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有沒有地政背景的說一下?
※ 引述《v40316 (v40316)》之銘言:
: 到現在還有人主張840%沒有違法
: 不過我們這群吃瓜鄉民
: 真的知道法律長怎樣嗎?
: 有沒有人能法普一下
: 什麼法第幾條
: 不要只會四則運算那種
: 感謝
至少先搞清楚獎勵制度吧...
前提上,容積獎勵、容積移轉等主要係為鼓勵營建公司善用既有空間,減少不必要的資源浪費(無人使用、佔用)問題
例如:
一、《都市更新條例》第六十五條第一項前段,「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範圍內之建築基地, 得視都市更新事業需要,給予適度之建築容積獎勵」。
二、《大眾捷運系統土地開發辦法》,亦有提供相似的制度給參與建設的廠商,不過和這 次的麻煩相對無關。
而就立法意旨而言,為了「解決土地開發不足、公共服務機能不夠的問題」,才會制定這種層疉機制
是按目前的情況觀察,恐怕已經過火(且無法解釋)了...
回到京華城爭議,得先研究審批過程是否確實符合對應要點
諸如「綠建築獎勵」、「智慧建築獎勵」及「耐震設計標章獎勵」,這些早已經把整個狀況弄亂了,剪不斷理還亂,恐怕沒人願意收拾...
--
我們的一生會遭遇各種各樣的意外,有的意外,只會讓你變得頹廢,一蹶不振;有的意外則會讓你找到另一個自己,重獲新生。……你要知道你是誰,你的拋棄和擁有,都是你自
己的選擇,患得患失只會讓你身陷囹圄。
——孫衍《願你出走半生,歸來仍是少年》
--
看半天就是地方政府自治事項,但台北市沒
有訂定相關的法令,本案不是違法的問題而
是在苛責市府法規類推適用的問題
非都更上限不就20%?
當初就送議會找議員背書就好了,如果不過
也是有交代
綠建築耐震設計那些本來就是所有新建築物
在一定面積以上都要有的東西,那是起造者
義務變成獎勵
台北市有相關法令好嗎不要胡扯
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就是在規範台北
市容積
沒有欸 若真的義務變獎勵都審會的人
早就被抓去了
幹嘛抓都審會的人?他們又不負責決策
都審會合議 不是他們決策???
專業委員提的意見 市長原則不能推翻
當然不是都審決策,他們是審議而已
屁啦6個委員有5個說給容積違法市長還不是
推翻了
這些東西都是他們討論出來的 若你覺
得真是義務當獎勵有問題的話 他們應
該也有問題啊 怎麼可能逃得掉
我的老天爺 全台唯一特例準用都更 還被監
院糾正 到底還有什麼空間討論有沒有違法
就是違法阿…
都審哪來的決策權?第一次專家都說違法案
子有停下來嗎?
最後議決全部只有6個委員?
屁啦 最後哪來最後推翻 最後合議結果
就是840
在胡扯阿
屁啦開會結果就是違法,後來把不聽話的委
員換掉
有人造謠欸
xra686 監院糾正就是違法?
賴清德台南市長被監院糾正幾次了?
第一次都審就是告訴市府這是違法的不能做
,決策權在哪講啊
所以最後結論是不是840嘛
有被抓去關?
監院糾正就是違法?天啊
是不是都審合議結果嘛 是啊
piliwu 有本事你就說出哪個委員
都審就是告訴市府違法白紙黑字會議記錄還
有錄影你們都想在網路帶風向
不聽話被換掉?
你說出姓名阿?會議紀錄都公開
我講名字出來你要吞曲棍球嗎
查的到姓名
笑死 所以反對的專家就是專家 贊成的
專家就不是專家
你講出姓名阿
在那邊造謠
開了幾百次會 最後結論就是840
若一次有人反對就結案幹嘛開幾百次
一次就搞定了啊
連一個專家姓名都拿不出來舉證
廢話 法官怎麼放柯文哲無保的 裁定書不看
嗎 柯粉?
