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基本上我還是認為還是不應該捐款
: 推 z1976: 主要是醫師沒有司法權,他不能判哪個病患應該關起來 10/05 08:52不要亂牽拖
哪一個國家的醫師有司法權?????
精神病患不該判死刑 這沒有錯
美國日本也是如此
強制就醫也沒有錯
美國日本也是如此
那差別在哪裡
在台灣 強制就醫只能五年
五年後 還沒有治好
不管醫師認為能不能出院
都不能在繼續把他關在醫院內
但日本美國 沒有治好
可以延長 強制就醫
一直延長 直到治好為止
那你說延長到甚麼時候?
對 沒有期限
延長可以一直延長到他自然死
所以從來沒有國家說要判這些嚴重精神病患死刑
但你把他放出來一天到晚亂砍人也不對阿
所以這些國家 就是一直關起來治療他們
關到治好為止
那如果沒治好呢?
對 關到自然死
老實說
這些去砍人挖人眼珠的精神病患
他們生病 當然不是他們的錯
強制就醫 後來沒有治好他們
也不是精神科醫師的錯
(沒有一本精神科教科書告訴我們 治療一定會成功阿)
但是 還沒治好就放他們出來 這就是制度的錯
這樣有沒有看懂一點?
我在八卦版波過這些東西
底下有人噓我 難道都不用考慮無期限一直治療的成本嗎?
我看到快吐血
憲法大師們 人權大師們
論述講道理 完全都不用跟你談成本
結果我們務實派的
不希望這些沒治好的人 放出來亂砍人
然後就要拿成本來壓我們?!
這不公平吧~~~~~~~~~~~
參考一下美日制度好嗎
這種嚴重到去砍人去挖人眼珠的精神病患
美國日本也不會關五年
不管治療有沒有效 就放出來
繼續亂砍人阿~~~
社會不該是這樣子阿~~
--
推個,這部分的確需要討論
成本還不是全民買單嗎
是阿 總比放出去砍人挖眼好吧 買單這個 很ok阿 不然呢??
※ 編輯: Tosca (203.75.79.40 臺灣), 10/05/2021 09:04:54就法律的問題,要修法,但目前帶的風向就資進黨無能,人
家也只是照法律走,要不然去跟立委陳情,不過都嫌麻煩
這麼嚴重的問題 立委還要陳情才處理不然不理你 請問我們還要這種立委幹嘛?????????
※ 編輯: Tosca (203.75.79.40 臺灣), 10/05/2021 09:05:45當然全民買單阿,不然誰買單
治不好就安樂死會不會比較省成本
安樂死一定要自願才叫安樂死 你這叫死刑 不要自我良好說這是安樂死
精神病患跟罪犯本來都是社會成本啊,不能說把他們關起來
就能無視掉
你以為立委是欽差大臣四處暗訪哦,你沒出聲誰理你
修法問題 綠共全面過半管不到 呵呵
我們都說流浪動物是安樂死阿
老實說 這些病患 其實把他們關在醫院裡面 才是保護他們 也保護這個社會 我對憲法大師人權大師的雙標也一直很困惑 一方面說它們因為病情關係 所以砍人殺人都可以免責 但一方面又說不能一直把他們關在醫院內 這樣侵犯他們的人權 等等 殺人可以免責 關幾十年就開始講求他們權利 都給你們講就好了啊~~~
※ 編輯: Tosca (203.75.79.40 臺灣), 10/05/2021 09:11:42幹!轉型正義、勞基法黨要修一定過;礦業法、社會安全
網,黨的承諾用無社會共識一推256
我很悲觀的覺得這不會是最後一個啦 法律不會改的
這個我推。
這個我是覺得可供進一步的辯論。有些電影還有小說描述
這種精神病院,我個人覺得恐慌的是,在裡面到底有沒有
辦法人道的處理精神病患,或是他們到底要怎麼區分正常
與失能的人。會不會出現例如正常人,被惡意關進去然後
一輩子無法出來。
台灣強制就醫需要兩名精神科醫師診斷才行 你可以更嚴格一點規定要台大 榮總 馬偕 長庚 三總 北療 桃療等大廟 至少兩位醫師認定才可以 不可以同醫院同科的兩位醫師 這樣已經減少很多誤判或串通的機會了
推 本來就是該關一輩子
心神喪失免責的還有啥人權 免責就免權了啦 有權無責簡直搞笑
有美日可以參考的話,台灣應該要學習阿,所以是立委都在混?
制度真的錯很大 有限期的治療根本就是政府失能
推,確實該改
推
我等著看制度改成可以延長後又有家長哭訴為什麼要把小孩
一直關起來
真的是務實派嗎 那你有沒想過你把精神病患關在病院 究竟是關
病患 還是在關醫護?
