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黑特] 檢察官:柯文哲要自己交代清楚金流去向
首先你提的是財產來源不明罪的條例
https://i.imgur.com/CIkZQGr.png
這條罪必須符合貪汙法4-6條規定
https://i.imgur.com/VkBM3hG.png
https://i.imgur.com/VkBM3hG.png
https://i.imgur.com/EzDulSs.png
https://i.imgur.com/pw3eMjX.png
重點圖利罪有受害者吧!
如果金華城是受害者,金華城賺多少錢是怎麼算的?
如果說台北市和台北市民受害,那誰因此受害了?
圖利是必須有人受益有人受害,才能比較出圖利的事實不是嗎?
沒有證實圖利事實和貪污金流
還在沒有證實有不法財產證據條件下
就利用指出不法財產的存在
要人自證說明檢察官質問的財產怎麼來的
這跟檢察官說你吃了麥當勞的大麥克,要你付錢
但卻沒找到大麥克存在你的嘴裡、胃袋、腸道、肛門的痕跡
然後就說你偷吃了大麥克,要你證明
提出【你就是偷吃,你必須證明你怎麼偷吃】的說法!
還引用財產來源不明法要求你必須自證!
搞不搞笑! 怎麼自證不存在的事實!
重點是證實了哪筆不明財產來源了嗎?
EXCE?
鐘小平阿 你有沒有覺得這比當初KMT威風時更威風
最厲害的還動不動就說人法盲
鹹濕 鹹濕 鹹濕
※ 引述《Mimmature (Musicians Immature)》之銘言:
: 原來這麼多人不知道我國貪污治罪條例6-1有寫
: https://i.imgur.com/mpIf9ox.png
: 不適用無罪推定與不自證己罪
: 滿多國家都有類似的法律
: 法律人要考試不是沒道理
: 像下面這一大堆都去當律師跟檢察官的話
: 我看要開啟大貪污時代了
--
https://i.imgur.com/t3Hdkfs.gif
https://i.imgur.com/gHJEJMU.jpeg
https://i.imgur.com/XXlSTHi.jpeg
https://i.imgur.com/ctm8WTp.jpeg
https://i.imgur.com/lXomYYE.jpeg
https://i.imgur.com/Ga4NG4W.jpeg
--
容積率=公共財
不然每個建築都給2000%不是更好
錯字一堆先改一下好嗎
然後EXCEL之所以能當證據 可以去看
起訴書 這篇一副沒看過的樣子
呵呵! 你習慣看簡體字嗎? 檢察官都自己承認EXCEL證據力有問題了 哀...
※ 編輯: mazinkisa (125.231.94.169 臺灣), 12/30/2024 05:45:40你說得對
你習慣看簡體字?
※ 編輯: mazinkisa (125.231.94.169 臺灣), 12/30/2024 05:54:04洨草又在超譯腦補
是單獨小沈那條1500證據力不足,還
是整個EXCEL
證據力不足?
所以呢? 這證據在哪裡! 你不是要人證明"小沈1500"嗎? 請問EXCEL證據證明小沈1500了? 提這樣的說詞,你邏輯不好喔! 檢察官腦子邏輯有問題,你也跟著有問題? 難道檢察官說妳承認吃了麥香堡、吃了牛肉雙層堡 所以檢察官說妳就是吃了大麥克!! 你就是吃了大麥克了? 請問你是這樣認定嗎?
※ 編輯: mazinkisa (125.231.94.169 臺灣), 12/30/2024 06:01:30小草腦袋永遠只有1500其他被證人證實的忽略
想妍妍
更別說那前金210萬 白手套都認了也有金流
照你這樣說捷運改經過顏寬恒家也沒人
受害啊 換個路線而已又沒什麼
法盲,那來的圖利罪要求要有被害人?
合理推論的間接證據也是刑訴法的證據,
白黨那些法律專家只會故意煽動小草說沒
有證據,搞政治對抗,但法官可不是笨蛋
。
別自己蠢就出來耍笨! 你有意見去找蔡正元爭論 知道何謂利害關係嗎?利害!利害! 就是有誰受益誰損失才有利益和受害關係 沒有一方利益受損,何來圖利誰的問題! 沒腦子就別隨便拿法盲耍蠢
真的,幹嘛要有什麼容積率建蔽率,每
個縣市還都不一樣,大家想蓋幾樓就幾
樓不行嗎?