討論有人反對有人贊成 但最後結論就
是這樣
宋楚瑜的女兒宋鎮邁,最近出來講話的曾光
宗都有發言沒法源給容積
裁定書是聖旨喔?現在連北檢都不服
你只看反對 啊贊成的不是專家喔
裁定書都不服要抗告
話都你說就飽了
北院認定,依據監察院糾正案文,可知都委
會提供的 20 %容積獎勵,不符合《都市計
畫法》第24條要求,因為缺乏《當地分區發
展計畫》,也不符合《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
勵辦法》,因為其與都市更新性質不同。另
外,該決議亦不具公益性及對價性,客觀上
明顯違法。
把不同意全換掉不就新政治好棒棒
來 哪一個字看不懂 我教你
xra686你要不要去跟北檢講不要再
所有人講的都一樣啦沒法源給容積我看就知
道要去坐牢不用專家
543,裁定書聖旨ㄟ?
快點 前面幾樓的 一次來
你又不相信法官啦?
所以哩?裁定書是聖旨?那北檢再不服
他們負責帶風向而已啦
沙小?
行政法庭判完才下違法判決 裁決書是
引用監察院 而北市府早就回應監察院
說合法
客觀上,明顯違法 要貼糾正文給你嗎
這個是裁決書根本不是判決 法盲
我本來就沒相信法官阿
監察院是法院喔笑死
監察院那個今年北市府就回覆過了
不僅逾越(牴觸)上位法規「臺北市土地使
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第25條與內政部訂定
「都市計畫細部計畫審議原則」第8點之容
積率上限規定,且給予之容積獎勵額度與申
請人貢獻(負擔)程度之間亦屬失衡,難認
有該府宣稱之所謂「對價性」,足見本件容
積獎勵細部計畫修訂案之規劃提案、審議及
核定過程,均有重大違失。監察院內政及族
群委員會於113年1月16日通過監察委員林盛
豐、蘇麗瓊所提出之調查報告,並決議糾正
臺北市政府及所屬都委會與都發局。
所有容積都是要法源,都審是依法審法規要
件,不會創造容積出來,創造容積的是市府
你們連都審在幹嘛都不知道還在推給都審
法官連北檢根本連傳訊邵都沒有,就跟
來 「逾越(牴觸)上位法規」 中文怎麼說
你教我
北市府回應過了 一切合法
是不是叫違法?
糾正跟違法是兩件事情,不然高雄/台南被
糾正的事情還少嗎?
著北檢一起胡扯說邵潛逃
法院判決才是違法 監察院什麼時候是
法院了
監院跟法院都貼給你了 還能凹?
賴清德在市長任內被監察院糾正幾次?
公民課都在睡欸
容積獎勵的目的是因為公共服務量能不足,用
容積鼓勵私人建物提供公共服務,或是配合政
府政策
賴清德有再鳥監察院的糾正?
裁定書根本不是判決
我沒看過監察院報告也知道違反土地使用分
區管制自治條例,這需要專家告訴你才知道
你們幹嘛不找我當台北市長
放你狗屁 監察院糾正你違施 你就是要依法
改正 為什麼改正 因為你違法啊 天兵嗎
IBIZA 你去跟蔣萬安市府的都發局講
奇怪耶合法然后沈給錢 應收錢都被收押
然后一堆說沒違法那這兩位是在搞笑嗎?
你誰?你說違反自己對鏡子說
當時賴清德當市長不進議會
收錢當然違法啊 這不是廢話
這邏輯有這樣難嗎?
被監察院糾正後,有鳥嗎?
容積轉移的目的則是除了容積獎勵的目的,還
有要解放政府財政
那個公務員收錢不違法的
行政機關可以自己準用別部法律喔?這麼明
顯看不出來
你覺得明顯 北市府說合法
最多就那幾個監察委員覺得違法
兩任北市府都說合法
你除非是行政法院法官 不然你說的不
算
賴清德不進議會,被監察院糾正後
再凹啊講不贏就開始凹
還反駁監院,繼續不進議會
收錢才違法所以那圖利罪為何不用金流?
