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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碰到憲法法庭就爬袋?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討論] 碰到憲法法庭就爬袋?作者
court0043
(紅色十月)
時間推噓 4 推:4 噓:0 →:11

很多法律人因為蔡宗珍等三人的聲明而崩潰,
然後冒出很多奇怪的講法,
就問了:

1. 憲政機關的職權行使不受其他憲政機關拘束..
(蔡宗珍2002年的講法)
那意思是說, 法律保留原則、民刑行政訴訟法,
全部是立法權干涉行政權、法院 此等憲政機關的職權行使囉?
換言之, 有組織法即有行為法囉?

2. 大法官在憲法本文, 就寫78、79條,
緊接著就是第80條:
法官須超出黨派以外,依據「法律」獨立審判,不受任何干涉。
所以, 大法官是法官、所以有法庭、有訴訟法,
但大法官就是跟其他法官不一樣, 不受憲法第80條的這個「法律」限制,
只需要用自己的想法即可?
根據是什麼?

3. 對憲法的忠誠義務.... 耶, 大家都說自己忠誠耶,
這跟廢話差在哪?

4. 蔡宗珍等3位大法官的聲明, 不就從頭到尾在講「組織」不合法嗎?
今天一般法院合議庭, 應該要三人合議, 還是五人合議, 還是一票人合議,
是組織法的範圍, 所以可以用法院組織法第3條明文規定.
但大法官幾人合議, 就是不一樣, 所以不能用法律規定?
依據是什麼?

5. 還有人說什麼憲法法庭是監督立法院的機關,
豈有反客為主監督憲法法庭的道理.
嗯... 請問哪裏規定憲法法庭是監督立法院來著?

總括來說, 其實問題就一件事:
一般法院的訴訟法, 就是立法院/國會 決定,
為何憲法法庭的憲法訴訟法, 立法院/國會 就沒有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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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6.86.15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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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nhisky 10/09 12:58這個議題,連政黑土木博都不敢出來講法

finhisky 10/09 12:58律了,你哪位

對不起, 一定要有個title 嗎? 我還真沒有, 有十多年法庭經驗,經手過上萬件而已。

※ 編輯: court0043 (49.216.86.15 臺灣), 10/09/2025 12:59:51

xheath 10/09 13:07一堆人都憲法大師請神上身啊 一夜之間精

xheath 10/09 13:07通憲法運作

v40316 10/09 13:11人家已經改口博士生了,別再鞭

millennial 10/09 13:13拿80條來說要大法官要遵守,但171-1

millennial 10/09 13:13咧?法律能剝奪173賦予的權力?立法

好吧, 憲法第76條、第80條, 與第171、173自我抵觸, 所以第80條、第82條均無效 大家真的都看得懂你在說什麼。

millennial 10/09 13:13院有你的權力,但越界與否的裁判官實

millennial 10/09 13:13質失能是立法權能幹的?如此邏輯在嘴

millennial 10/09 13:13案件數前我寧願信那些學者。

※ 編輯: court0043 (49.216.86.15 臺灣), 10/09/2025 13:25:54

millennial 10/09 13:30這回覆,你真的是律師?

millennial 10/09 13:34您的見解很好,不想投期刊也可以去學

millennial 10/09 13:34者發文下戰。PTT使用者越來越少了,

millennial 10/09 13:34真當潛水的都沒邏輯。您慢慢洗。

慢走不送.

※ 編輯: court0043 (101.12.93.152 臺灣), 10/09/2025 13:43:24

Dix123 10/09 15:11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