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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林姿妙涉貪判刑遭停職 法院駁回停止執行聲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新聞] 林姿妙涉貪判刑遭停職 法院駁回停止執行聲作者
laptic
(靜夜聖林彼岸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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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einse (B3:神奇IDの愛貓人士)》之銘言:
: 停職中的宜蘭縣長林姿妙因貪污治罪條例財產來源不明等罪被法院判刑12年半,並遭內政: 部停職。林姿妙提出訴願,並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停止執行。北高行今天裁定聲請駁: 回,可抗告。

: 結論就是妙妙姐陣營太急了
: 在訴願流程還沒有完成之前
: 就跑去打行政訴訟
: 不知道這是妙妙姐做的還是律師做的
: 如果是律師做的
: 那建議妙妙姐還是趕快換一個律師吧

先講合議庭成員,為審判長法官蘇嫊娟、法官林季緯、法官鄧德倩,案號為一一四年度停字第四號。

接著再回到正題:

說「一審有罪就停職」,這已經是行之有年的規定了,難道林姿妙還想官復原職、繼續本來的貪污行為嗎?

為了圖得名利而不惜走荒誕之路徑,不曉得是誰教的?



然而不管怎樣,錯的不會變成對的

這是顯而易見的事,且她本身也理當心中有數,不需要別人多說什麼,且要違抗內政部過去曾發佈的令函,只會顯示一定程度的齷齪

如果是因為拿不到薪資的關係,而打算走行政訴訟,相信這是沒有達成之指望的,因此還不如早點死心,專注打完刑事官司

在還沒完成整個流程的情況下,還想繼續擔任縣長的話

只會讓人覺得這縣長對權力極度戀棧、其所屬政黨也不是什麼好東西,最終被揭穿更多黑幕的同時,跳進黃河洗不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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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きしめるものがない腕、夢以外に 手に入れた強さは 寂しさの別の呼名
現実を受け入れた時 翌日〈あす〉が見えた 過ぎた日も 他人〈だれ〉のことも
きっと変えられない 出逢いにも別れにさえ 理由だけを捜してた、あの頃
輝く未来は、君のために 愛しい記憶は僕のために
絆はいつでも繋がってる あの日の約束 胸に僕らは、奇蹟を叶えてく
      ——玉置成実《リザルト》(『機動戰士鋼彈SEED DESTINY』第二片尾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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