還是圖利不違法 柯語錄
不就你在凹
這件圖利幾乎不可能成立
最後還是因為登革熱太嚴重了
柯文哲2017都說給了就違法,還在兩任市府
你也可以寫一份報告說我覺得哲合法
天才 行政法院你去告啊 市府會自己告自己
嗎 有夠天才
收賄本來就違法
搞了超久才進議會,重開始就把監院
的糾正當狗屎
你到底懂不懂行政法院 檢察院的職責是什
麼啦
所以北市府說合法就合法啊 除非有人
去行政法院告
你要我貼蔣北市府回應監察院的文嗎
重點就四個 一切合法
對啊 李四川現在跟你說違法 監察院跟你說
違法 妳說 誰告誰啦
你們連都計用什麼法都不懂不要出來嘴,爛
黨靠網軍想洗風向還早一百年啦
longtimens 貼給這些連google都不會的
吧
來 說我造謠的 上面法院結論 糾正案結論
李四川新聞稿 唸一下 哪個字不懂
他們說的沒屁用啊 京華城現在一樣繼
續蓋啊
京華城蔣市府一月確實有說合法,但後來四月
時也是蔣市府移送的
piliwu 你也是甚麼都不懂就出來帶風向
現在蔣市府的立場已經不是京華城合法了
合什麼法哪一部法你講出來不用給我法條,
嗆你們這些草包講不出來啦
所以的司法又可信了麻煩假設抗告成功
小草別再包圍法院了
所以?那蔣市府都發局再發個新聞稿說
京華城違法阿
就說他們說違法也說不出來哪一條違法
圖利啊
司法本來就不可信阿
自己移送合法的案子也算特別行動吧
讓不是都更的京華城,準用回饋義務較低的都
更獎勵,這就圖利啊
天真阿
圖利要件要明知違法而做 但現在就不
能說違法 怎麼成立圖利
改建公益性越高,容積獎勵的回饋義務越低
IBIZA 所以一月之後,蔣市府有哪個新聞
稿說違法?
貼上來看看?
現在就是要證明柯知情啊
圖利 非符合都更條件卻使用都更獎勵
移送不就代表覺得有可能違法
做得當下知道違法還做 你現在都已經2
024了才說那個可能違法
當年根本不符合圖利要件
兩三年才被發現圖利有啥好奇怪,李述德都過
八年了
天啊?移送就"代表" "覺得" "有可能"
除非有抓到金流對價 不然根本不可能
違法?
成立
怎麼會不符合
你這段陳述有多少不確定用詞?
李當年硬推翻合議 現在有人這樣做嗎
蔣市府都發局一月的新聞稿文中可沒有
李述德被關9年不就白癡當初說我什麼都不
知道只負責蓋章就好
那麼多不確定?
彭不是被押了嗎?現在是在說這案子還是
個人阿 能不能不要混在一起說
讓不是都更的京華城,準用回饋義務較低的都
更獎勵,中間的利益高達幾十億
蔣市府都發局一月的新聞稿是直接瞭當
除非整個都審會委員全部抓起關說這些
決定全部有問題 不然圖利根本不可能
成
說一切合法?
李述德也不是都計專家為何要去坐牢
這個案子本來就圖利,只是看是不是關到彭而
已
圖利要件就是要做的當下明知違法
為什麼委員要全關?
一月中的正式新聞稿是非常肯定的用詞
沒抓到金流本來就是圖利,蓋章不知道不就
好棒棒圖利罪可以廢掉了
現在大家都照規定合議決定根本不可能
成立圖利
明知不是都更,硬要給都更獎勵
結果你現在能舉出來的連正式新聞稿都
沒有
法規又沒規定地方政府不能自創獎勵
宋楚瑜女兒反對還明白講違法也要跟你的師
傅一起坐牢喔
委員給建議最后要誰決策?
其實有
你拿移送就當作蔣市府認為不合法?
其他人覺得合法啊
不是只有宋是專家欸
而且還不是委員投票是主席裁定的
專案小組會議上,法制局就說沒有創立都更獎
勵的權利,只能建議
合議聽得懂嗎
沒規定不能自創容積?你當自己白癡還是台
灣人都白癡?
有反對的委員為何要全部抓起來
共識決除非有人亂搞不然怎麼成立圖利
但這些建議最後都被無視
有可能有人亂搞啊,彭啊
到底凹什麼 誰跟你說違法就要有人被關 違
會議上這些意見就是少數
反都市計畫 分區管制自治條例 又沒有連結
刑法 但是就是違法啊 到底腦子有什麼事
所以要嘛共識決所有人都抓起關圖利
不然照專家共識做事怎麼成立圖利
沒有人亂搞違法容積給出來不用有人負責新
政治教你的喔
彭的羈押理由書,就說他預設立場、利用選任
委員的權利,排除反對,或選擇較無經驗的委
員
沒看到嗎?
