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不滿標案給微風!NET登報嗆基市府違法
這位朋友,你會有這樣的質疑,
是因為你沒瞭解合約簽約的關鍵
所以才會產生錯誤的認知與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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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右昌市長當年招標用OT--利用政府現有建物經營
OT模式--大企業多半是不會、不願意參與的,但跟
大日正式簽約時變成ROT。
ROT:Rehabilitate-Operate-Transfer
民間機構投資增建、改建及修建政府現有建設並
為營運,營運期間屆滿後,營運權歸還政府。
請注意:這裡的營運權包含增建、改建及修建後的
建設,所以營運權歸還政府的同時,修改後建築物
也一併交還,而且若無特別規定都是無償無條件。
所以5+3+2這種續約年限加模式是很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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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日因為作弊,5+3八年之後被取消最後兩年續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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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小愛市長這次簽約改成BOT模式,合約是10+10
中間包含改建,所以才吸引到大企業
這種BOT,10+10=合約十年+條件達成續約十年
其實是非常正常的,你隨口說得20年合約很不精確
這位朋友
若你肯花點時間,去瞭解:OT、ROT、BOT
不同的精神,以及對企業的限制跟吸引度
你這文章可能就會多加斟酌,甚至不會打
更不會說什麼吃象難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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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注意,舊合約基隆市政府的對口單位
100%就是當二房東的大日,完全不需理會NET
NET覺得吃虧,應該找跟他簽合約的大日
就像你跟二房東租屋後,
二房東嚴重違反跟大房東的租賃合約,
大房東合法終止跟二房東的企約
二房東不吭聲,連帶你也被趕出去
你不找二房東,反把火力集中,要求大房東負責
這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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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是ROT,大日轉租給NET,合約上一定有標明
所以NET想拆屋,法律上不允許。
當然你可以硬拆,之後就等著被求償。
二房東大日給NET是10年租約,但才滿8年
大日就因違規被基隆市政府勒令滾蛋
NET少了兩年經營權+興建成本提攤,當然不爽
至於NET跟二房東大日簽約時,他們律師與法務
肯定有諮詢過大房東基隆市政府原始合約,只是
沒想到之後大日涉入基隆公產相關弊案,被取消
優先續約權。
整件事NET認為自己很衰,但最無辜的應該是被
掃到的大房東--基隆市政府。
冤有頭債有主,NET怎會不知到應該找簽約對象
二房東大日負責,找基隆市政府,上法院100%輸
但他還是找了基隆市政府,原因..............
想一想應該都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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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微風入主後,基隆人是否消費得起
這個可以放心,例如微風入主板橋車站多年後
早已從中間找到經驗與平衡點,現在可是金雞母
※ 引述《crisis7287 (寧靜致遠)》之銘言:
: 嗯
: 我先說說看到這個新聞的第一時間感想
: 「哇,二十年欸,國民黨餓八年,餓很久喔
: 不虧是國民黨。居然敢簽二十年。」
: 第二個感想
: 「微風?微風很了不起嗎?反正我也不會進去購物。」
: 雖然非精品級別,還是消費得起
: 但還是不覺得微風的單價是一般百姓可以當自家廚房逛的
: NET可以說是從小與父母上街買衣服開始到
: 自己賺錢買衣服都可以放心逛的地方,當初NET換點之後逛得更是舒服
: 按照此篇舉證,意思是NET當初違法改建?
: 好喔,我覺得NET原合約到了,也別告法院了
: 有風度點直接開記者會認錯,並恭喜微風
: 但當初東岸停車場算是一樓挑高的建物,就把現有違建拆到剩一樓就好
: 再交給微風經營,這樣才算有借有還
: 你微風之前都沒投資半毛,一來就想獨佔二十年?
: 那拆到剩一樓,微風也投資改建,那你簽二十年,我服
: 如果微風也是沿用NET改後的建物,那憑什麼簽二十年約?
: 不然人家都花錢投資下去改建了,沒虧損,店鋪也滿租
: 如果說是租金太少,那新約重簽也可以重新要求
: 續約優先考慮原商家才是合情合理的
: 我鼓勵NET拆掉當初改建的部分,有錯就認,真心不騙
: 前年開始版上風向就很奇怪一直帶謝國樑有多好
: 我就很好奇,基隆版上的平均年齡是多少?
: 立委不出席評鑑最爛,只是憑自己是二信的二代是好到哪?
: 還是基隆人都金魚腦?
