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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黃國昌憲法法庭被慘電!被問「反質詢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黃國昌憲法法庭被慘電!被問「反質詢作者
fulfilment
(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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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憲法訴訟法第43條第2項,憲法法庭為前項裁定前(指的就是暫時處分的裁定),得命當事人或關係人陳述意見或為必要調查;依照憲法法庭審理規則第53條,憲法法庭為暫時處分裁定前,認有命當事人或關係人到庭陳述或為調查之必要者,得指定由大法官行準備程序。
換言之,該準備程序庭就是在憲法法庭裁定准予或駁回該暫時處分聲請所為的辯論程序,而非憲法法庭決定要不要受理該聲請的程序。原文對於該準備程序所應為的事項內容,應該是有所誤解。

另外,是聲請不是申請。



※ 引述《bulden (要死的生魚片)》之銘言:
: ※ 引述《pshuang (雷澤歸妹)》之銘言:
: : 標題: Re: [新聞] 黃國昌憲法法庭被慘電!被問「反質詢定
: : 時間: Fri Jul 12 15:10:53 2024
: : 阿肥用白話文解釋啦
: : 反質詢就是給委員難看、下不了台
: : 官員給委員難看就是反質詢
: : 比如
: : 委員:少幾百萬顆蛋,是不是浮報、貪汙?
: : 官員:委員你算錯了?
: : 委員(咆嘯狀):現在是我在問問題,你竟然反質詢?
: : 大gay4這樣
: 本魯從星期三看完憲法法庭審理要是否接受暫時處分準備庭的直播後,一直搞不清楚一

: 問題,就是一堆農場標題下標,什麼黃國昌被打臉啦?
: 什麼被蔡大法官直接嗆,立院代表是不是在挑戰釋字585號?
: 下這些一類標題的,然後跟著回這種文,而不就內容進行實質討論的,是多想帶立院職

: 行使法一定被憲法法庭打槍風向?
: 你要下這些標題,好歹也看完全部內容,再來回相關議題好嗎?
: 我就問一句?
: 昨天詹森林大法官直接就問了一個問題,引用憲法法庭訴訟法第47條和第65條,告訴你: 所有要件有欠缺的情況下去,那機關代表質疑這點時,申請人對此有何回應?
: 有誰認真去討論為何詹森林大法官要問這個?
: 不管是三立或是自由或是民視的一堆農場標題,沒有人實際討論這個問題。
: 為什麼沒有討論?
: 我看一堆人大概沒有辦法回應這個問題?
: 可能連原PO或是連寫這個農場標的記者都不知道為什麼詹森林大法官,要問這個?
: 第一、因為昨天開的是準備庭,這個準備庭是在審理為什麼憲法法庭要進行申請暫時處

: 的受理而開的準備庭,就是雙方都要來說服憲法法庭,贊成或是否決受理此案件。
: 結果完全沒有人討論這個?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Xm9-qaflxPQ
: 第二、就是蔡大法官說的那十幾分鐘的陳述,也是一堆人截取機關代表是不是在挑戰釋
: 585號?
: 明明蔡宗珍大法官的問題是,立法機關代表是不是是根本的挑戰釋字585號中針對319槍: 擊案真調會暫時處分審理所做成的基本原則。
: 那我就再把原文貼出來:
: ============================================================================
==
: 請教第一個比較簡單的問題,剛剛有立法院代表去提到,就是這個本件立法院職權行使
: 增修條文這些相關的規定,並不能夠成為做成暫時處分之標地,我想要請教這個問題比
: 簡單,也就是立法院的代表是不是想根本的挑戰釋字585號解釋,針對319真調會條例當
: 的釋憲標地所建立的暫時處分的這個做成的基本原則,也就是釋字585號講得很清楚,
: 然它涉及的是權力分立、涉及的是責任政治、涉及的是無數憲法機關之間的,雖然主要
: 關是行政權與,立法院與行政院之間的權限,
: 這個...
: 這個...
: 憲法上權限的爭議?
: 但是對國家的這個...呃...這個權力分立憲法的重大利益,這個都有關連,可以做成暫

: 處分,只是當時己經沒有再例外做成暫時處分的審酌必要,所以這是第一個問題。
: ============================================================================
==
: 為什麼這兩個大法官要問這兩個問題?
: 第一個是程序正義的核心問題!
: https://imgur.com/2uxMyJD
: https://imgur.com/NoiCfFE
: 這就是告訴你,你要所有要件完備之後,再行申請,這才符合申請釋憲的程序。
: 結果不管是總統府、不管是立院民進黨黨團或是監察院,都沒有人直接回應這個問題。: 第二蔡宗珍大法官就更直接十幾分鐘的陳述到,兩個重點!
: 第一是這是針對法律案來審理?你們其它之間的政爭,不要拿出來談,這很明顯在噹柯: 建銘的。
: 第二是立院機關代表想要去挑戰釋字585號中所確立的,施行暫時處分要通過的基本要

: 。這雖是在問立院機關代表的,但是也是在告訴其它大法官,或是其它申請人。如果今
: 受理了這個暫時處分申請,那是不是後續不管那一個案件的暫時處分申請,都沒有依據: 可循?
: 另外再講尤伯祥大法官?
: 本魯不是要挑戰尤大法官,而是尤大法官是不是沒有搞清楚星期三的準備庭主旨,是要: 不要受理暫時處分立案,而不是在討論其中法條的核心問題?
: 事實上這是後續的辯論庭才要討論的,如果尤大法官現在問了?那是不是在這個案子未

: 始之前,他的心證已成。
: 尤大法官故意放水,告訴立院機關代表,我在辯論庭一定會問這個?
: 又故意噹你寫的內容這裡存在很大的bug?
: 問題是,為什麼立院機關代表要在準備庭寫這麼核心的東西,如果我是反方的辯手,我

: 然要在辯論庭中,才把我的立論整個攤開來講,和你申辯丫?
: 為什麼非得在一個準備庭就把我的底牌全抛了?
: 我在這裡把我的底牌全給你了,讓你準備好在辯論庭對我的論述進行攻擊?
: 所以尤大法官的用意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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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fulfilment (188.142.188.152 匈牙利), 07/12/2024 22:5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