現在就看是不是柯知情
連是不是違法都還沒定讞,就在那邊胡扯
柯的理由書也直接寫20%違法他們看不見啦
對啊 那就跟李一樣啊 他有操弄共識啊
再加上疑似金流所以有可能成立圖利
檢方當然覺得他違法啊這整件事又不一定
違法
還沒定讞沒錯但檢察官跟法官都認定是違法
給容積你們可以再凹沒關係
piliwu 你去跟北檢說阿
羈押庭裁定書寫了,你北檢還再抗告
但柯沒插手自然沒問題
如果柯要他這樣硬幹,那就是柯圖利了啊
不服三小?
法官理由書講20%違法啦你去跟法官講
誰說沒違法
檢察官都嘛認定違法…
不要在20%違法了…
法官也是說違法,只是看誰決定
不押柯是因為柯無能力蓋章不知道好嗎,你
不識字可以先說
天啊 這些法都是行政裁量 監察院跟你說你
行政裁量有錯 所以違反這些法 你還能凹什
麼 只能依法改正到合法 有沒有這麼難懂
那個就不確定
進訴訟可能容積獎勵合法
這裡的羈押庭的裁定書的意見可以決定
監察院可以不鳥 他不是法院
法官就是講20%違法你挑針三小
容積20%是否違法?要確定ㄟ?
現在法院就是認為柯智障到沒有犯案
法院是說援引監察院說法 根本沒下判
決
羈押庭的裁定書是最終意見,你要確喔
20%違法啊 天啊 監察院 都跟你說了啊
北檢可是不服這個裁定書已經抗告了喔
羈押庭又不一定會跟你爭執20%有沒有違
裁定書什麼時候變成行政法院判決書了
法不代表被告承認這違法
現在法院認為這個案子有人違法,但柯質能不
足,所以違法的不是他
智能不足
監察院說歸說北市府不認同啊
你們不是有閱讀障礙就是跳針帶風向
法官寫的東西看不懂先講
柯說他不知道最簡單有沒有違法都不干他
的事
前面幾篇就討論過了 是你一直跳針
反正違法跟智障,柯文哲總要承認一個
確定知道再去主張20%合法就好
法盲還一直把裁定書當聖旨
法官是說京華城案違法,柯也蓋章了但智商
很低看不懂內容,所以不符合明知要件不押
他
閱讀能力有問題討論個屁
重點是這個法官有最終權力決定這個
我去告人強姦母豬對方不爭執判決書也會
說對方強姦母豬
20%容積的決定違不違法?
法官檢察官講的都不能準你家師傅才是聖旨
我們都知道
20%容積獎勵合法,但項目不合法
更何況這法官的意見也僅只表達餘
不是 你到底懂不懂監察院的職責 糾舉 糾
正 的權利 瞭解一下好嗎 奇怪 憲法不是國
民必修嗎
這個羈押庭裁定書
我剛剛就說了,讓公益性較低的一般改建案,
使用回饋義務較低的都更獎勵
如果法官羈押庭講的都是真理
真的連糾正權東歐搞不懂 你就告訴我 監察
院糾正案 哪一個字是錯的 引用的法條哪一
條是錯的 唉 有夠可悲
那北檢還抗告幹麻?
一般改建案,適用的是土管條例的容積獎勵
北市府就已經回應完畢 他根本沒有要
理監察院還是一樣繼續蓋啊 請問監察
院能幹嘛
土管條例的容積獎勵,都有高回饋義務
北市府現在就還是認為合法阿
要開放市民使用,或是回饋70%利益給政府
你打這些沒用啦 北市府認定合法
他沒有發正式新聞稿說認定不合法
最後結果就是法院判
行為上也沒有制止正在不合法的持續行為
森業永春為了要拿土管獎勵,就捐了一個健身
中心給台北市政府
所以才說20%合法還是違法根本不確定
北市府移送就表示他現在認為有違法可能
塔綠斑現在把監察院當聖旨阿
之前賴清德當市長被監察院糾了好幾次
其實沒什麼不確定
就不確定啊
也沒見塔綠斑出來說話
公益性跟回饋義務不相符
你2024不確定的東西怎麼能說當年呢
你說的不算
你現在只是仗著還沒判決啦
真的認為不合法,還在那邊讓他繼續?
