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高院更裁原因
更裁原因一覽
1.對於被告4人無羈押必要性一節,未就其衡量事項為必要說明
2.未具體說明何以具保等手段即可防免被告4人逃亡,理由實屬不備
3.原審諭知的具保金額,與被告等人所造成法益侵害及犯罪所得金額是否相當?
是否足以形成相當拘束力?也未見妥適說明
高院認證當初地院的交保理由太草率了
給我重來
昌跟昌嫂禮拜一該準備去籌措更多現金囉呵呵
柯文哲跟陳鮭魚自己也該去籌了吧
你們沒有這麼窮拉
柯文哲總統競選時財產申報存款2464萬
說籌不出3000萬到底要笑死誰拉
--
漏了 還有應曉薇二本護照呢?
要割草怎麼可能自己籌
長官講話了
還拿了三分之二補助款,保金加五千萬也夠 XD
沒辦法 沈看起來就就像會逃一樣
地院就全然相信人性的善~太智障了www
那天北院外面那群鬧事畜生 就是又一
跟上次一樣吧,叫地院把證據看清楚再判
次用政治影響司法啊
這理由 完全打臉北院
哈哈
跟當初北院劉德華無保請回意思一樣
直接打臉,高院也太不給面子了吧
柯不是限制出海出境,每天分局簽到了
嗎?照這個理由,全台灣沒有被告可以
交保了
這應該是常見手段吧 看鄭文燦案就知道
沒上電子腳鐐就夠奇怪的了
豬隊友:應曉薇
兩邊會一直來來回回 直到保金夠多
阿燦三進三出欸。阿北應該也會
這次大概要8000萬了
沈是最有可能跑的嗎?
高院英明
猜北院是一直故意放柯 嘻嘻
有望破紀錄?
第一項是重點 未就其衡量事項為必要說明
簡單來說北檢有在起訴書上寫明還有另外四
案待查,但北院卻沒有針對這項進行說明,
2 3是說何以認定交保金可以防止被告四人
然後再釣大魚
逃亡
小沈沒上腳鐐跟定期報到真的太輕了 阿北
有媒體24小時監控應該是沒太大問題 交保
金增加就好
沈>應>李>柯,烙跑機率
上電子腳鐐 然後保釋金再加倍 國蔥
再演一次8分鐘拿出3000萬
高院:得加錢!!!
光是有應的兩本護照,就足以更裁了
說不定這兩天他滅的證是其他案的,北院
真天真
超噁
北院的交保規定本來就很詭異,要柯不
能跟證人接觸?pg不是證人?草黨那一群
不也是一堆證人?北院如何監控他們不
能相互接觸?
沒錯 根本讓他出來滅證 串供的。他
還有其他案子欸
三千萬是國昌湊出來的,所以到時候阿北要
潛逃根本一點壓力都沒有,要防止阿北潛逃
必須要直接扣押阿北的資產才行
小沈交保金應該20億 柯應該5億
金額是否相當 就是加錢加電子腳鐐啦啦
沒錯,錢不是2772的,逃亡一點約束都沒有
第三點就是暗示了 交保金額太少了
阿北要把握今晚,必須瘋狂做愛
最後要是串證滅證,北院就得負責
解語花逆天妖精都可以叫來了吧
光是小沈就很難不保證他有任何行動
阿北3000就算了,另外一個4000???
放柯出來完全是縱虎歸山,起碼橘子抓到了
雍正:「來人啊!宣解語花侍寢!」
明明有其他案待查還放他出來串
其實地院那樣應該就心證已成所以放出來也沒
差,只是高院不買單
又不是台獨家產都在國外,這幾人根本不可
能跑吧!
沈慶京這種咖就算給他交保 至少要4億
吧
起訴書上面記載柯文哲侵吞的公益款項ˊ
別怕 蔥嫂家是建商 有的是$
就六千多萬 還有其他沒算的
橘子還逃逸通緝在外,她要是如他們所
說不是重要角色,那為何不回來??行
為說明情節輕重,這種角色還逃逸在國外
,怎會沒有串證之虞
高院這打臉打的力道真重啊.....
以柯的身分不可能不跟證人接觸到 要防
止串供超難
不輸四個月前的打臉地院裁定書
我也猜故意放他出來 看會不會找誰
柯文哲:我不用裝窮買1億元房不困難
PG都能看上億豪宅了 怕什麼
況且柯的辭職信到現在效力未卜,難防串證
我真的不知道要怎麼百分百防止串供...
完全防不住又能給柯做政治偵防,地院完全
忽視這點
我認為北院是故意放的 通常都會讓你
即使與證人不能共處 那中間人非證人呢?
