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快訊/高虹安貪污案 高等法院決定釋
※ 引述《laptic (靜夜聖林彼岸花)》之銘言:
: ※ 引述《DDDDRR (DDDDRR沒人在意了吧?!)》之銘言:
: :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 : 停職中的新竹市長高虹安涉嫌詐領助理費,一審遭判處有期徒刑7年4月。案件上訴第二
: : 審,高等法院日前首度開庭審理後,承審法官郭豫珍認為本案有違背憲法上法律明確性
: : 原則,而有侵犯保障公務員之虞,因此剛剛作出裁定,將本案停止審理,並撰寫釋憲聲
: : 請書,向司法院憲法法庭聲請憲法解釋。
: 經部分媒體掌握的裁定內容摘要:
: 經審視高虹安等人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案,本案關鍵法律條文《立法院組織法》第三十二
: 條第一項規定,依合理確信,認有違反憲法法庭關於法規範不得違反明確性原則的解釋,
: 而與公職人員身分應受制度性保障意旨不符,牴觸憲法第十八條規定,並危及民選公職人
: 員身分穩定的民主憲政精神,將直接影響本案裁判結果。依《憲法訴訟法》第五十五條規
: 定,聲請憲法法庭宣告《立法院組織法》第三十二條第一項規定違憲,並於今(二)日裁
: 定停止本案審理。
: 茲簡要說明理由如下:
: 一、多年來因公費助理經費、加班費問題而涉訟者,各級法院就地方民意代表所為判決雖
: 有二百餘筆;然針對立法委員涉及此問題而獲判有罪者,本案尚屬首宗,相關法律規範意
: 旨之明確性影響深遠。
: 二、審判實務上就地方民意代表判決所持見解,是否當然適用於立法委員,其關鍵在於《
: 立法院組織法》第三十二條(下稱本法)與「地方民代補助條例」第六條之制度設計、性質
: 是否相同,惟此部分尚有疑義;且本法在實務上應如何合法操作、立法者未規範事項得否
: 由個案法官進行審查,亦非無疑。
: 三、立法院常以朝野協商處理關鍵爭議,其審議理由未必完整揭示,而全國最具規模,且
: 擁有最豐沛立法研究專業(法制局)與預算研析(預算中心)資源的立法院,猶難以確定本
: 法之意旨,依據法律審判的法官,自無越俎代庖之餘地。
: 四、民意代表助理費性質的釐清,攸關數百位現任或卸任立委及上千位公費助理類似行為
: 之法律評價。對於類似案件,除假藉人頭冒領或中飽私囊之犯罪個案外,絕大部分(差額
: 型)多因制度意旨模糊矇矓,致難以預見其法律效果或是否構成犯罪,而造成無必要之紛
: 爭與訟累。
: 五、綜上,本院合議庭認為,唯有從本質面、制度面尋求正本清源之道,方能讓所有民意
: 代表知所遵循、行止合度,並澈底解決此類問題。因此廣泛蒐集資料,深入研究,耗費時
: 間精力,撰寫二萬言書狀,聲請釋憲並裁定停止本案審理。
: 合議庭成員:審判長許永煌、陪席法官雷淑雯、受命法官郭豫珍。
: 言下之意:
: 「助理費」相關的貪污案件,過去無法(判例)可遵循,且立法院方面的資源調度,司法
: 層面上不能隨便批評
: 且這也「極有可能」影響到其他正在審理中的類似案件(含一審法院之案件)。
: 但是問題在於:
: 國民黨、民眾黨已經揚言,將否決行政院的《憲法訴訟法》修正覆議案,到時高院是否能
: 及時按照修正前的法律提出釋憲,將是未知數
: 可是,如果沒能及時做到這一點,反而將害慘自己人、親手送自己人入監,並讓新竹市更
: 加陰晴不定,可憐哪!
