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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應該考慮修法剝奪法官裁量權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討論] 應該考慮修法剝奪法官裁量權作者
LAPDSWAT456
(胖達稱霸地球)
時間推噓 2 推:4 噓:2 →:14

為什麼台灣殺人的行為人可以肆無忌憚?
根本問題其實在於法官的官僚心態

刑法271條

第 271 條
殺人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預備犯第一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殺人罪,法官可以選擇判死刑
無期徒刑,或是10年以上有期徒刑

這就是裁量權

如果你是法官,你判一個死刑,被害人家屬或許會感到安慰,
但吠死團體,媒體,狗民代天天罵你
長官也會連帶挨譙,當然也會找你麻煩
於是你可能直接黑掉,考績永遠别想甲等
如果判決有點瑕疵
那你更爽,可能被譙到要離職
不會有人支持你同情你


但如果判徒刑,頂多被被害人家屬罵一罵
社會上的聲音會不滿
但不會有人把你抓出來釘,
長官也不會找你麻煩


如果你是法官你會怎麼做?


因為正義和熱血,做應該做的事?

這是真實社會,不是漫畫啊。。



所以最好的方法。直接修法
在殺人罪上剝奪法官裁量權
違反殺人罪就是唯一死刑,沒有選擇餘地


這樣才能增加犯罪成本,才能遏止這種歪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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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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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85504208/25 15:54應該要剝奪po廢文的權利

dxzy08/25 15:54我贊成 不要敢做不敢當

asclepias08/25 15:55這時候就要把國民法官放進來,畢竟是社會矚目案件

bg0000408/25 16:00不贊成..唯一死罪這樣的法條

yun011208/25 16:05依國民法官法,這案件是可以適用國民法官的

budalearning08/25 16:06ZZ就是陪審制阿 DPP喊了二十年陪審制 一朝完全執

budalearning08/25 16:06政 陪審制沒了 呵呵

budalearning08/25 16:07台灣的民情本來就適合陪審制 又可以順道送那些法

budalearning08/25 16:07院舊勢力進墳場 DPP不想阿 想跟法院做朋友

castalchen08/25 16:09以前擄人勒贖在懲治盜匪條例是唯一死刑 為什麼廢除 是

castalchen08/25 16:09不是應該改回來 有興趣的可以查看看

yun011208/25 16:29你們在捧陪審制之前可不可以先去了解參審制在幹嘛啊

yun011208/25 16:30陪審制才不能解決刑期裁量問題好嗎XD

mattaus08/25 16:38三權分立要改為包青天了嗎?

SonyXperiaZ308/25 17:04好棒哦 反正殺一個人跟殺100個人都一定判死刑 那應

SonyXperiaZ308/25 17:04該會有殺人魔在殺一個人後持續瘋狂殺掉其他人

Tendan08/25 17:15他今天會殺一個人,放出來後一樣會有再殺人的機會。反正

Tendan08/25 17:15我看不順眼殺掉即可,只是關一關就出來了!還能假釋呢~可

Tendan08/25 17:15教化?笑死人了

dxzy08/25 18:0615樓邏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