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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錄] 林志潔FB 高虹安案憲法法庭不受理白話文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轉錄] 林志潔FB 高虹安案憲法法庭不受理白話文作者
luke7212
(蔥田總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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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為FB/推特,則文章標題須為來源名稱。(ex:人名、粉絲團名…etc ) ※

1.轉錄網址︰

https://supr.link/6LvWQ

2.轉錄來源︰

林志潔FB

3.轉錄內容︰

#高虹安貪污案二審聲請釋憲被不受理
#志潔老師給說法

憲法法庭說:
........系爭規定有關立法委員得聘任助理,及立法院應編列預算支應助理費與相關費用之規定,其立法目的在於規範立法委員職權行使之人事組織等事項,與系爭犯罪處罰規定無涉,亦絕非其法定構成要件之一環;此外,系爭規定之規範內容並未有屬不確定法律概念性質之規範要素,其規定於個案之具體適用,均應由個案有權機關或救濟機關為適當之解釋,凡此均不生系爭規定違反法律明確性要求之問題。至立法委員依系爭規定聘任公費助理,並向立法院申領公費助理費與加班費等實務運作情形,於刑事案件中是否構成系爭犯罪處罰規定之構成要件事實,乃法院審判權核心所在之個案認事用法之範疇,非法院得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之事項範圍。況系爭規定係明文賦予立法委員有依法聘用公費助理之權限,且明定立法院應編列相關預算以為支應,並無授權立法院或其他行政機關以命令為補充之規定,自不生牴觸授權明確性問題。就此而言,聲請人似有將法律明確性要求與授權明確性要求混為一談之嫌。據上,聲請人主張系爭規定牴觸法律明確性與授權明確性,其所為論證,客觀上顯非無謬誤,難謂已提出客觀上形成確信系爭規定違憲之具體理由......

https://cons.judicial.gov.tw/docdata.aspx?fid=5511&id=354814

白話文說明如下:
第一,立法委員職權行使法的條文只是在說明要給立法委員助理,這個條文不是刑事法規
,也不是在規定怎樣行為是犯罪,所以並沒有犯罪構成要件不明確問題。這條規定也沒有授權訂立其他補充規定,因此也沒有授權不明確的問題。

第二,至於有關立法委員自己聘任助理時,有無違法申請加班費或用人頭支領費用等等問題,這是你刑事法庭要做的審判工作,不是憲法法庭要做的工作。

所以結論:
高院法庭就高虹安市長貪污案所涉及的立法委員職權行使法有違憲疑慮、聲請釋憲,被憲法法庭認為不具備憲訴法55條得聲請釋憲的原因,所以憲法法庭不受理。憲法法庭請高院好好繼續審理高市長是否有貪污的案件。(更加的大白話:這到底干我什麼事?請你自己去好好處理。)

4.附註、心得、想法︰
※ 40字心得、備註 ※
前面憲法法庭的文言文不受理理由看不懂
的可以直接略過,下面林志潔直接白話文
解釋給你聽

其實濃縮起來簡單就兩點而已

然後其中一個就是說郭豫珍做出這種判決
,她說「公職人員身分應受制度性保障」
,結果憲法法庭的不受理理由也寫得很不
客氣,直接稱高院聲請釋憲的理由「主張
空泛」,有夠好笑

什麼保障?保障個屁啊,乾脆寫說公務人
員貪污也應受制度保障算了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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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4.14.83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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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pu20317 02/09 00:01旗袍法官真的……笑死

icestormz 02/09 00:01自己的作業自己寫不要丟給我

b1987517 02/09 00:03大法官:干我屁事

bruce2248 02/09 00:03大法官的旗袍法官

hsuweiyen 02/09 00:04土城找安

flamax 02/09 00:08旗袍人審陳玉珍應該又會提一次釋憲吧

MP357 02/09 00:14旗袍大法官真的是奇葩嗎?嘻嘻

ji4mp6 02/09 00:15這種黨國法官沒辦法汰除才是問題

SJ4555048 02/09 00:17旗袍法官:喔,你說我的旗袍嗎?當然

SJ4555048 02/09 00:17不關大法官的事

ramirez 02/09 00:17說好的有人會搞定司法咧???

