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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閒聊] LCK新制度(新秀,代理人,轉會)

看板LoL標題Re: [閒聊] LCK新制度(新秀,代理人,轉會)作者
peggy0410
(Gompanghee)
時間推噓 1 推:1 噓:0 →:1

早上LCK出了2025年的規章
有幾項變革

1. 指定選手特別協商制度LCK方面最終決定取消

※ 引述 《peggy0410》 之銘言:
: 指定選手特別協商制度(2023/明年開始)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1. 選定指定選手標準
: - 當年度會成為FA的選手,隊伍想要的話可以指定一人(不指定也可以)
: - 同一人最多「連續」指定兩次 *阿明-阿明-小美-阿明-阿明 這樣可以
:
: 2. 指定選手拒絕權
: - 未成年需要法定代理人同意,隊伍才能指定
: - 其他狀況下,如果隊伍指定,選手沒有拒絕權
: - 如隊伍和選手先簽訂迴避指定選手的條款,LCK事務局不予以承認合約
:
: 3. 指定選手時隊伍的限制條件(原隊伍最低出價)
: - 目前隊伍內年薪排名第二所拿的金額 or 該選手該年年薪的120% ,擇高
: - 第二次指定時,隊伍內年薪第二所拿的金額 or 該選手該年年薪130% ,擇高
:
: 4. 指定選手後,該選手和其他隊伍簽約時,原隊伍可以拿到的特別補償金
: - 該選手目前年薪的20% or (轉會後在該隊拿到的年薪-原隊伍拿到的年薪)*60%,
: 高
: - 轉會到海外聯賽的隊伍時,會在基礎上再加20%
:
: 5. 原隊伍配對
: - 如果原隊伍出價的金額等於或高於其他隊伍,則選手和原隊配對
: (此時契約為一年)
: - **但原隊和指定選手在原合約內含,或特別協商前簽署配對條款,才會發動

2. 選手和教練年薪計算方式(因1-2軍名單統合所以做修改)

2軍選手年薪不到1軍的最低薪資6000萬的話,隊伍必須就該選手在1軍出戰天數補償差額

刪除原規定,但隊伍大名單中必須最少有5人超過1軍最低薪資

3. 陣營選擇時限變更

比賽3天前的17:00

比賽1天前的17:00

https://lolesports.com/ko-KR/news/2025-lck-rules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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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efish5566 12/18 10:54指定選手制度施行過嗎 還是一直只是草案

peggy0410 12/18 11:13沒實行過 規章裡一直都放著 但正式推行一直推遲