就是仗著還沒判決
就真的還沒判決啊 不然呢
高虹安被列被告的時候你一定也是這樣說
笑死
不用扯其他的
不見棺材不掉淚
你真的認為他違法,還不阻止?
不是 這20%就算現在違法 也不等於可
以直接推成當年圖利
而且你不是市井小民,市井小民不阻止OK
你主管機關認定他違法,還不阻止?
警察看到有人違停,會需要等到法院判
決違法才敢上去開單?
然後 IBIZA,你說北市府有移送此案
連結給一下吧?
到底在講三小,不就一堆專家議員說違法,柯
文哲自己2017年也說給了就違法,但最後硬要
幹啊
最好是沒人攔他
也一堆專家說不違法阿
你要聽誰的?
2017年跟這次20%完全不一樣…不要混
雜一起
最後柯的決定就是依照專家委員會的決定
這就硬幹?
真的硬幹事項賴清德那樣
後來專家就共識840嘛
自己決定不進議會就不進議會
結論就這樣
我是真不知道在跳針什麼
多少議員,監委、都發糾正了
說不進就不進
你說北市移送京華城案的連結有嗎?
北院那個別再po了,那是引用監院糾正
報告。那監院若覺得嚴重違法會怎樣?
就升級成彈劾+移送資料給檢調,例子
就是2012美河市案
一群專家就已經做出結論了 除非全部
專家都要問題 不然怎麼照結論走會有
問題?
IBIZA 我 google 打 "北市府移送 京華城
案",搜到的結果沒有一項是北市府移送?
你說的北市府主動移送京華城案給哪個
單位?
政風
笑死人,移送政風
看起來跟那20%沒關係欸
移送政風你可以自己腦補成
北市府打臉自己1月時都發局的正式申明
而且這看起來只是嘴砲
轉成認定20%容積認定違法?
一樓公三小 類推適用是法院在下的,行
政機關涉及這麼大的授予利益本來就要
法源
請 不 要 腦 補
很 難 看
看某P講不贏就崩潰喊人網軍就知道誰贏
了
而且這偏都市計畫的學科方面,比較不
像地政,都市計畫那麼冷門的學科一堆
人大談
真的有夠搞笑 違不違法都要爭論了還要辦
圖利罪
合法性審查在行政法院 不在鄉民好嗎
就不是判決書的東西一直拿出來說嘴 法
盲真的…..
都審是在審 不是在決定 權責關係賢
搞清楚再來槓
政黑什麼智障都有 還喜歡冒充專家
好好笑
干你馬來人屁事 整篇跟沒講一樣
京華城就不是都更...
認真文
34
Re: [新聞] 都發局長認了!柯文哲專簽交辦 放寬京華城容積獎勵別鬼扯好不好 ※ 引述《turbomons (Τ/taʊ/)》之銘言: : ※ 引述《JinCheng5566 (金城五洗髮精)》之銘言: : : 都發局長認了!柯文哲專簽交辦 放寬京華城容積獎勵 : : 15:50 2024/05/02 中時 劉彥宜14
Re: [新聞] 京華城容積率變更爆爭議 威京集團痛陳三民進黨在今年1月8日 開記者會指控柯文哲以京華城案貪污圖利120億 說840%是柯文哲送的大禮 但有爭議的就只有20% 就是監察院稱不當參考採用18
Re: [新聞] 柯文哲稱不知容積率840%遭無保請回 蔣萬北院說的是 阿北不知道是違法的 不是不知道容積獎勵 柯文哲無保請回 北院認「無犯罪高度可能」詳細說明 "即不符合「都市計畫法第24條」,也不符合「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蓋與都市更 新性質不同),以及不符合公益性、對價性。"17
Re: [新聞] 李彥秀:MG149案不起訴 讓柯文哲誤會這改善一下 這20%為什麼來的 京華城的開發是威京80年去跟北市府申請工轉商 當時北市府的計畫書載明 1.整個街郭開發由威京負責11