sunrise2003 02/09 00:22旗袍法官就......嗯 你懂的

SunnyBrian 02/09 00:26實質影響力大師河南珍

netboy789 02/09 00:30法官不敢審,不會申請退休?

stocktonty 02/09 00:32判都沒判就直接越級亂丟真的莫名其妙

stocktonty 02/09 00:32大法官就是底下法官意見不同的裁判

stocktonty 02/09 00:33判都還沒判就直接CALL大法官 有事嗎

xra686 02/09 00:34自己的作業 自己寫

dalepp 02/09 00:36旗袍法官?奇葩法官啦

KingKingCold 02/09 00:39濃縮成四個字的懶人包: 關我屁事?

KingKingCold 02/09 00:39簡單說就是大法官跟旗袍仔講:"關我

KingKingCold 02/09 00:39屁事??不會判就滾"的意思

holien 02/09 00:58所以高院就用自己的心證審判吧!

ezorttc 02/09 00:59旗袍真的能力不足

bkebke 02/09 00:59不想判有罪 就判無罪啊

bkebke 02/09 01:00都不敢就找理由請假換人啊

cyt1600 02/09 01:03旗袍法官想判無罪但不敢擔責任先把火坑丟

cyt1600 02/09 01:03給大法官

KingKingCold 02/09 01:07旗袍仔就想判無罪但無膽

silentence 02/09 01:08天底下就她有這問題

silentence 02/09 01:08要嘛先知 更可能是妄言

for333333 02/09 01:11球給志潔

ezorttc 02/09 01:30旗袍真的有問題

gliga 02/09 01:33外省旗袍法官奇怪嗎

Szss 02/09 02:07旗袍仔要搞事又想推責

pivotalHarry 02/09 02:41外省小草法官

sholi 02/09 03:12黨國法官趕不走+1

micotosai 02/09 03:45就深藍法官沒肩膀,有種就判無罪自己扛

micotosai 02/09 03:45下責任。檢方再上訴

barbarian506 02/09 04:06哈哈哈,有人搞定司法,但是忽略了

barbarian506 02/09 04:06憲法,嘻嘻

Smoltzy 02/09 04:15猜旗袍法官會判無罪,高檢上訴發回更審

Smoltzy 02/09 04:16更一審才是重頭大戲,現在這一庭別指望

FenderJBass 02/09 04:36大法官也不敢惹怒黨意

jorden 02/09 07:33笑死 旗袍法官被打臉 想護航高空安 又不

jorden 02/09 07:33想髒自己手

rup4jo3 02/09 07:47旗袍接下來一定會判無罪

rickcoo 02/09 08:05旗袍法官這麼明顯護航貪汙犯 真是噁心

newchesser 02/09 09:00抗議!民眾黨人貪污無罪啦

rayonwu 02/09 09:06

ron19 02/09 09:13這法官誇張,心證已成

ajie128 02/09 09:40推老師的白話文!

Blastodern 02/09 10:05她就遇到某位”旗袍法官”(政治傾

Blastodern 02/09 10:05向不言自明),釋憲理由大致上是:

Blastodern 02/09 10:05「 這條法律以前只有辦過里長鎮長

Blastodern 02/09 10:05頂多到議員,這次要拿立委開刀我好

Blastodern 02/09 10:05怕怕,憲法法庭請幫我背鍋 」,這

Blastodern 02/09 10:05種說法憲法法庭聽得下去?普通法的

Blastodern 02/09 10:05疑義拿去問憲法法庭根本荒謬,再說

Blastodern 02/09 10:05這事根本毫無疑義,法律除非言明特

Blastodern 02/09 10:05定人不適用,否則通通一體適用!看

Blastodern 02/09 10:05起來法官本身必須對某些人有交代,

Blastodern 02/09 10:05 至於是誰也是不言自明。

Mimmature 02/09 10:46白話文:有夠外行

syensyens 02/09 10:49法官不用下台負責?

bobby94507 02/09 12:48白話:這是貪污案 刑法寫得很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