抗告 再往上加前
柯157智商肯定又會想到什麼爛招
加錢 鄭文燦就這樣搞好幾次
只有保金+限制住居根本沒強制力啊
保金過低的問題我有想過 才三千萬交保 要逃
也沒辦法因為那一點保金就限制 而且還不是
自己出的錢
地院交保根本阻止不了串供滅證
對比綠友友加詐騙 XD
逃我們先不提啦 反正他真的逃了民眾
黨全黨的政治生命直接終結 也是為台
灣除了個禍害 但串供總要擋吧
議員都能臥底拿到資料輸送,柯絕對還有勢
力與餘威
也沒說明被告與證人如何避免串證,還是
黨主席工作要接觸
侵占款項6000多萬 交保金別人出 表示這點
交保金額根本對柯沒約束力 逃亡也是狗昌
妻損失 柯可以去海外逍遙
尤其犯後態度差又有共同犯嫌在逃
說真的很想看沈逃跑,其他人直接死定了
柯雖然還有其他案 但如果要用這個理由
押似乎要換案子 現在是辦京華城
再加錢,讓阿北交保金額得第一
現在要押柯只能用京華城和獻金當理由
可不押柯p,但小沈與應小薇要押
一碼歸一碼
沈跑掉 股版大概會一堆人跳樓喔 我說認真的
對啦就是要羈押到審判綁你手腳堵死你嘴
,這樣黨檢媒才有勝算,讓你出來回應還
打過過嗎?
民眾黨對他根本沒那麼重要,尤其是在
跟28年刑期相比,才不會管民眾黨亡不亡
咧,難道他乖乖去坐牢,民眾黨就能撐過
2028/2032?一個無論如何下次選舉就可
能泡沫化的黨,重要性根本沒那麼大了
柯的實質影響力除了串證還有叫別人出交保
金的能力 具保不足以防止串證逃亡
對 用其他案不能當收押理由 要重新開
還打得過你柯嗎?
柯文哲可以接觸pg pg再去接觸其他人就好
無腦雜草除了像喪屍一樣整天鬼扯念經
黨檢媒黨檢媒 毫無邏輯論述可言 可悲
北院還有一個很蝦的部份就是他們把PG
排除 這點北檢也可以拿來用
也覺得是故意放他們出來,之後在加碼交保
金
再演一次籌錢戲碼
黨檢媒說穿了就是不敢公平審判的廢物
小草真的是邪教化了 好可怕
司法又死啦
跟邪教整天感恩師傅讚嘆師傅一樣啊
柯文哲不能接見證人 但PG除外
京華城幾億,算一下比例
第二點其實就電子腳鐐,第三就是得加錢!
不得抗告
神和祭司帶什麼口號就放棄思考複誦
這不是可以賭 四個人有誰會被押
交保金可能創新高
交保金多少都沒差,反正也是柯p出,不痛
不癢
希望檢方用交保金有人短時間可以幫柯出
不是柯p出
自己不用出錢 根本不足以防止逃亡這理由
要求續押
小草出的啦
放出去和PG天天串供了
現在已經和PG都對好答案了
反正一切有肥燦這個參考前例
小草想炒塔綠班政治迫害也炒不起來
沒有鄭文燦 小草可能會無理取鬧
就說了法官太佛心
說的好像現在沒無理取鬧似的
小沈,策略就是法官面前想裝病,結果在
檢方前就比較嗆聲?
而且這些人幾乎都有逃亡能力 又未認罪
法官放出去透氣一下+探望父親 現在關回去
幾乎每個都十幾年以上 是我能跑一定跑
逃亡能力是其次 重點是交保附加措施
就看那個醫院那為醫生要替小沈背書了?
根本沒辦法防止串供滅證
每個在法官面前都變貓了
到現在都還沒辭主席,這樣要他不能跟
那些下屬證人接觸?合理嗎?
3000萬真的跟肥燦差不多,合理嗎
法官道德勸說不要互相聯絡沒有任何約束力
交保金3000萬是瞧不起朕嗎
阿北:我不用裝窮我買的起一億元房子
道德勸說沒用,這些人有道德就不貪錢了,
交保金也要割小草
這爛理由完全適用於林秉文和鄭文燦
笑死了,能不能學柯建銘的老實,串證逃
亡?不過就是黨不能讓柯講話要封死而已
2464確實不夠啊鳥連算數都不會了
最起碼要戴電子腳鐐+辭主席,這是防串
證的最基本措施了,不然跟涉犯用道德勸
說來約束,哈,真有道德又怎會涉犯貪
污了
關幾十年肯定拼一波啊 哈哈
老套路了,第一季就玩過一次了
無罪推定在民主台灣原來是假的?
弄一個人搞成這樣很爽喔 大失血 228 bye
凡走過必留下痕跡 轉型正義只有綠專屬?