憲法訴訟法
第 55 條
各法院就其審理之案件,對裁判上所應適用之法律位階法規範,依其合理確信,認有牴觸憲法,且於該案件之裁判結果有直接影響者,得聲請憲法法庭為宣告違憲之判決
也就是說 法官覺得適用法條有牴觸憲法法條時
可申請釋憲
但是從目前的新聞來看
承審法官並無明確指出 牴觸憲法那一條
這部分需要當責法官更進一步說明
但是在這時間點釋憲 非常有趣
行政院對新的憲訴法提覆議
這時候民眾黨的八席立委 會怎麼投就很有意思
如果和國民黨一起否決
那高虹安此案將面臨無法釋憲的情況
如果和民進黨一起同意
釋憲結果是否會對高虹安有利
--
搞定司法=能無罪就無罪 就算有罪也是
幫你拖延
高院意思就是沒有可以定罪的法條XD我要被
北檢笑死
民眾黨又不是白癡,釋憲又不一定對高有利
就像阿北請辭黨主席,抗告還不是一樣成功
憲訴法過不過 憲政法庭一樣都會照開
釋憲申請案遞進去之後二審就停下來了
至於憲法法庭人數的問題二審法官根
本不在意 反正停下來就不用審
無法釋憲對高虹安有利誒 可以一直拖
下去 拖到天荒地老
拖到2028 國民黨執政不就好了
沒錯啊,我都不知道原po 怎麼認為跟綠合作
對高有利
沒有大法官可以釋憲,就拖就好了
無法視線就是暫停審判對高虹安有利
釋憲又不一定對高有利,反而無法釋憲
能讓案子一直拖下去
無法釋憲 但可以下不受理啊 XDDD
不受理再說啊
說不受理的也不想一想大法官用什麼理
由不受理
從報導看不出 法官覺得和憲法那一條有牴觸
高院要是認為沒有法條可定罪就判無罪啊
人數不夠所以不受理嗎
用新法的話 憲法法庭人數不夠不是不
受理的理由 舊法就更沒有不受理的空
間
還在人不夠不受理 法盲白O 真是太愉悅了
還在想沒用的八席?
一直拖至少不用進去蹲啊
前面有篇有指出是抵觸憲法18條吧 雖然
我看不懂她在供三小
有看到 牴觸憲法18條 人民有應考試服公職之權。 立法院組織法 第 32 條 立法委員每人得置公費助理八人至十四人,由委員聘用;立法院應每年編列每一立法委員 一定數額之助理費及其辦公事務預算。公費助理與委員同進退;其依勞動基準法所規定之 相關費用,均由立法院編列預算支應之。 所以法官大概覺得 公費助理非經過考試院考試的公職 不能把助理當成公務人員
所以你不是法官
法律明確性原則先前一堆釋字就有了
不用只看憲法條文
憲訴法直接牴觸憲法第78條 一送到憲法
法庭馬上就冷凍了 一堆白癡還在人數不夠
民眾黨敵人就dpp,怎麼可能不幹死你
ㄚ是冷凍了是不是 你大法官膩 這麼自
以為
這麼簡單的事不用大法官也懂啦 法盲
25
Re: [新聞] 快訊/高虹安貪污案 高等法院決定釋憲裁經部分媒體掌握的裁定內容摘要: 經審視高虹安等人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案,本案關鍵法律條文《立法院組織法》第三十二 條第一項規定,依合理確信,認有違反憲法法庭關於法規範不得違反明確性原則的解釋, 而與公職人員身分應受制度性保障意旨不符,牴觸憲法第十八條規定,並危及民選公職人 員身分穩定的民主憲政精神,將直接影響本案裁判結果。依《憲法訴訟法》第五十五條規26
Re: [新聞] 反國會擴權 賴清德聲請釋憲憲法訴訟的類型就大概分成3種: 1.法規範違憲審查 2.裁判憲法審查(本案無關) 3.機關權限爭議 本案沒有裁判,所以第2點就不用談了。14
Re: [新聞] 學者:覆議失敗聲請釋憲 全世界無先例: 憲法訴訟法 第6條 本法所稱當事人,係指下列案件之聲請人及相對人:9
Re: [新聞] iWIN事件落幕?立委召集協調會達3共識→ yellowhow: 要釋憲的前置很多,而且也要有官員幫忙送的樣子? 不用官員,人民也可以申請釋憲 但是: 人民依法定程序用盡審級救濟的案件,對於受不利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的法規範或裁判,7
