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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給carbomd看的掃法盲文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討論] 給carbomd看的掃法盲文作者
lono
(lo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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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i.imgur.com/47th0Vx.jpeg

圖 給carbomd看的掃法盲文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
第 47 條
受要求調閱文件之機關,除依法律或其他正當理由得拒絕外,應於五日內提供之。但相關資料或文件原本業經司法機關或監察機關先為調取時,應敘明理由,並提供複本。如有正當理由,無法提供複本者,應提出已被他機關調取之證明。
被調閱文件之機關在調閱期間,應指派專人將調閱之文件送達立法院指定場所,以供查閱,並負保管責任。

立法院調查委員會可以罰錢
這個是修立法院職權行使法
不是修刑法
藐視國會罪才是修刑法

刑法是由地方法院管轄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不是刑法
不配合調查不能把你抓去關
只能給你「罰鍰」
這就和交通警察給你罰鍰一樣
不服只能自己去行政法院提行政救濟


一堆人連修什麼法都不知道就上街抗議
這是什麼綠衛兵國?
https://i.imgur.com/LasqY7D.png

圖 給carbomd看的掃法盲文

立法院是行政機關
司法院可以判處人民罰鍰
司法院也是行政機關
你知道誰是法盲了嗎?
--

※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9.77.141.11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HatePolitics/E.ruQeYCTsnptY

kuninaka 05/30 10:39一堆青鳥真的很好笑

kuninaka 05/30 10:39罰鍰罰金搞不清楚

kuninaka 05/30 10:39這次三讀有修刑法都不知道

kuninaka 05/30 10:40藐視國會罪在刑法,要法院審理都不知道

snake2017 05/30 10:40https://i.imgur.com/nORI3b1.jpeg

圖 給carbomd看的掃法盲文

kuninaka 05/30 10:40連人家學者有爭議的地方也不知道

shoube 05/30 10:40欸你直接無視我的推文欸笑死

shoube 05/30 10:41所以你承認就是立委多數決能夠罰$啊

shoube 05/30 10:41然後不服的人再去走行政救濟

serene469 05/30 10:42你以為法院不會參考立院的決議嗎

takase 05/30 10:42請問要去立法院哪裡提"訴願"?

shoube 05/30 10:42我都不知道立委當交警or警察的邏輯是啥呢

aragorn747 05/30 10:42聽 是蠢草的悲鳴

serene469 05/30 10:42還比喻成開罰單的XDDDDDDD

takase 05/30 10:42你不覺得這個法漏洞太多了一點?

kuninaka 05/30 10:43訴願是在立法院所在地的法院

kuninaka 05/30 10:43你們是不是都不看三讀通過的法條阿

kuninaka 05/30 10:43不看怎麼反對= =????

kuninaka 05/30 10:43青鳥到底?有什麼毛病?

kuninaka 05/30 10:43是去吃漢堡的嗎

shoube 05/30 10:43對啊 不在台北市的就爽了 笑死

shoube 05/30 10:44問你啊 這法條到底有啥毛病

kuninaka 05/30 10:44法條你自己去看清楚再抗議吧

shoube 05/30 10:45對啦抗議的人都沒看清楚,專家聯署也沒看

shoube 05/30 10:45清楚,就你看得最清楚但無法解釋違憲疑慮

kuninaka 05/30 10:45我沒說專家沒看

kuninaka 05/30 10:45專家看得很清楚

kuninaka 05/30 10:45就青鳥不看而已

kuninaka 05/30 10:45我哪有沒辦法解釋違憲?

sted0101 05/30 10:46最好找我去立院啊,可以我小咖,只有英時

sted0101 05/30 10:46商人才有資格吧

kuninaka 05/30 10:46我罵法條的時候,還沒看你在討論勒

takase 05/30 10:46訴願和訴訟不一樣

luckid 05/30 10:46抱歉我法盲好奇問一下

serene469 05/30 10:46還‘’只能‘’’罰罰錢

serene469 05/30 10:46感謝主席恩賜

serene469 05/30 10:46謝主隆恩

shoube 05/30 10:46我看得很清楚啊 那你看清楚了嗎?

kuninaka 05/30 10:46我早就講完了

shoube 05/30 10:46你什麼時候產生我沒看清楚的錯覺?笑死

kuninaka 05/30 10:46去A一下我的文章好嗎

luckid 05/30 10:47要是到時候大法官釋憲說法條違憲怎摸半?

kuninaka 05/30 10:47法條違憲就失效阿

luckid 05/30 10:470.0這推文速度是光速嗎

shoube 05/30 10:47雖然行政罰跟司法程序的罰金不同,但事實

shoube 05/30 10:47就是立委能夠透過在立法院的多數決判罰錢

shoube 05/30 10:48如果覺得這樣的法條很合理的應該去看腦科

kuninaka 05/30 10:48最快的就是提出釋憲後,法條凍結

kuninaka 05/30 10:48等違憲阿

※ 編輯: lono (119.77.141.116 臺灣), 05/30/2024 10:49:00

serene469 05/30 10:49媽的

serene469 05/30 10:49國會文革

serene469 05/30 10:49民主算老幾

shoube 05/30 10:49還有我一開始的推文就是在針對樓主不是你

takase 05/30 10:4948. 前項罰鍰處分,受處分者如有不服,得

shoube 05/30 10:49你不用跳出來跟我槓 我不是在對你說話

takase 05/30 10:49於處分書送達之次日起二個月內,向立法院

takase 05/30 10:49所在地之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luckid 05/30 10:49拍謝我再問一下 關於花蓮那個藐視議會罪阿

