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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秀非機密公文犯了什麼法?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討論] 秀非機密公文犯了什麼法?作者
MrTaxes
(謝謝提醒)
時間推噓14 推:20 噓:6 →:28

※ 引述《lono (lono)》之銘言:
(恕刪)
: 新聞常常有人在秀公文
: 到底有什麼問題?
: 犯什麼法?
: 其他人秀公文稀鬆平常
: 柯文哲秀公文就罪大惡極要送土城?
: 你們摸摸自己的腦袋
: 好好想一想
: 柯文哲是第一次在記者面前秀公文的人嗎?
: 今天到底是在吵什麼?

這其實是一個好問題,很值得討論。

既然是在問什麼法規,就先把法規找出來。

<臺北市政府各機關學校公文公開作業原則>
中華民國110年10月18日臺北市政府(110)府授秘文字第1103012293號函修正第九點,自函頒日生效
一、臺北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建立公文公開作業機制,落實「開放
政府、全民參與、公開透明」施政目標,特訂定本原則。
二、本原則所稱公文,係指處理公務或與公務有關之各類紀錄資料及其附
件。
三、本府各機關學校(以下簡稱各機關)管有之公文,以公開為原則,不
公開為例外。
四、各機關辦理公文公開作業,應注意不得違反政府資訊公開法、政府採
購法、個人資料保護法、檔案法或其他特別法令應予保密事項之規定。
五、公文公開形式如下:
(一)完整公開:將公文原件內容(含核章及批示資訊)全部公開。
(二)部分公開:去除或遮掩部分公文內容、核章或批示資訊。
六、公文公開核定程序如下:
(一)市政會議紀錄:一經核定,即可對外公開。
(二)本府重大政策公文:經政策核定後,即可對外公開。
(三)各機關業務會議紀錄及各層級任務編組會議紀錄:原則一經核
定,即可對外公開;但各機關首長(召集人)可另行核定不予公開或部分公開。
(四)各機關其他公文:機關視業務推展需要,由公文決行層級之長
官核定對外公開形式。
七、各機關應隨時檢討審視不予公開公文之事由,是否已有客觀情事變更
,以適時對外公開。
八、各機關公開之公文,除放置於機關網站外,得視實際需要,選擇其他
足以使公眾得知之適當方式為之。
九、違反本原則程序,逕將公文對外公開者,依本府文書處理實施要點第
一百零四點規定專案簽報議處。

以上是110年柯文哲市府的規定。

那麼應該要問的是,陳智菡所秀出來的公文,有沒有經過上面規定的程序。

所謂的政府資訊公開,應該是透過一定程序對大眾公開。

而不是只有特定人才能利用特殊管道取得。

所以陳智菡是從怎樣管道取得的? 應該也有說明的義務。

尤其柯文哲自己以前頒布的規定,自己的幕僚應該也要遵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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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0.8.197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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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ujim 03/27 15:24既然如此 叫北市府移送政風調查阿

DustToDust 03/27 15:25所以到底有沒有核定

choujim 03/27 15:25不需要在外面大呼小叫 叫北市府移送調查

choujim 03/27 15:25

政風只能移送現任的公務員。陳智菡又不是。

tontontonni 03/27 15:26推說明

※ 編輯: MrTaxes (1.200.8.197 臺灣), 03/27/2024 15:27:17

choujim 03/27 15:26敢不敢送政風啦?一句話

lono 03/27 15:27把柯文哲簽報議處,我沒意見啦。但是到底犯

lono 03/27 15:27什麼法?

陳智菡犯了柯文哲當初訂的市府內規...

freddy50301 03/27 15:27你發這啥小 我要看唐鳳啊

kyon623 03/27 15:28小草都文盲看不懂啦

※ 編輯: MrTaxes (1.200.8.197 臺灣), 03/27/2024 15:29:14

Malion 03/27 15:29有合法就沒事,沒合法就有事

tontontonni 03/27 15:29草之白們也只是為護航而護航而已

choujim 03/27 15:29對啊 本來就是調查現任公務員是誰洩漏的

choujim 03/27 15:29阿 敢不敢調查啦?

ming0809 03/27 15:30看到樓上氣急敗壞,就知道打到痛處了

choujim 03/27 15:31尊嘟假嘟

pupuliao 03/27 15:32看到小草語無倫次了 不是戰狼自己拿的嗎

sheng319 03/27 15:32柯粉開始跳針 看來很有問題囉XD

pupuliao 03/27 15:32不是在離職前拿走自保的?

win8719 03/27 15:32戰狼不是說他自己拿的嗎

urgrandpa 03/27 15:32誰洩露的?問陳_菡啊

t21 03/27 15:33吃屎綠狗又高潮了

win8719 03/27 15:33調查現任公務員幹嗎?

choujim 03/27 15:33如果是在他任內自己拿的 那有啥子問題嗎

choujim 03/27 15:33

win8719 03/27 15:34問題公文沒照規定就拿回家啊

lono 03/27 15:34違反內規不犯法,看起來鍾小平要翻車了

star12614 03/27 15:35哦氣氣氣氣氣

choujim 03/27 15:35不然北市府用公文公開作業原則給他簽報

choujim 03/27 15:35議處阿?

dandes0227 03/27 15:35洗地仔好兇喔 幹嘛這麼氣^^

win8719 03/27 15:35違反內規~不代表他就不犯法喔

urgrandpa 03/27 15:35我很好奇柯粉到底出沒出社會

win8719 03/27 15:36人家不就告訴你他現在不是公務員

choujim 03/27 15:36邏輯無敵 真的笑死

win8719 03/27 15:36對了上面有一篇前勞動局長被檢方起訴喔

Hoty69 03/27 15:36遺憾的是,只能懲處現職市府人員

win8719 03/27 15:37不是我比較好奇的事~扯到政風處是啥邏輯

Hoty69 03/27 15:37前勞動局長是洩漏機密文件

win8719 03/27 15:37所以這個算不算機密不知道喔

signm 03/27 15:38小草跳針應該是打對了

win8719 03/27 15:38鐘小平告的應該是盜竊罪喔

Hoty69 03/27 15:38不知,因為安安說找不到這份文

^^^^^^^^^^^^^^^^^^^^^^^^^^^^^^^^^^^^^^^^^^^^^^^^^ 現任市府竟然沒有?如果是這樣很嚴重耶。要確定耶。

Hoty69 03/27 15:38或許這是平行時空下的公文

CHENXOX 03/27 15:39 https://i.imgur.com/uAcngSQ.jpg

圖 秀非機密公文犯了什麼法?

ckai1983 03/27 15:39小草說黃靜瑩直播說是民眾黨調的

youreruhs 03/27 15:42小草不是最愛吹哨者嗎?怎麼現在又開始

youreruhs 03/27 15:42審判女巫了?笑死

slimak 03/27 15:42唐鳳哥怎麼正常發文了

※ 編輯: MrTaxes (1.200.8.197 臺灣), 03/27/2024 15:44:24

Sousake 03/27 15:50章萬安找不到這份?真的還假的?

nhk123871192 03/27 15:52早說了坐等翻車

zxp9505007 03/27 16:35地檢署快起訴

netboy789 03/27 16:39請問公文室有開放借閱嗎?

dash007 03/27 19:12安安找不到這份公文?那更嚴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