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只要自己討厭的法案就會舉極端案例?
如果你有念過法律系
上課時應該有聽教授跟你提過
在寫一個法律條文的時候
一定要設想到最壞的情況
有最奸詐的人,利用這個條文去做極惡之事
考量到各種法條可能造成的危險
以後被最聰明的人利用的情況下
再去寫這條法律
去避免法律條文被濫用的情況發生
因為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標準
但你可能沒有
民法專家大概也把老師教的東西都還回去了
※ 引述《Nick87061319 (Nick)》之銘言:
: 很多綠粉一直再說 國會改革法案通過後
: 立委可以動不動就把你這個平民百姓叫去國會現在質詢 還可以判罰你
: 然後基層公務員也是 直接把你叫去現場質詢
: 還舉說 我問你中午吃什麼 不滿意就開罰你
: 我就一臉問號 現在不是要克服 行政官員在立法院質詢時的困境嗎?
: 我跟你要資料 你愛給不給
: 我質詢你重要事項 你愛答不理
: 甚至反客為主
: 這不就跟之前跟騷法上路前難以判斷一樣嗎?有人認為嚴重侵害到他人自由權 那個時候綠粉是怎麼護航的?
: 說不會亂判 會有具體事證
: 現在怎麼一直舉無稽之談說逾權的人?
: 我認為理性討論很好
: 但不要為了反而反
: 為了護航而護航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 ┌─┬─┬┬─┬─╭────────────╮┬██
┴┬ ◣┴┬ ◢ ◥▌ ├─ ◢██◣┴┬│你偷吃, 鄭先生有看到。│┴ ◢
─┴ 洨 ┬┴◢◤□︵□▌+ ├┬:█: ◥▌┴╰────────────╯┬◢◤
─┬ ㊣ ┴┬◤ ╰ ◤ ├ ∴ ︰□︵□▌┬┴┬┴┬┴┬─┬┴┬ made by ◤
┬┴┬─┬┴ ◢▼ ├┬┴◥ )●◤▅┴┬┴┬┴┬┴┬┴┬┴ orz ◢
┴┬┴┬┴┬◢◤ ├┴┬◢ │◣◤┬┴─┴┬┴─┴┬┴┬ ⊙Ptt ◢◤
--
照你的邏輯 跟騷法不是也要想到最極
端的案例 可惜有人提出來的時候 還
被噓到不行 綠能你不能棒
40,換臉法想必有幾百個專家學長不眠不修
生出來的~
最基本的三權分立,起源就是對人性
的不信任啊。這法學ABC吧。
同意,順便鄙視某些惟恐天下不亂的ID
不要跟網軍談法律,它們不看
原原po 法律基本概念都不清楚
國高中生就要知道了吧?
法律本來就要考慮各種可能被濫用的
情況
不考慮的話很可能漏洞一堆
有立跟沒立沒兩樣
甚至比不立更糟
因為這國會擴權法,就是完全要靠全台
灣最沒道德的一群人自己用道德約束自
己來施行啊
9
首Po很多綠粉一直再說 國會改革法案通過後 立委可以動不動就把你這個平民百姓叫去國會現在質詢 還可以判罰你 然後基層公務員也是 直接把你叫去現場質詢 還舉說 我問你中午吃什麼 不滿意就開罰你 我就一臉問號 現在不是要克服 行政官員在立法院質詢時的困境嗎?X
數位中介法的時候有考慮過? 前段時間在討論二次元法案的時候有考慮過? 民進黨立法的時候都不用考慮極端情況,別人一質疑就會被嗆滑坡、無限上崗 別人立法的時候就拿出各種極端情況開嘴 真好笑1
用自以為最美好的情況下去立法就會變成漏洞百出 這就是這部法案最大且最基本的問題所在 違憲是一定會違憲 而且你要搞這個的順序應該是先修憲 順序弄錯了 首先 按照法案的設計 就算你只針對官員 也只有朝小野大的時候才有用
爆
Re: [新聞] 台灣男人娶38萬個共諜? 徐春鶯嗆邱太三「兩岸存在國與其實有看完她完整記者會的話,會覺得台灣政府真的蠻悲哀的 她應該是在場最熟悉台灣對陸所有配偶相關法律條文的人,要幫陸配爭取權益,她個人必須非常清楚條文。 所以整個記者會,很多記者要挖洞給她跳,她根本問不倒,法條有規定就講法條,法條沒規定做不到就是做不到。 有人說她很引戰,她只是奉行“法律是可遵守的”這個大原則而已,因為大陸人的身份,她比台灣人更怕觸法好嗎.... 以一個代表外國配偶,熟悉台灣法律以及風俗民情,在國會希望有發聲的一席機會來說85
[討論] 沈伯洋的發言在場外掌聲雷動沈伯洋: 國民黨一直舉一個牌子說要支持民進黨的法 案,我要告訴大家就算是民進黨寫的法案,20