繼續凹吧洨草
沒錯,北檢點了大麥克,一定有吃。
爆
首Po剛剛羈押庭上 檢察官在裡面 重複講上次的一樣論點 不過有講出一句新的論點 檢察官說:我們知道或許我們的證據還不是很完備 關於金流部分柯文哲需要自己交代清楚金流去向28
柯文哲他多壞你知道嗎? 他是連一堆人已經指證說有拿錢給他 他全部都否認說不知道 現在你要他講他錢收了花去哪 怎麼可能X
我看過某部電影 A說B吃了兩碗涼粉卻只給一碗的錢 B說他只吃了一碗 然後最後在與論壓力下 B只好挖開自己肚子自己證明只吃了一碗20
合理啊, 隨身碟只有你在用 裡面資料的99%, 幾十條檔案都是真的, 然後你說有一條是假的5
真的 假的? 我知道我法盲(法盲定義 沒考上司法官OR律師) 但也知道 不自證己罪 及舉證之所在 敗訴之所在的道理 今天 有檢方起訴一起毒品走私案X
哈哈這就是腦殘綠畜吹捧的鷹犬北檢程度 被告論點就是根本沒有1500萬,北檢要定 人罪當然是他的責任去找出金流。結果他 要被告交代被告說「不存在」的金流? 幹北檢這種低能程度跟腦袋裝屎的腦殘綠X
王世堅:沒有最扯,只有更扯。 這句話原來這是在說自己人啊。 霸凌叫目的良善 行賄證據叫某時某地 要受賄者在法庭上自己交代金流X
你吃了一碗粉 還是兩碗粉? 一就是一,二就是二 我今天就吃了一碗涼粉 現在是要剖開肚子證明自己只吃一碗涼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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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黑特] 陳鮭魚要拿出4300萬商辦的匯款紀錄沒其實我現在倒是有一個問題: 如果,檢察官發現柯文哲帳戶, 沒有4300萬元匯出給賣方的金流, 而柯文哲也堅決不供出買房錢是怎麼來的, 然後檢察官去詢問賣方,賣方也堅決不透露,21
[問卦] 財產來源不明罪超簡單的吧如題 本人法盲 但是財產來源不明就字面上很容易成立吧 因為很多人的財產不是他自己管的 所以檢方只要把那個人抓起來1X
Re: [新聞] 陳佩琪北檢外哭了!喊話小草「我每筆錢小草好氣:現在是有罪推定484? 欸 還真的是有罪推定 財產來源不明罪: 當檢察官以財產來源不明罪起訴被告時,僅需證明客觀上不明財產之情狀, 以及被告無法 說明合法來源之事實即可,故被告若無法合理說明不明財產來 源時,實際上即認定所得財7
Re: [討論] 宜蘭人怎麼不在意姿妙貪污恩 先來看一下檢察官起訴他什麼好吧 為什麼是"貪汙"? 1. 有人頭帳戶 < 洗錢 2. 7000萬 < 財產不明 3. 免除一筆土地增值稅 < 圖利6
[問卦] 財產來源不明罪2011年於《貪污治罪條例》修法增列第6-1條,規定涉及特定罪嫌之公務員經檢察官於偵查 中,發現公務員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自公務員涉嫌犯罪時及其後三年內,有財產增加 與收入顯不相當時,得命本人就來源可疑之財產提出說明,無正當理由未為說明、無法提出 合理說明或說明不實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不明來源財產額度以下之罰 金。6
[討論] 柯文哲貪汙金額加財產來源不明保證破億我看板上有人說 引用張益贍在政論節目的談話 說什麼貪汙金額小於一億就是檢調輸了 首先這說法有多可笑、就不說了 再來,我保證柯文哲貪汙金額絕對破億 就目前週刊所揭露的收賄金額都是 有100%對價關係的金流 這些都上千萬了3
Re: [新聞] 橘子男友爆柯文哲藏錢! 家擺「破億金山話說,財產來源不明? 不是要先有這筆錢,才有來源不明的問題嗎? 現在連錢都沒看到,只憑excel上面1500幾個數字,還有橘子男友在9月的說詞 就要辦財產來源不明罪喔? 我靠,所以excel真的是錢(財產)是吧?別人說我家有3億,我就有3億是嗎?5
[討論] 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罪這幾天有一個公務員被發現到處去看上億豪宅 大家都覺得不對呀,不是很窮要人捐錢 然後她老公說他本來就有錢買得起 那就有趣了?到底錢從哪裡來的 然後我就想到妙妙也卡到這條ㄟ5
[問卦] 財產金流不明罪?如題 找到500萬現金沒辦法證明財產來源,有可能觸犯財產來源不明罪 那如果登記500萬現金,卻找不到現金跟金流,有可能觸犯財產金流不明罪嗎 --4
Re: [新聞] 調查2天只等到「不明財產170萬」!陳智當文章有人舉出, 貪汙的人幹嘛去貪汙那466或者好幾年170萬時,根本不合情理。 推文就常會出現這樣的推文:『貪汙的錢再少也是貪污。』 正常的因果邏輯思考是: 這麼少的錢 => 正常人不會冒著那個風險去貪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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