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 陳嘉宏 FB
※ 引述《forb9823018 (風過無痕)》之銘言:
: 從正常的新聞報導角度,這種新聞取材實在是違反比例原則的,特別是中國時報當時仍自認
: 是台灣數一數二的「大報」,如此作法實在有失「大報」風範。包括我在內的很多編輯台主
: 管都不以為然;但我知道,比我上位的主管也都是執行命令,也都很無奈,所以,怪天怪地
: 也只能怪自己為什麼要坐在那裡。
比例原則又稱最小侵害原則
或是禁止侵害過當原則
係指國家的權力行使若有侵害人民之必要時
應以最適當、最小侵害的方法為之
跟新聞採訪沒有半毛錢關係
新聞媒體應該有自己判斷
該用什麼比例報導什麼新聞的自由
不能你覺得不重要就不准別人報欸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7.94.196 (臺灣)
※ PTT 網址
推
翻譯:我就想這樣跟訪他是我的自由
推
繼續賭麥啊
噓
讚喔,以後朱學恒之流可以去當記者,這樣就
→
可以緊逼跟拍又不會被罵了
→
比例原則適用於各領域 包括人生
→
否則會大亂
噓
新網軍欸,加班辛苦了
→
這個跟訪是公開行程、公開場合,不是記者
→
的自由,難不成是立委的自由?
爆
Re: [問卦] 八卦別再護航菸蟲了你就一個瞎扯淡仔 我只問最最最基本的 1. 中華民國境內哪個地方不禁毒 所以? 你能在馬路上設立臨檢站、搜查每一台車嗎? 2. 中華民國境內哪個旅館不禁菸17
Re: [新聞] 台灣「超額死亡」世界第二低 排行有盲點我真的受夠有夠會扯的 請問一下,(入境人士跟機組人員等) 是什麼時候開始吵人權的??? 是台灣疫苗已經不缺之後好嗎?? 想打的都打得到「之後」才開始吵不可以不符合比例原則的侵害人權,17
Re: [問卦] 為什麼法界現在傾向廢死?幫你分析法匠的思考模式 首先 比例原則為所有法理最重要的一項 法匠必須遵循的至高無上帝王條款 拘束國家的所有權力(行政、立法、司法)12
Re: [新聞] 中一中師生衝突!學生頂嘴嗆這句 前大法孫前大法官對於我國的債法演進具有重大貢獻且不亞於王澤鑑老師,但就本案的見解 實難令人苟同。 在一個民主法治國家中,基於主權在民,人民原則上就是自由的,例外才可由法律禁止 憲法第22條概括基本權條款有保障所謂的一般行為自由。(釋字689參照) 否則哪個法律允許各位上ptt的?哪個法律允許你吃飯?哪個法律允許你睡覺?做愛?3
Re: [問卦] 公務員上班用PTT有嚴重到要被這樣羞辱?念過法律,應該都知道比例原則吧!! 如果比較輕微的懲處,已經可以達到懲戒的目的, 用這種更嚴重的羞辱方式,除了滿足特定人 能換到什麼更多的公益。 還是,反而侵害了更多的公益。3
Re: [新聞] 蔣萬安批「搶做大法官」薛反譏:不知他法憲法第23條可以基於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的 目的,在必要(比例原則)的範圍內,對基本權做出限制。 這裡跟妨礙他人自由與社會秩序無關,疫情已經兩年多,也不符合「緊急」危難,最多就 是防疫的公益目的。 基於防疫的公益目的,那就要看看手段是否通過比例原則。2
Re: [爆卦] 博恩:民風已開,什麼比例原則都不重要。我小妹啦 我書念得少 GOOGLE一下 「比例原則」係指國家的權力行使若有侵害人民之必要時, 應以最適當、最小侵害的方法為之。 「比例原則」是用來約束國家權力的吧- 本規則用詞,定義如下: 一、汽車:指在道路上不依軌道或電力架線而以原動機行駛之車輛(包括機車)。 結果勒結果勒 1400萬的機車通勤族,要讓7百萬的小客車?快車道不行、高速公路不行,公 路總局要不要出來統一度量衡了
- 可能違反基本法律的比例原則 分為三項:適當性(能達目的)、必要性(最小侵害)、衡量性(損益平衡)。 適當性 :國家所採取的方法必須有助於目的的達成。例:國家因公共建設要徵收私有土地,必須 有助於公共建設的達成。 必要性:如果有多種措施均可達成目的,應採取對人民侵害最 小者。例:違規在住宅區設立 PUB,若斷水斷電可讓業者停業,就不必拆除店面。 衡量
89
[討論] 分署長比部長還硬???61
[轉錄] 黃捷FB-勞動部的處置難以接受66
[討論] 把她火了就好了65
[黑特] 謝宜容分署長要跑路了??????56
[黑特] 何佩珊:「目的良善」是錯的42
[討論] 卓院長出來說話了39
[轉錄]黃智賢世界FB綠營護惡魔謝宜容,江山不穏30
[討論] 塔綠班是不是出事就烙跑28
Re: [討論] 高雄市長剩黃捷這個選項嗎?26
[討論] 勞工是民進黨最軟土深掘的一塊26
[討論] 我慢慢相信開戰民進黨的官和立委會飛走22
[轉錄] 吳欣岱@台灣基進 FB 勞動部對公務員輕25
[討論] 何珮珊:我不知道謝宜容要請辭21
[討論] 幫jacklyl代發:又發現有權力停職了24
[討論] 啥?直接停職了!?21
[討論] 鏡電視:謝宜容的先生是手機殼大廠老闆21
[討論] 板橋有人陳情到跳樓 葉元之躲起來19
[黑特] 何佩珊:我會負社會期待我該負的責任21
[黑特] 勞動部長何佩珊 今天金句連發耶19
Re: [新聞] 勞長何佩珊改口! 「謝宜容直接停職」14
[討論] 急問現在要怎麼轉移話題 在線等16
Re: [討論] 陳菊這派是不是黑到爆了?19
[討論] 謝宜容沒有一丁點法律責任嗎?15
[討論] 分署長辭職赴國外 算畏罪潛逃嗎?53
[討論] 勞動部長說他搞錯了,還沒有要停職15
[黑特] 監察院終於要查啦16
[討論] 高雄市長剩黃捷這個選項嗎?25
[黑特] 綠畜2026是不是不用選了..?13
[討論] 草委:「反對提高門檻」又「支持提高門檻14
[討論] 何珮珊是在幫謝宜容爭取逃跑時間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