說真的,越看越離譜
沒金流沒證據羈押才是政治迫害
還有一點這四人一出來 就有證人要改證詞了
一直打臉一直爽啦 北院再亂搞啊
確定不會串供嗎法官
這四人社經地位明顯高於很多證人
政敵關到死不是常識嗎 党的對手放出來
皇帝怎麼睡得著
3不是自打嘴巴嗎 幾百億的案子只有2
10萬賄款ㄏ
反觀 詐騙百億的 百萬交保還不用限制出境
你看看對面党直接讓你獄中病死 民進党
還是太仁慈了
所以直接關起來?就直接和台灣人民說清
楚,現在黨政府的司法是這樣審
對下屆總統對手仁慈就是對自己殘忍 到
時候又少幾百萬票就不要出來哭
120億 不法所得 要多少保釋金???????
小草:謝謝法官 高院法官:不謝 不謝
阿燦 2800萬 不法所得多少?????
智障鳥先去吃屎好嗎
柯文哲光侵佔就6800萬了 保金3000萬確實太
少
智障鳥:excel pay要多少有多少
貪污黨又可以募款了 好羨慕喔
遇到柯又知道可能逃亡,啊其他人時在混
喔
應的逃亡機率最高吧,都實際嘗試過
了
沈應該機會最低,身體都要爛光了一
直開刀,是要逃去哪
記者整天跟要怎麼烙跑,真的很故意
欲加之罪
真的是…. 又放他們出來串,然後檢方
又更難查了
林秉文洗錢上億,然後交保金300萬,呵呵。
不懂法律,但平民看文字感覺有道理
超級可悲
北院幹嘛一直給蠢草坐雲霄飛車 哈哈哈
哈哈
鄭文燦呢?
第二點逃亡真他媽笑死人。每天攝影機都
在柯他家了是要逃屁
從柯案可清鬆分辯周遭的人誰是壞人
真的要謝謝阿北
阿北還有選舉補助款3千多萬,安啦
翻譯就是保釋金太少啦
人民該死?政敵該死? IMB 光電綠能疫苗
快篩口服藥
簡單來說,就是忽視了逃亡的可能性啊
陳啟昱林秉文都不會跑,結果都跑了
要保好歹也要押個一億吧? 買上億房不難耶
草:高院民進黨開的啦
翻譯:我管你理由是啥 給我關就對了
林秉文?不就一個犯了小錯的路人甲?
北檢有留子彈
合情合理
地院覺得北檢給的延押理由不充足 高院覺
得北院給的交保理由不充足 那最後就是看
誰寫的更充足囉
柯 糞 崩 潰 !!!!
北院素質到底多爛啊連續兩次被高院打
臉
所以柯到底要怎麼逃亡?可以示範一下嗎?
雙標垃圾司法,幹你娘
有黨證才真好,不是嗎?可憐
民進黨支持者真的有夠邪教,超可怕
要超過014的500萬了嗎
5000
林秉文:哈哈哈哈哈哈哈笑死,高院我的狗
啦
有黨證就可不用羈押四處跑了
反觀300萬直接逃亡的,還有出來策劃國道撞
人的
民進黨就垃圾阿
柯就是關到死啦
反觀阿林
政水準正常發揮
詐騙案的都逃亡了,怎麼沒用這理由羈
押
小草繼續哭吧,真療瘉☺
陳啟昱?
還是秉文厲害,黨證無敵
保釋金本來就要嫌犯掏身家的程度,才能保證
你跑不了啊!這不是常識嗎?
愈高官愈要執行黨意而已,講一堆廢話。
近幾年已經幾個綠營人士棄保潛逃了,這
些話怎麼沒有對當初認為可放人的法官講
垃圾北檢 綠共的狗
要掏空身家真假? 那肥燦怎麼沒一次拉
到十億?
秉文也應該更高吧 結果人就跑了
4.某大佬說抓回去關到死
呃 林秉文?
