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請問罷免前10天預測罷免結果,有違法嗎?
https://www.facebook.com/photo?fbid=1102884927862228&set=a.215989593218437
前民眾黨黨代表吳予晴,在Dcard ID貓貓頭社長,在FB和dcard預測基隆罷免的結果。
然後多事的四叉貓,就說會去檢舉。
這位前黨代表,說這只是她的個人意見,沒有違反選罷法53條,選舉或罷免前10天,
不得公布選舉、罷免民意調查資料之發布。
https://www.facebook.com/photo/?fbid=537277915914978&set=a.101612962814811
但看四叉貓還特意碼掉一些數字,感覺那部份就是可以讓這小女生被罰。
有沒有鄉民是法律專業,來發表一下意見,這檢舉罰不罰得到?
--
我記得自己提出‘’預測‘’算是灰色地帶
,看你要不要拼
灰色地帶,不要有預測數字
我本來也要轉貼貓貓頭社長DCARD或fb連結,但她上面數字很多,所以就不轉了
不引用或是參考民調純粹個人主觀判斷
就沒事
亞洲大學店的出來叫什麼叫啊
預測 跟公布民調不一樣
每個人都可以憑感覺預測
基本上就是蠢貓頭要賠錢了
總之就是數字不能出現
不能公布民調不合理 美國甚至一邊投
票一邊公布出口民調 超猛
怎麼不學美國爸爸 民進黨的民主真的
很奇怪
哈哈哈
數字不能出現。
台灣才猛邊投票還邊開票
一邊投票一邊開票更厲害
出口民調落後的一方就會自動去投 感
覺好像比賽 讚!
幫你回憶一下,2004年台灣總統大選,陳水扁被開槍了,本來宋楚瑜要暫停選舉, 但馬英九拿出一套民調,說連宋配會贏。 然後結果我們也知道,陳水扁贏了,那份馬英九的民調是假的。 一個陰謀論是說,如果連宋贏了,天曉得啥時,才輪得到馬英九當總統,所以 來分假民調把他二老陰了,很划算。
這條法律是因為馬英九發假民調訂出來的
樓上美國的民調還的作法跟台灣差很大滴
這種就灰色地帶,像吳子嘉要是投票前幾天
說他自己作夢的預測數字,你會不會覺得他
是假預測真的在講民調?就不要遇到嚴格認
定的檢察官就還得跑法院,所以一般人是乾
脆都別講省得麻煩
你可以試試看 國家會感謝你
53條第3款連推沽都不能出現。
選罷法53條是民國96年改的喔 上面某s
知道當時立法院誰多數嗎
就馬這個害到黨內烙賽,才有這法律的
不要公布民調就沒問題
沒有馬英九公布民調,2000年總統 就是宋楚
瑜
順便一提 2004年 有廢票聯盟 廢票無效票有3
3萬張
預測要提早公佈 時間超過才公佈很危險
選前不能公布民調的原則是中國黨建立的
因為他們是假民調的受害者
之後各陣營也沒意見 就慢慢形成通則
柯文哲支持者素質就是這樣
這條就宋楚瑜條款阿 全世界其他國
家沒有人把民調視同犯罪工具的 就
只有台灣
爆
Re: [討論] 貓貓頭社長被停權就開始造反囉?【眾評決字第1120000004號】 違紀人:吳予晴(貓貓頭社長/黨代表) 主文:違紀人吳予晴違反紀律評議裁決條例第22條規定,停權兩年. 案1:吳予晴在LINE群攻擊台中黨部主委江和樹,造成江河樹名譽受損. 案2:吳予晴在Dcard影射金門立委參選人尚文凱是黑道老婆,造成尚文凱名譽受損.41
[轉錄] 劉宇-台灣民眾黨黨代表吳予晴-找臥底1.轉錄網址︰ ※ 請附上有效原文連結或短網址 ※ 2.轉錄來源︰ ※ 推特/FB 須為 FB人物名稱、FB粉絲團名稱 ※35
[討論] 選前10天可以公布街訪民調嗎?根據總統副總統選罷法第52條第1~3項: 政黨及任何人自選舉公告發布或罷免案宣告成立之日起至投票日十日前所為有關候選人、被 罷免人或選舉、罷免民意調查資料之發布,應載明負責調查單位、主持人、辦理時間、抽樣 方式、母體數、樣本數、誤差值及經費來源。 未載明前項應載事項及其他各式具民意調查外觀之選舉罷免資料,於前項期間,均不得發布32
[討論] 中選會:街頭民調屬於選罷法民調中選會最新的新聞稿指出: 以街頭訪問或網路平臺調查等方式,將民眾有關候選人或選舉所為之意見表達予以彙計公開 之行為,為選罷法所稱有關候選人或選舉之民意調查,發布或報導前開民意調查資料,應依 選罷法規定載明應載事項。 依據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52條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3條規定,政黨及任何人自選舉28
[討論] 有人要懶人包?推文就有了啊剛剛看到霹靂吳板友問貓貓頭社長的懶人包。 : piliwu: 有懶人包介紹一下這位嗎 其實你上面的推文已經講了: : lono: 她就是民眾黨代表,哪有假中立的問題? dcard這位貓貓頭社長就是民眾黨的黨代表,算是一個人物了。10
Re: [討論] 貓貓頭社長退出民眾黨了?這麼死忠的都要退黨,太誇張了吧 我對這位的印象是716的時候 柯粉網紅採訪時在人群隨機抽民眾訪問 結果好巧不巧就問到一位黨代表的民眾 就是這位吳予晴(貓貓頭社長)5
Re: [爆卦] 民眾黨黨代表-貓貓頭社長被停權這位貓貓頭社長在dcard發文說退黨了 某人曾經說過 會退的人都是沒得撈的 接下來就看這位是不是會變成柯黑+1了1
[黑特] 可以開始檢舉9月12日以後的美麗島民調了前面有人po文,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條文於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六月九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1200050131 號令修正公布 其中第53條修正後內容,新增第二項 第 53 條 政黨及任何人自選舉公告發布或罷免案成立宣告之日起至投票日十日前所為有關候選人、被1
Re: [新聞] 綠委瞎扯修《選罷法》與謝國樑有關基本上兩邊都有在唬爛的部分 綠營說跟謝國樑有關,實際上修了也影響不到已經在推動的法案 許宇甄說至少要給一年的時間表現,所以才想要提案修改選罷法 事實上選罷法第75條第一項就表明了 『公職人員之罷免,得由原選舉區選舉人向選舉委員會提出罷免案。
55
[轉錄] 曾韋禎(曾韋禎)FB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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