掉漆!違法驅逐西班牙10億詐欺犯 移引述另一篇新聞 北高行指出,依移民法定,移民署強制驅逐外國人出國前,應給予當事人陳述意見機會;強 制驅逐已取得居留或永久居留許可之外國人出國前,應召開審查會。移民署在十八日開會討 論做成強制驅逐決議,但開會通知直到十七日才送達,難認奧納德有充分時間準備表示意見 ,且奧納德聲請改期,當天未到場陳述,移民署仍做成強制驅逐處分,程序不合法。28
[討論] 釋憲案 白話版 by Claude讓我分析大法官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案及相關刑法條文的重要判決內容: 主要判決要點: 1. 立法程序部分 - 法院認為雖然立法程序存在瑕疵,但尚未完全違反憲法公開透明與討論原則的要求,不足 以影響法律效力7
[問卦] 中華一番的李嚴484敗在程序正義?親,批踢踢的鄉民晚上好 大家就算沒看過《中華一番》,也聽說過名言、爛梗 「沒有完成的料理,沒有試吃的必要」3
Re: [轉錄] 吳崢FB解釋一下 這次的法規違憲爭議,除了法規內容本身是否違憲以外,也包含立法程序是否違憲 針對立法程序是否違憲,大法官向來採取非常寬鬆的審查標準 除非立法程序有重大明顯瑕疵,否則原則上都會尊重立法院的議會自律,而判定程序合憲 所謂重大,指立法程序嚴重違反民主憲政的基本原則,比如國大過去採取不記名表決的方2
Re: [黑特] 謝宜容的背景多硬?1.人渣文本不是DPP的核心 他的消息來源也都是政論節目來賓私下聊天的程度 2.謝宜容的瘋狂大升官絕對需要許銘春的100%絕對信賴 所以就算查不出她和其它綠營的人的關係 跟許銘春也一定有關係2
[問卦] 公投重啟核四違反程序正義對吧?所謂的程序正義 就是程序上面要具備正義 而重啟核四公投這件事 本來就是企圖使用公投 讓“多數的”滯台中共同路人- 勞動部這兩大過免職程序本來就違法 公務人員考績法 第 14 條第三項 考績委員會對於擬予考績列丁等及一次記二大過人員,處分前應給予當事人 陳述及申辯之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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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幹你娘 現在台灣已經開始是非不分了嗎?你的是非並不是真正的是非 只有認輸的人才要道歉 而道歉要認錯 他只要不道歉就是不認為自己有輸 現在只有一人在程序中被認定瑕疵又不是最終判決 所謂一二三審非最終- 依照憲法訴訟法第43條第2項,憲法法庭為前項裁定前(指的就是暫時處分的裁定),得 命當事人或關係人陳述意見或為必要調查;依照憲法法庭審理規則第53條,憲法法庭為暫 時處分裁定前,認有命當事人或關係人到庭陳述或為調查之必要者,得指定由大法官行準 備程序。 換言之,該準備程序庭就是在憲法法庭裁定准予或駁回該暫時處分聲請所為的辯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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