塊陶阿北
小草趕快集資阿,之後保金可能要超越林
益世變成史上政治人物第一人了,阿北連
交保金都不想屈居第二
53
[討論] 高院:被告是否毫無所悉仍有究明必要如題,高院對於抗告的結果出來啦 高院合議庭: 被告是否如其主張 「相信具專業性且為多數決之都委會決議」,27
Re: [新聞] 快訊/大逆轉!朱亞虎發回更裁4小時「再遭裁定理由上午出爐了: 一、被告經訊問後,不爭執聲請書所指部分事實,並有卷內相關資料等足稽,則被告涉犯 貪污治罪條例第十一條第四項、第一項之對公務員違背職務行賄罪犯罪嫌疑重大。 二、被告所坦承行賄金額及範圍,參酌卷證其他資料以及共犯或證人之陳述,尚屬有疑。 被告為避免受到重刑,縱暫時坦承部分事實,仍有可能於將來避重就輕、翻異前詞,為保6
Re: [新聞] 鄭文燦1200萬元交保 桃園地院:難認有羈押其實桃院已經透露心證了: 桃院指出,至於在羈押原因及必要性部分,檢方以本案被告犯罪嫌疑重大,且涉犯最輕本 刑7年以上重罪,有相當理由認為被告有逃亡之虞,此部分聲請有據。 胖周瑜被定調有相當理由逃亡之虞,但開了一個後門,法官認為被告卸任市長一職已逾1年 半,在桃園市政府是否有影響力仍有疑義,最後就是拉高保釋金替代羈押。5
Re: [新聞] 鄭文燦涉貪獲交保檢抗告成功 高院撤銷發高等法院 113 年偵抗字第 1337 號裁定要旨: 一、原審並未於裁定中說明被告究竟有何羈押之原因,若被告有羈押原因是否均無羈押之 必要?原審未予以說明其認定依據,本院自無從判斷其適法、妥當性。 二、檢察官已於聲請羈押理由書及抗告書中敘明尚有傳喚桃園市府相關局處公務人員以查 明本案事實之必要,則相關共犯或證人與被告間是否尚有聯絡本案案情之可能?衡以3
Re: [討論] 鄭文燦1200萬交保!!節錄理由如下 1.不違背職務收受賄絡罪嫌部分 犯罪嫌疑重大 2.洗錢部分 嫌疑不足 駁回 3.洩密部分 可能有公務員,但尚難認洩密之來源為原告 駁回 羈押部分1
Re: [討論] 律師去跟柯文哲律見的時候,會怎麼建如果我是當事人律師 我會建議他不要提抗告 因為提了 大概有99%會被駁回 地院法官裁定書的內容說的很清楚 羈押理由是重罪嫌疑+有滅證可能- 單看「113 年度聲羈更二字第 17 號」摘要: 一、犯罪嫌疑部分: (一)被告經訊問後,否認有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3款之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 惟此有證人廖○松、廖○廷之證述及卷內相關通訊監察譯文、通訊軟體對話可佐,應認此 部分犯罪嫌重大。
- 針對「無證據表明許芷瑜(橘子)的涉案情節」部分,補充內容如下: 一、許芷瑜替柯文哲拿政治獻金的現金款項幾次,每次高達數百萬元,佐證她對柯的金流 瞭若指掌;而在共犯國民黨籍台北市議員應曉薇與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八月二十八日 被約談後,許芷瑜急忙於八月二十九日凌晨四時許訂機票出國,也啟人疑竇。 二、經還原被撕碎的紙條,上面寫到「晶華orange出國」、「木可內帳、有無洩露?帳本
87
[黑特] 亞克畫動畫 收益被拔63
[討論] 謝長廷又發文啦 - 證據薄弱27
[討論] 柯粉要怎麼解釋橘子直接消失?45
[轉錄] 劉靜怡 臉書 跟上Excel的時事梗49
[討論] 馬英九為什麼能全身而退?20
[討論] 還在跳針EXCEL不能當證據的通通進來啦!43
Re: [討論] 為什麼阿北仇恨值那麼高啊爆
[討論] 為什麼阿北仇恨值那麼高啊28
[討論] 橘子人還在日本,應是柯傅堯在接濟她28
[討論] 柯粉開始肉搜檢察官了15
[討論] 高雄需要兩個高鐵車站嗎?46
[討論] 財劃法 內政部要砍的項目出爐21
Re: [轉錄] 謝長廷臉書14
[轉錄] 謝長廷FB 我昨天的貼文,聽說被罵翻了11
Re: [討論] 柯粉要怎麼解釋橘子直接消失?17
[黑特] 說柯文哲是賴最大政敵的是不是搞錯什麼10
[討論] 國民黨是不是開竅了、讓有梗年輕人當小編9
[討論] 民進黨地方選舉真的會死的很慘26
[轉錄] 謝長廷臉書11
[討論] 所以小沈的1600萬拿去幹嘛了12
Re: [新聞] 《老人福利法》明闖關!衛福部再表反對:11
[討論] 柯美蘭有5000萬 只想給10萬幫哥哥交保12
[討論] 黃國昌如何評論陳佩琪一人拉4000萬現金?18
[黑特] 黃國昌心中只有上意 超噁心X
[討論] 青鳥只想監督在野黨?7
[討論] 謝長廷發文對綠營和北檢很傷9
[討論] 柯文哲怎麼只有在法院才辭黨主席?9
[討論] 所以小草們,你們要什麼?18
[舊聞] 羞愧不敢穿短褲 他們訴說戴電子腳鐐的心8
[討論] 藍委:謝長廷在肖想擔任大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