luckid 05/30 10:50那個有辦法通過嗎

kuninaka 05/30 10:50你住在屏東但是要跑去台北法院告立法院

kuninaka 05/30 10:50笑死

kuninaka 05/30 10:50花蓮那個不會過啊

kuninaka 05/30 10:50我跟各位說,地方縣市的議會權力更小

cg323 05/30 10:50這次立院罰鍰設立是依據釋字585號解釋來的

luckid 05/30 10:50是喔 QWQ

kuninaka 05/30 10:50國民黨如果要落實改革,應該要主動

shoube 05/30 10:51對啊 所以這法條簡直是極品啊 被罰錢還要

kuninaka 05/30 10:51把地方縣市的議會擴權起來 XDD

luckid 05/30 10:51可是藍白立委現在佔多數 沒辦法比照辦理嗎

shoube 05/30 10:51特地從中南部or花東跑來台北市跑救濟流程

luckid 05/30 10:51我也覺得藍白要搞就也議會順便一起搞阿

kuninaka 05/30 10:51但是國民黨不會這樣做,他又不是白痴

luckid 05/30 10:51雙標不太好吧

kuninaka 05/30 10:51他們搞這個就是為了鬥民進黨而已

luckid 05/30 10:51.....既然你都這樣講了我也不好說甚麼

kuninaka 05/30 10:52行政罰鍰喔,就給他發阿

kuninaka 05/30 10:52不要繳錢又不會怎樣

kuninaka 05/30 10:52難道會抓去關嗎

luckid 05/30 10:52不過這點上我們確實看法相同\

luckid 05/30 10:52等等0.0 行政罰緩原來可以不用繳的嗎????

kuninaka 05/30 10:52你都不繳罰鍰,他也沒辦法用藐視國會

kuninaka 05/30 10:52告你

luckid 05/30 10:53我有點震驚 真的不用繳喔

luckid 05/30 10:53原來還有這招 長姿勢

kuninaka 05/30 10:54如果是交通違規罰單,不繳政府會執行

shoube 05/30 10:54所以到底是法條可笑還是不繳罰緩的人可笑?

kuninaka 05/30 10:54拍賣財產

kuninaka 05/30 10:54但是立法院的行政罰鍰 我不知道

cg323 05/30 10:54地方議會要用,那就請大法官解釋支持啊 XD

luckid 05/30 10:540.0 等等 你這樣講我又開始害怕惹

luckid 05/30 10:55其實講真的應該一堆人都是怕被罰錢

kuninaka 05/30 10:55交通罰單不繳還能吊銷駕照

serene469 05/30 10:55不繳不會怎樣XDDDDDD

serene469 05/30 10:55太逗了

kuninaka 05/30 10:55但是立法院這個 我不知道阿

kuninaka 05/30 10:55他們連罰鍰收入怎麼做會計 我都不知道

kuninaka 05/30 10:55最高機密ㄅ

luckid 05/30 10:55我也是覺得應該還是要繳辣

luckid 05/30 10:55只是法律我真的外行

kuninaka 05/30 10:56我就問立法院的罰單,你不繳會怎樣

kuninaka 05/30 10:56誰要負責執行不繳的動作

luckid 05/30 10:560.0 其實我沒被罰過不知道

luckid 05/30 10:56但我是屬於那種停車格繳錢都不敢不繳的

kuninaka 05/30 10:57交通罰單你一定要繳阿

kuninaka 05/30 10:57我講的是立院罰單

luckid 05/30 10:58不清楚了 哎唷為啥藍白要搞這種法條辣

luckid 05/30 10:58麻煩死

shoube 05/30 10:59問原PO啊 他覺得立委=交通警察=警察很正常

luckid 05/30 10:59要鬥綠營就鬥 搞這種要罰錢的

jorden 05/30 10:59笑死 不清不楚的法條

shoube 05/30 10:59然後他嗆別人是法盲,最極品的那種

jackas103 05/30 11:04行政機關還要講求個行政中立,今天立

行政院早就沒有行政中立了 陳建仁造謠沒事 藍白沒造謠移送法辦

jackas103 05/30 11:04法院也要出來說自己是中立機關嗎?誰

jackas103 05/30 11:04不知道立院就是最不政治中立的啦?

※ 編輯: lono (1.200.40.35 臺灣), 05/30/2024 11:18:57

carbomd 05/30 11:33謝謝解釋,所以立院可以因一般人不配合

carbomd 05/30 11:33委員會調查,就投票裁定罰鍰。又雖然有

carbomd 05/30 11:33罰鍰,但不是指被罰的一般人有罪。

syensyens 05/30 12:35三讀了,人民還是看不懂,好慘的法

Neymar 05/30 12:42笑死,一堆行政罰不也是一樣,還不需要經

Neymar 05/30 12:42由立院院會決議(多數決)這道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