: 市長選舉半年前快一年就在堤頂交流道掛GOGORO的布條
: 怎麼看都像買票,而且還是做不到的那種
: 果然選後馬上跳票
: 離題了
: 最後還是要鼓勵NET要認錯,形勢比人強,你就全拆了吧
: 每年年末做公益幫助清寒家庭的企業是比不上人家靠關係賺錢的
: 期待兩年後又可以看到有一棟全新的東岸停車場
: 這樣很有中國特色,拉高GDP就靠這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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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這麼有邏輯人家的感覺怎麼辦,你有想過人家的感受嗎
,竟然還叫人自己去了解規則,太傲慢了吧
您好,若不瞭解招標的內涵與舊合約 原PO的反應很正常,畢竟苦主NET,是台灣優良好企業 林右昌市長應該也沒想到二房東找到的新房客NET 能把東岸商場搞的那麼精彩 成為基隆的驕傲 林前市長八年真的很不錯,唯一不好的地方 應該就是那個基隆塔,三五年後存廢應該就會浮出來
推這篇~
謝謝分享0.0
推這篇,始作俑者就是大日,NET是受害者,市府受牽連
然後微風經營的是台北車站,板橋車站是給Gobal拉....
從頭到尾NET就找錯對象,還是有人一直在跳針要拆違建
高下立判 謝謝你給基隆版上一課什麼叫理性討論
推 大家理性討論
現在就是大日違法,然後拍拍屁股走人,NET承受投資損失
然後市府要收拾爛攤子;市府可以先代墊賠償然後在
代位跟大日求償,不過這經費高昂,議會要通過不容易
NET現在就是希望市府先貼錢補償損失,然後市府再向大日
代位求償,但3E多一定要特別預算,議會應該是不會給過
中央也不可能補貼或編列,編了不就打臉現任內政部長....
這篇太理性了 但他們繼續跳針“微風了不起嗎““吃相
難看”“快去告啊”“違建就拆啊” 然後無視亂搞的始
作俑者
謝謝解說~~
原來如此
本來看報導以為上次跟大日是OT,這次跟微風是ROT
但是這裡寫跟大日是ROT,跟微風是BOT?
BOT是指空地開發興建吧,跟微風應該還是ROT
給推
微風是ROT案吧!!!還可以名稱改成微風東岸
穩賺不賠的案子,不然微風怎麼不去投資西岸呢
市政府網站的資料寫跟微風是ROT 但東岸已經有現成建物了
難道微風會再改建東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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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為什麼包租代管算社會住宅?政府八年要蓋20萬社會住宅, 在計算成效時把預計要蓋的算進去就算了, 為什麼還把包租代管算進去? 包租代管不就是做二房東跟物業管理, 最多可以跟房東簽約三年,22
Re: [新聞] 不滿標案給微風!NET登報嗆基市府違法手機排版 源自於基隆市議員張之豪臉書 75%off大特價租20年出去是沒什麼意見,基隆人選擇就要尊重.. 但18
[情報] 2020基隆嗨轟跨年音樂節「2020基隆嗨轟跨年音樂節」 Keelung Crazy New Year Countdown Festival 實名表單連結: 交通大補帖:12
Re: [分享] 新竹草地的養成過程找到一些資料,關於ROT和OT的差別 ROT的例子就是洲際棒球場,民間機構投資增建、改建及修建政府現有建設並為營運;營運期間屆滿後,營運權歸還政府。 所以洲際的草皮養護基本上中信集團要負一些責任去養護 那新竹呢?是OT,所以味全是沒有權力去改建、修建的,要怪味全球團實在有點說不過去呀!6
Re: [新聞] 基隆「微風東岸」開業前釀風暴 市府和NET: 真要說怪怪的 反而是前市府的做法比較奇怪 為何之前招標是一期5年 然後續約+3+2到最多10年 那是因為當時市府採用OT招標 也就是停車場由市府改建好了 只是找人委外營運 時間到再收回來1
Re: [新聞] 申請租金補助不用房東同意!內政部明訂推文提到 申請完搬走會怎樣嗎? 來來來 這我剛好有問過 假設你說你申請完搬走 你7月申請 但房租是簽到今年10月為止 抱歉 政府只補助你7-10月份的為止- 有人提到大日的案子 節錄咕狗如下 基隆市政府交通處今年初辦理基隆市信二立體停車場整建工程招標,由大日開發股份有限公 司得標。檢廉調查,交通處負責此標案的臨時人員陳OO,涉嫌在開標前,把其他廠商投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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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基隆「微風東岸」開業前釀風暴 市府和NET不知道為什麼總覺得這種合約一簽就簽20年怪怪的 以合約方式來講 前市府的議約方式還比較合理 第一期五年 五年後如果沒有重大瑕疵弊端就可以優先續約+3+2到十年 而且標案評分 現在經營者NET被評在第四最後一名也怪怪的 一般如果現任經營者,如果經營妥當,評分都應該都要能加分才對,net願意花2.68億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