關醫護=.=?????????????????? 到底在公三小啦
推合理說法
推 本來就應該沒治好要繼續關
考慮成本的會直接蹦蹦掉吧
說得有理,但不會改變
關醫護笑死 到處都缺人你一定要去精神病院投履歷?
支持繼續關
不懂的人代表自私無同理心
很可惜 現今社會就是廢死的佔住政治正確 虐殺 精障 酒
駕 都能逃死還能有第二選擇第三次選擇 然後繼續危害社
會
抱歉 我無法接受什麼精神病不能判死刑這種鳥理論
一般人已經夠容易逃死了 你還給精障一個不能死刑的防
線 那誰來保護正常善良的人不受傷害
大自然裡蟻群蜂群也是把有害群體的解決掉免得危害整體
為什麼會虐殺他人的精障者就能免於跟社會隔絕?那判給
你們去照顧一輩子不要讓他出來害人 你可以嗎?
養他一輩子 抱歉 請用你的財產供養他 我不工作就養不
了家了 為什麼他可以免費吃到老死?
所以我才說這是國家要負責的..你的政策理念
不應該由一般百姓的生活安全人權當作祭品
延長治療的成本跟放出來砍人的社會成本都不會比 XD
關精神病院一個月了不起花幾萬元吧
這種瘋子要做到完全預防 那你在社會花的錢會超多
關到死也有嚇阻作用不會一堆人沒病裝精神病
沒人會說要完全預防犯罪啦 拜託
就犯重罪不能死刑的關到死
台灣司改後這幾年法官判決的新聞根本是在鼓勵犯罪
莫名其妙
推,還是趕快修法吧
不要講精神病,江國慶案政府賠1e,蘇建和案關20年約2000w
,是不會算$$$,喔
jerrylin一個月幾萬元用你的錢花呀講什麼輕鬆的屁話
他能在哪裡可以一直矯正(關)下去? 這是最大的問題啊
對等一點啊,pro死刑的去付賠償金如何?
所以boo 以後無辜民眾被精障侵害你負責幫忙賠?
現實就是精神病不會被判死刑阿 看看殺警的/砍女童頭的
而且笑死人,台灣監獄早就一堆副業,誰養誰還不知道勒
為了抗中保台 被貪污的成本都可以忍耐 這算小錢
就蓋一個像隔離島的院區,有攻擊前科治不好就永久隔離
其實監所管理員沒那麼好當
是美日要跟台灣學習吧 世界跟不上台灣呢
台灣人才不管這些勒,殺人償命什麼的最舒服了,細節什麼的
可以吃嗎?
就說台灣最大的亂源就在立法院
隱台詞是 有病的都殺掉就不用浪費公帑
病患傷害這個社會造成的資源也是成本,還不如好好關
起來接受永久治療!
永遠就舉那幾個冤案 精神病最好也是屈指可數
你po去八卦幹嘛?
釋字799可以參考一下
左派應該是認為社會要接納這些人,由社會來治療他們,不該
把他們關死死的,這是人權,飛越杜鵑窩
相信我,這種另類無期徒刑出來,很多人病會瞬間好了
其實成本是雙面性的 放出來害人也是會造成很大社會成本
關著會有成本 放出來也有外部成本只是由全體社會吸收
真要成本最低最有效率的做法 大概就剩死刑了
現在監視器那麼發達 只要100%罪證確鑿能避免冤獄
我覺得死刑還是可以發動的
推你 爛法該修
推
講這麼多 沒人願意提議修法 這些事情只會一再發生啦
什麼時候會修?政治世家的人被殺才會修啦
這可以修啊,問題沒立委敢提
推,這才是重點
推
以前還可以送到龍發堂,現在被廢掉後就...放到社會上了
3
8: : 不要亂牽拖 : 哪一個國家的醫師有司法權????? : 精神病患不該判死刑 這沒有錯 : 美國日本也是如此27
首Po不論是火車的事件還是這次的社會案件 我還是認為這不是一般百姓應該捐款的對象 雖然我知道社會上看到弱勢看到受難會感同身受 但是我覺得還是不該捐款的原因在於 我認為這些都是政府的責任2
現在正常人都在關注 龍K案、Toyz販毒案、魷魚遊戲 說真的 挖眼三小的 乾我屁事喔 一直洗板面洗到我很難追蹤toyz販毒案文章 真的很雞掰喇 幹 --3
非常認同Tosca說的 還沒治好就放出來 就是制度的錯啊!!! 在台灣精神病強制就醫5年 不管有沒有治好一律放出來 根本莫名其妙
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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