Re: [問卦] 為什麼我要幫投錯的人擦屁股因為像黃國昌這麼懂國家法律法條,以及各種細節的人,本身就不多。 而且黃的厲害在於超級認真,腦袋又好,有邏輯有條理記憶力也超強。 基本上沒有人有辦法一天趕六七場委員會,而且每個發言都排第一名,還都能質詢出核心問題... 在黃還是學者時,主要工作就是在幫民進黨審理法案,修改條文,民進黨骨子裏長什麼樣子他清清楚楚 黃跟柯文哲本質上就是同一種類型的人13
[問題] 市政府對機慢車道上的人車罰鍰有違法嗎應該很多人都很熟悉台南的道路裡面 有一種車道叫做機慢車優先道 但是我不論怎麼Google都查不到機慢車優先道寫在哪個法律 下面貼的法條是規範汽車如何行駛的法條7
[討論] 你家有違建,你會揭露別人違建嗎?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標準,很常看到這句話 但是看到我家有違建,我還是敢揭露別人違建,自己的不用處理,我看到這樣情況真的很感慨 法律真的是道德的最低標準嗎?這句話可不可以這樣解讀 法律是別人的道德的最低標準,但是碰到我就是你打太兇了 曾經我也跟我家人提過,樓頂蓋一下鐵皮,反正別人也這樣做,又不會怎樣5
[問卦] 40年前的法律人在今天還能混嗎如題啦 以前法律條文比較少 和現在一堆更變過後的條文根本小兒科 40年前的法律人和今天的法律人比那個強 會不會混不下去X
[討論] 立院擴權法案 可以逼走外資限制言論自由立法院的國會改革 它不但可以調查弊案 還可以做到限制人民的言論自由 還可以把外資企業趕走 國會改革法案,其中的調查權有以下的文字 立院得要求政府機關、部隊、法人、團體或社會上有關係人員提供相關資料 違反相關規定者,得經立法院會決議,處最高10萬元罰鍰。3
[問卦] 法案制定要假設最壞的情況防止被濫用如標題 剛剛在隔壁版被噓,不過其中有一個人提到標題這句,仔細想想,好像也不是完全沒有道 理,各位八卦版鄉民,請問該如何反駁這論述 --1
Re: [問卦] 法律條文為什麼要寫的這麼抽象啊?你這樣有點作弊喔... 因為法律條文本來就可以大約分成三類(以下法學緒論): 1. 定義性條文: 例如什麼叫公務員、性交。 2. 構成要件條文: 殺人、因故意或過失侵害他人、未注意車前狀況 3. 效果性規定: 處三年以下有效徒刑、填補損害、6000元以下罰鍰. 你舉的例子都是定義性條文、效果性條文, 當然幾乎都是明確、不會抽象.X
[問卦] 立意良善的制度被濫用時修改是正常的吧?如題 就像以前遺失物拾的報酬是三成 被濫用後修法降低 當初罷免制度是為了減少門檻過高的問題 現在被有心人士惡意利用
96
Re: [討論] 陳玉珍的身分證?77
Re: [討論] 陳玉珍的身分證? (已付款證明)78
[黑特] 陳玉珍那篇爆文怎麼刪了?73
[討論] 民眾黨是不是很團結56
[轉錄] 林于凱:好人為了夥伴,被打趴的故事。67
[討論] 柯文哲和阿扁誰比較可惡?60
[討論] 為什麼被黃國昌嗆的人都沒有要理他?51
[轉錄] 邱毅談天論地話縱橫:出現衝撞的氛圍了47
[討論] 阿伯安排9月出國時,柯爸已經住ICU了欸70
[討論] 黃國昌主席:賴清德台獨龜孫40
[討論] 徐巧芯怒嗆:綠茶婊民進黨內一堆55
[討論] 提告的是藍 為什麼被罵的是綠38
[討論] 小草:政治獻金匯到個人帳戶 無罪33
[討論] 郭正亮:國民黨不要害怕談統一 !32
[討論] 小草比阿堯孝順= =33
[討論] 誰教阿北法庭上嗆聲的?29
[轉錄] 陳智菡Vicky FB 都委會是共識決爆
[討論] 我爸超深綠 看到柯文哲被羈押毫無反應27
[討論] 為什麼大家都在笑1/11釘孤枝?26
[討論] 柯文哲當初怎麼不蓋間廟就好?19
[討論] 有一說一 為何沒人討論陳啟昱?18
[黑特] 柯真下幹,有收錢還敢去城隍爺廟拜拜XDD24
[討論] 111挺貪腐大遊行?24
[討論] A股連續三天暴跌是慶祝阿北被羈押?23
[討論] 中國居民身份證被破解了?19
[討論] 司法令人窒息怎麼辦18
[討論] 黃國昌完全和邱毅一樣了8
[轉錄] 游盈隆:再覊押柯文哲三個月能改變什麼19
[轉錄] 吳怡萱:#111釘孤枝21
[討論] 徐永明貪污案,行賄的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