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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轉錄]柯建銘FB: 高虹安,你還是立法委員?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轉錄]柯建銘FB: 高虹安,你還是立法委員?作者
purplvampire
(阿修雷)
時間推噓 3 推:3 噓:0 →:6

※ 引述《stevencool (政治好複雜)》之銘言:
: 聲量,操作網路媒體,並無法掩蓋妳可能的犯行,慎之、慎之,上述問題,都還沒討論的: ,請不要心急、心虛。
其他有鄉民回應了

我只好奇這段

我記得法治國家基本原則應該是在沒有被證明有罪之前視為無罪

這種還沒證明事實之前就指著別人的鼻子說他有罪

很難想像出自一個立院黨團總召之口

不過都有民進黨台中市議會總召去關說向上市場違停

高雄市議會總召闖紅燈撞死人

立院總召這個鳥樣也不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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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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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XOX09/25 23:44泥說的4法官的問題 一般人只要懷疑就要蒐證嫌疑人484

CHENXOX09/25 23:44真的有罪 如果人人都用無罪觀念過活 那警察跟檢察官

CHENXOX09/25 23:44可以裁掉90% 上法院的案件只能現行犯才可以 不要去信

CHENXOX09/25 23:44仰92共識腦子才會有邏輯 笑死

smh042709/26 01:04柯急

solsol09/26 02:29一般人是可以嗆人有罪,但有毀謗風險啊

solsol09/26 02:30另外調查權是另外一回事 因為有侵害隱私等的疑慮,有限制

Cosmoswalker09/26 05:53「可能的犯行」你是哪個字看不懂?

s12822258209/26 06:58你不知道柯建銘是牙尖嘴利的那種人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