Re: [新聞] 柯文哲陷京華城案 專案召集人游淑慧點出最後一段的邏輯很怪,若建築設計、韌性城市的想法,是城市建築設計的基本要求,那都市更新也該符合這基本要求。 這樣"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中第十條到第十三條就有問題,因為都是利用綠建築,智慧建築等給予獎勵容積。 如果是游大媽認同這樣的說法,那所有的都更案都不能根據上面的辦法給予獎勵容積。 她敢這樣宣稱嗎? --2
Re: [新聞] 列貪污被告! 柯文哲急發「1102字文長慎入如果你是柯粉的話 應該多少也知道柯文哲競選市長時的政見 其中就有打造進步宜居城市 一般人大概只會把這句當作喊個漂亮口號 但這人是真的認真去想辦法實踐8
Re: [問卦] 都市計畫法第24條不管是都市計畫法24條私人自提、26條通盤檢討還是27條迅行變更 於土管要點中增設容積獎勵是行之有年的做法,全台縣市都這麼做 現在搞出這一齣,確實有法源不明確的疑慮,內政部已經發函禁止惹 都市計畫賦予允建容積率或額外再給予容積獎勵,因涉及公共利益或實現人民基本權利之 保障等重大事項,應有法律或法律明確之授權為依據。細部計畫容積獎勵不得逾越依都市2
Re: [新聞] 高雄國賓容積率1142% 藍議員質疑:市府稱合法卻不公開一直有人在說 甚麼 獎勵20% 於法無據 明明就寫得很明白 一堆人都故意不看 首先 都市計畫法裡面就說了 第24條 申請當地直轄市、縣(市)政府或鄉、鎮、縣轄市公所依前條規定辦理。 第39條 內政部或直轄市政府得依據地方實際情況,於本法施行細則中作必要之規定。5
Re: [問卦] 都更為啥會推不動啊首先天底下不會有好心人 會沒有任何好處下就無條件幫你老房子拆掉重建蓋棟一棟新房子給你的 如果看過都市更新條例的立法目的 開宗明義會寫 "為促進都市土地有計畫之再開發利用,復甦都市機能,改善居住環境與景觀,X
Re: [新聞] 京華城案扯出高雄國賓容積率1142% 高市小草浮木出現了 不過抓了好幾天終於抓到一個 首先告訴你原po的說法出處在哪裡 就是我們威京集團小沈的聲明稿
爆
[討論] 北檢通知十點記者會 簽到囉爆
[討論] 發p幣啦爆
[討論] 北檢:陳O菡 另案偵辦中70
[轉錄]黃國昌FB 北檢還是硬要指控柯文哲收賄款86
[討論] 小草:今日柯文哲,明天黃國昌85
[討論] 小草:倒閣重選了啦79
[討論] 阿北商辦安全下莊了耶!75
[黑特] 劉靜怡瘋狂自走砲耶64
[黑特] 三立截這個黃國昌的照片也太雞掰…55
[黑特] 28.6年 柯又贏38
[討論] 當年台灣晚一年爆發疫情是否已經很棒了?17
[黑特] 沒查到金流可以判28年??????????????????46
[討論] 折扣碼分潤被另案偵辦XDDDDDDDDDDDDDDDDDDD40
[討論] 三次便當會只有一個人全身而退32
[討論] 北檢:柯文哲動土典禮收賄1500萬27
[討論] 有這麼難理解嗎31
[轉錄] 黃珊珊FB 從現在起 公開審理 別再放話23
[黑特] 小草:台灣待不下去了,想移民日本29
[討論] 王乃伃拿到柯文哲的起訴書了?21
[討論] 有沒有可能北檢記者會直接說「柯文哲無罪27
[黑特] 鏡新聞記者說收到消息27
[討論] 彭振聲認罪了是不是應該給他一些掌聲?41
[黑特] 哇日本要開給中國人十年簽證><42
[黑特] 北檢10點記者會21
[討論] 蘇一峰:應該直接死刑25
[討論] QA演唱會那題我笑噴26
[討論] 謝謝亞虎~24
[討論] 民眾黨今天會不會開記者會找理由?18
[討論] 1500萬金流呢?25
[討論] 北檢 QA 全文 共17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