Re: [新聞] 大法官尤伯祥再嗆沒回答問題 黃國昌反明 : 來明顯違憲了嗎? 第 49 條 立法委員現有總額四分之一以上,就其行使職權,認法律位階法規範牴觸憲法者,得聲請 憲法法庭為宣告違憲之判決。5
Re: [問卦] 暫停法律是什麼意思 ?暫停法律就是暫時處分之裁定 憲法法庭有權暫時凍結法律條文 依據憲法訴訟法第43條之1 「 聲請案件繫屬中,憲法法庭為避免憲法所保障之權利或公益遭受難以回復之重大損害,且有急迫必要性,而無其他手段可資防免時,得依聲請或依職權,就案件相關之爭議、法規範之適用或原因案件裁判之執行等事項,為暫時處分之裁定。4
[課業] 111年憲判字第8號整理重點看到昨天剛出爐111年憲判字第8號整理的高普/司律考試重點,感覺不錯,跟大家分享, 節錄如下: ★【判決重點】 作者是用樹樹狀圖來表達,滿好懂的,原文可以下載 ★【考法】2
[討論] 所以有立委要釋憲嗎?昨天排黑條款一通過 藍白黃紛紛痛罵選罷法違憲 根據憲法訴訟法(以前的大法官釋憲程序)第49條:「立法委員現有總額四分之一以上,就 其行使職權,認法律位階法規範牴觸憲法者,得聲請憲法法庭為宣告違憲之判決。」 也就是說只要29個立委就可以聲請釋憲,國民黨不需要出動整個黨團也可以1
[課業] 憲法/法大111年命題趨勢解析6-憲法訴訟法【憲法/法學大意 111年命題趨勢解析(6) – 必考的憲法訴訟法!】 ★ 針對接下來的地特五等與初考,我會定期在【法緒 法學大意 專門】Line社群讀書會 ,分享「法緒、憲法與法學大意」一些近期考試趨勢。提供大家參考。加入連結: ★【趨勢分析】- 這議題也凸顯出民進黨的司法改革就是笑話一則 為什麼我們先來看看以前的釋憲程序 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 第 5 條 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得聲請解釋憲法:
58
[討論] 關於今天的驗光師陳抗61
[討論] 小草站柯文哲家門前舉牌哭了、哭訴太殘忍46
[討論] 八卦板:貪污對人民不會造成影響 物價才會39
[黑特] 如何才能挽救生育率?21
[討論] 王世堅:許富舜的行為是一種背叛!68
[討論] 朱學恒2/4入獄31
[討論] 柯傅蓉也捲入木可營運?27
[轉錄] 民主進步黨:藍白聯手上街挺貪腐?!28
[討論] 柯文哲在台灣的歷史定位會是如何?22
[討論] 黃國昌:柯文哲案高等法院審判長準備升官25
[討論] 一日市長幕僚是個笑話吧19
[討論] 1.1萬小草入黨讓綠鳥瑟瑟發抖17
[轉錄] 台灣民眾黨: 釘孤枝 還我司法正義18
[討論] 笑死,六隊搶大巨蛋也能吵36
[黑特] 有人知道這群kp蛙到底在幹嘛嗎?17
[討論] 黃國昌這人到底有啥問題?爆
[討論] 1/11 的主題 是什麼???33
[討論] 黃光芹判賠陳時奮 5萬4
Re: [黑特] 林于凱是笨還是壞?11
[黑特] 綠島疑似有人逃獄37
[討論] 魚果市場副本應該要開始了9
[討論] 三重又發生 物理性強制都更???8
[討論] 陸配自己反對6年改4年~~~32
[討論] 1/11 強碰期末考周 怎麼挺阿北 ?44
[討論] 小草:111遊行記得戴面具10
[黑特] ptt 是不是要落沒了X
[黑特] 民進黨說111挺貪腐是指...23
[討論] 沈伯洋闢謠:罷免不是民進黨在政治操作4
[討論] 呱吉怎麼一天到晚翻車7
[討論] 川普要上來了 藍白還有好日子過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